這卷書在講什麼
希伯來文聖經沒有書名,猶太人習慣拿全書第一個字當名字,所以這卷叫「起初」(bereshith)。希臘文的舊約譯本(七十士譯本,主前三世紀起譯成)給它的名字是 Genesis,意思是起源。兩個名字講的是同一件事:這卷書處理的是各樣事物怎麼開始的。天地、人、婚姻、罪、死亡、語言、國家,還有以色列這個民族,都在這裡出場。
全卷的範圍是一路收窄的。前十一章寫的是全人類:創造、伊甸園、該隱殺亞伯、洪水、挪亞的後代分散成列國、巴別塔。從第十二章起,敘事只跟著一個人走,就是亞伯蘭。剩下三十九章講的是這一家四代人的家務事:生不出孩子、兄弟翻臉、娶錯人、被賣掉、鬧饑荒。
這四代人的故事有一個固定的形狀,反覆出現。信望愛的研經資料把它整理成四段對照:每一段都有一個被揀選的人、一場手足之間的仇恨、一次血脈延續受到威脅,最後以死亡或遠離應許之地作結。該隱與亞伯、以實瑪利與以撒、雅各與以掃、約瑟與哥哥們,換的是人名,走的是同一條路。
推動這一切的是應許。十九世紀的舊約學者凱爾與德里慈(Keil 與 Delitzsch)把 12:1-3 的應許拆成層層往上的四階:叫你成為大國、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地上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地的應許到 12:7 才講明。這幾樣在後面反覆被重申、被威脅、又被保住,而凱爾與德里慈的判斷是,後來給列祖和給以色列的一切應許,都只是這第一個應許的展開與細節化。
全卷收在一個沒有解決的地方。雅各全家住進埃及的歌珊,約瑟死了,經文最後一句是「把他收殮在棺材裡、停在埃及」(50:26)。應許的地還沒得著,人卻已經在外邦。約瑟臨終交代的是神必定看顧他們,並要後人把他的骸骨搬回去(50:24-25)。這個懸而未決的收尾,正是出埃及記的入口。
讀之前要知道的背景
古代近東有別的創造與洪水故事。 巴比倫的亞特拉哈西斯史詩超過一千兩百行,同時包含創造與大洪水,內容與創世記一到八章有一些類似之處;學者也發現創世記與蘇美人的洪水故事、君王列表有相當多近似的地方,而蘇美文獻大約是主前 1600 年或更早。劍橋聖經注釋(Cambridge Bible for Schools and Colleges)進一步指出,創 1:2「淵面」的希伯來文 t’hôm,與巴比倫神話裡的深淵女神 Tiamtu 有相似之處;在巴比倫的版本裡,馬爾杜克殺了那條龍,把牠的身體剖成兩半,一半造天一半造地。
同一份劍橋注釋也強調,兩者的差別比相似處更明顯。創世記裡沒有諸神打架,只有一位神說話。信望愛的研經資料的判斷是:希伯來與巴比倫的傳統應該是兩個獨立的版本,共通點有創造、七到十個人名、洪水、寧錄、巴別,但背後的世界觀與神觀截然不同。
族長的世界是主前二千年前後的美索不達米亞與埃及。 亞伯蘭的家鄉「迦勒底的吾珥」,近代學者大多同意是兩河流域南方的那座吾珥,1928 年被挖掘出來,主前 2000 年時人口已有二十五到五十萬,是當地月神崇拜的中心,主前 1950 年被以攔人毀滅。他拉一家搬去的哈蘭同樣是月神崇拜的中心。約書亞記 24:2 提到亞伯拉罕的父親事奉別神,與這個背景吻合。另外,敘利亞馬里出土的兩萬五千件楔形文字文獻,年代與創世記所記的列祖相近;底格里斯河東岸努斯出土的何利人文件屬於主前 1500 年前後。這批材料讓學者能核對創世記描寫的收養、繼承、聘娶等風俗是否符合當時。
經文帶有後期編修的痕跡。 「迦勒底的吾珥」(11:31)這個稱呼是一例:迦勒底人主前一千年才進入美索不達米亞南部,主前六、七世紀才取得管轄權,所以這個地名說明應該是後代編者為了讓當時的讀者看得懂而補上的。信望愛的研經資料也提到,五經在編入正典之前很可能經過摩西以後的編輯修訂,而古代著作被修訂時,編者通常不會留下自己的名字,所以書仍歸在原作者名下。
創造的「日」有多長,歷來有三種讀法,這裡並陳。 一種主張是二十四小時的一日:凱爾與德里慈以經文自己的「有晚上、有早晨」為界,拒絕寓意化的讀法;當代美國牧師 David Guzik 也持這個立場,認為經文最平白的意思就是六個我們所理解的日。第二種主張是不定長度的時期:講壇聖經注釋(Pulpit Commentary)列出七項理由,包括希伯來文 yom(日)在聖經別處也指不定的期間,以及約瑟夫、斐洛、俄利根、奧古斯丁這些古代作者本來就不採字面日的讀法。第三種立場不在時間長短上下判斷:劍橋聖經注釋主張聖經那套「素樸而古老的閃族語言」與現代自然科學的發現「必須絕對分開」,硬要調和只會兩邊都講不清楚。另外還有一種「間隔論」,把 1:1 與 1:3 之間讀成一段被毀壞的史前時期,倪柝聲的《聖經提要》採這個說法,Guzik 則明確拒絕它。這幾種讀法各有依據,本站不代讀者裁決。
