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東方四王出兵,一路打到南邊的曠野
14:1–7
1當暗拉非作示拿王、亞畧作以拉撒王、基大老瑪作以攔王、提達作戈印王的時候、
2他們都攻打所多瑪王比拉、蛾摩拉王比沙、押瑪王示納、洗扁王善以別、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瑣珥。
3這五王都在西訂谷會合.西訂谷就是鹽海。
4他們已經事奉基大老瑪十二年、到十三年就背叛了。
5十四年基大老瑪和同盟的王、都來在亞特律加寧、殺敗了利乏音人、在哈麥殺敗了蘇西人、在沙微基列亭殺敗了以米人、
6在何利人的西珥山殺敗了何利人、一直殺到靠近曠野的伊勒巴蘭。
7他們回到安密巴、就是加低斯、殺敗了亞瑪力全地的人、以及住在哈洗遜他瑪的亞摩利人。
白話說明
這七節先把戰爭的規模鋪開,亞伯蘭到第 13 節才出場。
四個王來自美索不達米亞一帶。示拿一般指巴比倫;以拉撒的位置不確定,一說在吾珥東邊約五十公里;以攔在今天伊朗的西南部;戈印的字面是「列國」,有學者認為那是一個稱號,並不指某個特定地區。這幾個名字能不能對上考古紀錄,學界至今沒有定論。劍橋註釋指出,暗拉非這個名字常被讀成巴比倫王漢摩拉比的希伯來寫法,但四個名字沒有一個被證實,楔形文字裡也還找不到這次遠征的紀錄。信望愛的專卷註釋則判斷,暗拉非與漢摩拉比的年代雖近,應該不是同一個人,因為他在這裡只是基大老瑪的附庸。這一段可以確定的是格局:主導的是以攔王基大老瑪,這是聖經第一次記下國與國的聯合戰爭。
第 4 節給了時間軸:「他們已經事奉基大老瑪十二年、到十三年就背叛了」,第 5 節接著寫第十四年他帶兵下來。Pulpit Commentary 與信望愛的註釋都注意到中間那一年,基大老瑪花了一年準備才動手。
第 5 到 7 節是一份戰報。凱爾與德里慈與劍橋註釋還原的路線是:從美索不達米亞出發,沿著通往內亞的大道經過大馬色,轉進約但河東岸一路南下,打到亞喀巴灣附近的伊勒巴蘭,再折向加低斯,掃了南邊的亞瑪力和死海西岸哈洗遜他瑪的亞摩利人。全程一千公里以上。被打敗的幾族裡,利乏音人和以米人都是身材高大的民族,何利人是住洞穴的。聖經綜合解讀推測這幾族原是死海五王的盟軍,四王先清外圍再打主力。這是推測,經文只寫了先後順序。
二、五王在西訂谷潰敗,羅得被擄走
14:8–12
8於是所多瑪王、蛾摩拉王、押瑪王、洗扁王、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瑣珥)都出來、在西訂谷擺陣、與他們交戰.
9就是與以攔王基大老瑪、戈印王提達、示拿王暗拉非、以拉撒王亞畧交戰.乃是四王與五王交戰。
10西訂谷有許多石漆坑.所多瑪王、和蛾摩拉王逃跑、有掉在坑裡的、其餘的人都往山上逃跑。
11四王就把所多瑪和蛾摩拉所有的財物、並一切的糧食、都擄掠去了。
12又把亞伯蘭的姪兒羅得、和羅得的財物擄掠去了.當時、羅得正住在所多瑪。
白話說明
五王選了西訂谷擺陣,因為那裡地形險惡。「西訂谷有許多石漆坑」,石漆就是天然瀝青。死海一帶的瀝青蘊藏豐富,至今南端還看得到成塊的柏油浮在水面上;古埃及人製作木乃伊用過死海的瀝青,古希臘人乾脆把死海叫做瀝青湖。黃迦勒與聖經綜合解讀都指出這場仗的諷刺:五王本來想拿地形當防線,結果自己掉了進去。
經文說「西訂谷就是鹽海」。鹽海是死海,湖面低於海平面四百多公尺,含鹽量遠高過海水,魚活不了。多數註釋把這句讀成那座谷後來成了鹽海的一部分。劍橋註釋在這裡提出保留:地質上找不到足夠的證據顯示亞伯蘭的時代死海底下淹著一片沃土。這個問題目前沒有定論,經文本身只留下一句對照。
第 11 到 12 節寫戰果。四王擄走財物和糧食,也擄走了羅得。經文在羅得的名字後面補了一句:「當時、羅得正住在所多瑪」。第十三章他還在挪移帳棚往那邊靠,到這裡他已經住在城裡。聖經綜合解讀把這件事講得很直:羅得是為了財物離開亞伯蘭的,現在人和財物一起被擄走。
三、亞伯蘭帶三百一十八人追到但
14:13–16
13有一個逃出來的人、告訴希伯來人亞伯蘭.亞伯蘭正住在亞摩利人幔利的橡樹那裡.幔利和以實各、並亞乃都是弟兄、曾與亞伯蘭聯盟。
14亞伯蘭聽見他姪兒〈原文作弟兄〉被擄去、就率領他家裡生養的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
15便在夜間、自己同僕人分隊殺敗敵人、又追到大馬色左邊的何把.
16將被擄掠的一切財物奪回來、連他姪兒羅得和他的財物、以及婦女人民、也都奪回來。
白話說明
第 13 節出現一個新稱呼:「希伯來人亞伯蘭」。這是聖經第一次用這個字。原文的意思是從那邊過來的、渡過河的人,亞伯蘭本來住在幼發拉底河東邊;另一種解法是把它接到亞伯蘭的祖先希伯身上(11:14)。凱爾與德里慈、Pulpit Commentary 與三份中文註釋在這一點上一致,也都指出這個字後來成了外族人稱呼以色列人的用語(39:14、17)。放在這一節,它把亞伯蘭跟旁邊的亞摩利人幔利、以實各、亞乃分開來講,那三位是當地部落的首領,與亞伯蘭結過盟。
「精練壯丁」指的是受過訓練、有經驗的家僕,這個說法在舊約只出現這一次。「家裡生養的」表示他們是在亞伯蘭家中出生的僕人,不是新買來的。猶太傳統另有一個算法:三百一十八正好等於管家以利以謝(15:2)名字的字母數值,拉比因此說亞伯蘭其實只帶了以利以謝一個人出去。拉希記下這個說法,劍橋註釋也提到中世紀猶太註釋家的這套計算。那是猶太傳統的讀法,經文本身只寫了人數。
「直追到但」的但,在迦南地最北端,離幔利的橡樹大約兩百公里。這地方當時叫拉億,士師時期但支派佔了才改名為但(士師記 18:29),所以這裡用的是後來的地名。從但再追到大馬色北邊的何把,又是一段路,大馬色本身就在耶路撒冷東北方兩百公里外。第 15 節寫他的打法:「便在夜間、自己同僕人分隊殺敗敵人」。他親自上陣,趁夜分幾隊突襲。
三百多人打得贏遠征軍嗎?信望愛的專卷註釋引亞瑪拿信集(西元前十四世紀的外交書信)指出,當時迦南地的城邦向埃及求援,援軍最多不過三百人,亞伯蘭這支隊伍在那個年代不算小;再加上幔利三兄弟的人手、長途追擊後對疲兵的夜襲,軍事上說得通。經文自己給的解釋在第 20 節:至高的神把敵人交在他手裡。
四、撒冷王帶餅和酒出來,亞伯蘭獻上十分之一
14:17–20
17亞伯蘭殺敗基大老瑪、和與他同盟的王回來的時候、所多瑪王出來、在沙微谷迎接他、沙微谷就是王谷。
18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是至高 神的祭司。
19他為亞伯蘭祝福、說、願天地的主、至高的 神、賜福與亞伯蘭.
20至高的 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裡、是應當稱頌的。亞伯蘭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
白話說明
回程有兩個王出來迎接,順序是所多瑪王在前,撒冷王在後。所多瑪王迎接的地點是沙微谷,經文註明就是王谷。王谷在耶路撒冷城外,撒母耳記下 18:18 提過押沙龍在那裡立柱,確切位置各家說法不一。聖經綜合解讀算過距離:從所多瑪到那裡有一百多公里,海拔差一千兩百多公尺,所多瑪王不是碰巧出現在那個地方的。
麥基洗德在第 18 節突然出現。經文給他兩個身分:撒冷王,至高神的祭司。這兩個名字的意思,希伯來書 7:2 自己翻了出來,麥基洗德是仁義王,撒冷王是平安王。另一種讀法也要放進來:劍橋註釋認為這個名字原本可能是「洗德是王」,洗德是迦南人的一位神明,與後來耶路撒冷王亞多尼洗德的名字同型。信望愛的專卷註釋並列了這兩種,並註明希伯來書取的是前一種。
撒冷是哪裡?多數註釋認為就是耶路撒冷,依據有三:詩篇 76:2 用撒冷指耶路撒冷;亞瑪拿泥版裡這座城作 Uru-salim;後來的猶太與教父傳統都這樣讀。劍橋註釋順帶指出,這是摩西五經裡唯一一次提到耶路撒冷。
餅和酒是給人吃的。凱爾與德里慈說那是給疲乏的戰士補給,同時表達謝意;劍橋註釋講得更明確,這份禮物裡沒有獻祭的成分;拉希記下的猶太讀法也是打完仗的人本來就該這樣招待。後來有一派讀法把餅和酒讀成主的桌子的預表,古澤克與黃迦勒都往這個方向講。那是後來讀者的看見,這一節本身沒有這樣說。
「至高的 神」這個稱呼由麥基洗德先說出來。信望愛的註釋與劍橋註釋都指出,這個稱呼未必等同於耶和華這個名字,它是迦南一帶對至高者的講法;到第 22 節,是亞伯蘭自己把這位至高神與耶和華接了起來。凱爾與德里慈的判斷是,麥基洗德屬於早期神啟示的見證人,從外邦人中間站出來。
第 20 節後半是十分之一。這一句沒有寫出主詞,所以劍橋註釋提到有學者主張方向相反,是麥基洗德給亞伯蘭。這個問題新約已經處理過,希伯來書 7:4 明說是亞伯拉罕從自己擄來的上等之物中取十分之一給了他。
五、面對所多瑪王,一根線一根鞋帶都不拿
14:21–24
21所多瑪王對亞伯蘭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罷。
22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 神耶和華起誓.