它在救恩歷史裡的位置是「起點」。 創世記為西乃山頒佈的律法提供了歷史背景,也給了理解後面那些律法與故事的神學鑰匙。凱爾與德里慈的說法是,這卷書記的是舊約神國的早期歷史:人一路敗壞,神一路保守一條血脈,最後收束到亞伯拉罕身上。
全卷結構
- 創造與墮落(1:1–6:8) 天地與人的受造、伊甸園、人違背神、該隱殺亞伯、從亞當到挪亞的家譜。罪一進來就往外擴散,從一個人到一個家,再到整個世代。
- 洪水與列國(6:9–11:26) 洪水的審判、方舟、神與挪亞立約應許不再用洪水滅地、挪亞的後代分成列國、巴別塔與語言變亂。神重新起了一次頭,人又走回同一條路。
- 亞伯拉罕(11:27–25:18) 他拉一家從吾珥到哈蘭,亞伯蘭蒙召進迦南、下埃及又回來、與神立約、生以實瑪利、生以撒、獻以撒。應許在這一段被講明,也被反覆考驗。
- 以撒與雅各(25:19–36:43) 雙胞胎在腹中相爭、長子名分被換走、雅各逃到巴旦亞蘭替拉班做工二十年、在雅博渡口被改名為以色列(32:28)、與以掃重逢。應許傳到第三代。
- 約瑟(37:1–50:26) 約瑟被哥哥賣去埃及、下監、解夢、掌權、兄弟相認、雅各全家遷入歌珊。全卷停在埃及的一具棺材上。
以上的分段界線取自經文自己的分段公式(見下一節),第 3、4、5 段的起點就落在 11:27、25:19、37:2 這三個公式出現的地方。中文的解經資料另有一種更粗的兩分法:一到十一章是上古歷史,十二到五十章是列祖歷史,涵蓋的內容相同。
讀的時候抓什麼
-
「某某的後代記在下面」這句公式。 這是全卷的骨架。和合本把它譯成三種樣子:2:4 作「創造天地的來歷」、5:1 作「亞當的後代、記在下面」、37:2 作「雅各的記畧如下」,原文是同一個詞(toledot)。要注意它引出的內容:凱爾與德里慈說,這個公式引出的一律是被提名那個人之後的家族與所發生的事,從來不是他本人的出生記錄。所以「挪亞的後代」(6:9)底下記的是洪水,「雅各的記畧」(37:2)底下記的是約瑟。至於它總共出現幾次,各家算法不同(凱爾與德里慈算十次,Guzik 列出十一處,信望愛的資料算十三次),但都同意它是分段用的。
-
「賜福」這個詞一路走到底。 1:28 神賜福給人、9:1 賜福給挪亞、12:2-3 亞伯蘭自己蒙福並且要叫別人得福、49 章雅各臨終為十二個兒子祝福。信望愛的研經資料把「祝福」列為貫穿全卷的七個要點之一。讀到咒詛的段落時,可以留意咒詛後面通常還接著一個祝福。
-
被神揀上的常常不是老大。 神看中亞伯的供物而看不中該隱的(4:4-5)、稱為後裔的是以撒不是以實瑪利(21:12)、「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25:23)、雅各刻意把右手按在次子以法蓮頭上(48:14)。信望愛的資料對這個模式的說明是:這顛覆了長子優先的自然律,說明主宰人間事的是神,不是自然的次序。
-
神的名字換來換去。 1:1 用的是「神」(Elohim),2:4 起出現「耶和華」,另外還有至高的神(14:20)、全能的神(17:1)、永生神(21:33)。這個現象既是讀經的線索,也是底本說的起點之一:學者最早就是用稱呼神的差異來切分五經的材料。不過信望愛的資料也提醒,近年在當地發現的一些文獻同樣會用不同名字稱呼同一位神,所以這條依據本身也有討論空間。
-
「你們的意思」與「神的意思」這組對照。 約瑟講過三次同樣的意思:45:5、45:7、50:20。人做的是惡事,經文從沒替它開脫;但同一件事在神那裡有另一層目的。要注意這是事後回看才說得出來的話,經文並沒有把它變成一條臨事選擇的原則。
鑰節
1:1
1起初 神創造天地。
全書的第一句,也是整本聖經的第一句。它沒有論證神的存在,直接從神開始講。凱爾與德里慈的判斷是,創造這件事本身落在經驗研究與思辨研究的界線之外;劍橋聖經注釋的講法更直白:聖經這套古老的語言,與現代自然科學的發現,兩者必須絕對分開。這一節要立的是一個關係:天地有一位在它之外的主。
12:1-3
1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
2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
3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全卷的轉軸。前十一章講全人類,從這裡開始只講一個家族,理由就在第 3 節最後一句: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凱爾與德里慈指出,這段應許是層層往上推的,最高的一階落在亞伯蘭成為別人蒙福的源頭,而不停在他自己得福;他們並且說,後來給列祖、給以色列的一切應許,都只是這一個應許的展開與細節化。後面三十九章不論走到哪一段,都要放回這三節底下讀。
50:20
20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 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
全卷最後的收束。哥哥們的惡沒有被淡化,經文照樣寫「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約瑟把整段家族史放進另一個框架:神的意思是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這句話回答的不只是約瑟一個人的遭遇,也是前面四十九章反覆出現的問題:應許好幾次差點斷掉,最後憑什麼還在。
一家四代走過的路
| 章節 | 誰 | 從哪裡到哪裡 |
|---|---|---|
| 11:31 | 他拉一家 | 迦勒底的吾珥 → 哈蘭(本來要去迦南,走到一半停下) |
| 12:4-9 | 亞伯蘭 | 哈蘭 → 迦南 |
| 12:10–13:4 | 亞伯蘭 | 迦南 → 埃及(躲饑荒)→ 回迦南 |
| 28:5 | 雅各 | 迦南 → 巴旦亞蘭(躲以掃、順便娶妻) |
| 31:17-18 | 雅各 | 巴旦亞蘭 → 迦南 |
| 37:28 | 約瑟 | 迦南 → 埃及(被哥哥賣掉) |
| 46:6, 46:28 | 雅各全家 | 迦南 → 埃及歌珊 |
| 50:24-26 | 約瑟的遺言 | 骸骨要從埃及搬回應許之地 |
巴旦亞蘭與哈蘭是同一個地方,「巴旦」的意思是田地,合起來是「亞蘭的田地」。表中兩次「回迦南」與最後那句遺言值得對照著看:這一家人反覆離開又反覆回來,而全卷結束時他們人在埃及,只留下一個要回去的交代。
本卷參考 Keil-Delitzsch《舊約註釋》・Cambridge Bible for Schools and Colleges・Pulpit Commentary・Barnes’ Notes・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創世記提要》與《導論拾穗》・信望愛 a2z 創世記研經資料・David Guzik
章目錄
- 1第一章
- 2第二章
- 3第三章
- 4第四章
- 5第五章
- 6第六章
- 7第七章
- 8第八章
- 9第九章
- 10第十章
- 11第十一章
- 12第十二章
- 13第十三章
- 14第十四章
- 15第十五章
- 16第十六章
- 17第十七章
- 18第十八章
- 19第十九章
- 20第二十章
- 21第二十一章
- 22第二十二章
- 23第二十三章
- 24第二十四章
- 25第二十五章
- 26第二十六章
- 27第二十七章
- 28第二十八章
- 29第二十九章
- 30第三十章
- 31第三十一章
- 32第三十二章
- 33第三十三章
- 34第三十四章
- 35第三十五章
- 36第三十六章
- 37第三十七章
- 38第三十八章
- 39第三十九章
- 40第四十章
- 41第四十一章
- 42第四十二章
- 43第四十三章
- 44第四十四章
- 45第四十五章
- 46第四十六章
- 47第四十七章
- 48第四十八章
- 49第四十九章
- 50第五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