23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
24只有僕人所吃的、並與我同行的亞乃、以實各、幔利、所應得的分、可以任憑他們拿去。
白話說明
所多瑪王開口就是一句命令:「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罷」。信望愛的專卷註釋與聖經綜合解讀都指出這句話的問題:按當時的慣例,奪回來的戰利品全歸奪回的人,所多瑪王手上已經沒有支配權。他沒有帶任何東西來,先要人,再作勢把財物讓給亞伯蘭。
亞伯蘭的回答用了一個剛剛才聽過的稱呼。第 19 節麥基洗德說「天地的主、至高的 神」,第 22 節亞伯蘭原話奉還,只在前面加了「耶和華」。黃迦勒與聖經綜合解讀都注意到這個接續:祝福的話進到他裡面,變成他拒絕的立足點。
拒絕的理由寫在經文裡,不用猜:「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一根線、一根鞋帶是當時最不值錢的東西,他連這個也不碰。古澤克的說法是,亞伯蘭要的是這件事的功勞完整地歸給神,不留下任何一個人可以插嘴的縫。
第 24 節是這一段最容易被跳過的一句。他把自己的標準守到底,同時把僕人吃的和三個盟友應得的分留給他們自己決定。三份中文註釋在這一點上一致:他不慷別人之慨,也不把自己與神之間的分寸架到別人身上。
全章脈絡
- 背叛 死海五王作以攔的附庸十二年,第十三年反了(1-4)
- 遠征 基大老瑪帶兵橫掃約但河東與南地各族(5-7)
- 潰敗 五王在西訂谷擺陣,反而掉進石漆坑(8-10)
- 被擄 四王擄走財物糧食,也擄走住在所多瑪的羅得(11-12)
- 追擊 亞伯蘭率三百一十八人追到但,夜間分隊奪回一切(13-16)
- 祝福 撒冷王麥基洗德帶餅和酒出來,亞伯蘭獻上十分之一(17-20)
- 拒絕 所多瑪王要人口,亞伯蘭連一根鞋帶也不拿(21-24)
這一章之前,第十三章記下亞伯蘭與羅得分家。羅得選了約但河平原,一路把帳棚挪到所多瑪;亞伯蘭搬到希伯崙幔利的橡樹那裡,與當地三個亞摩利首領結盟。這兩件事一件也不能少:沒有羅得住進所多瑪,他不會被擄;沒有幔利那份盟約,第 13 節的報信與第 24 節的分贓都無從說起。
在創世記的整體結構裡,這一章的位置很特別。亞伯蘭的記載幾乎全是家庭與遷徙,只有這一章把他放進國際政治,也只有這一章寫他打仗。四王與五王的戰爭佔掉整整十二節,這個篇幅本身就說明了亞伯蘭面對的是什麼樣的對手。而這一章的重量並不落在戰場上,落在回程那兩次相遇:一個王給他祝福,一個王要跟他做交易,他對前者獻上十分之一,對後者一分不取。
不讀這一章,第十五章開頭會斷。15:1 的「這事以後」指的就是這場仗;神說「不要懼怕」是因為他剛剛結下了什麼樣的仇家;神說「必大大的賞賜你」是因為他剛剛推掉了什麼樣的財物。第十五章那句話的分量,全靠這一章撐著。
你可能會問
麥基洗德到底是誰?他為什麼突然冒出來,講完話就不見了?
這是解經史上分歧最大的地方之一,各說並陳。
猶太傳統有一個具體答案。拉希引《尼大陵》的說法,麥基洗德就是挪亞的兒子閃。按創世記的年代推算,閃確實可能活到亞伯蘭的時代。這是猶太釋經的讀法,經文沒有寫。
另一種思路是不作身分認定。凱爾與德里慈刻意停在經文給的資料上:這個人沒有家世紀錄,也沒有生死的記載,他是早期神啟示的見證人與承認者,從外邦人中間出來。劍橋註釋補上背景,指出他代表的是純粹的一神信仰。
第三種思路把他讀成基督的預表。古澤克列了歷代出現過的說法,包括他是道成肉身以前的耶穌、是閃、是約伯、是天使,然後說這個問題不能算已經解決,他自己的結論是麥基洗德是一幅描繪耶穌的圖畫。
要注意希伯來書 7:3 的用字。那一節說他沒有記下父母、族譜、生的開始與命的終結,因此與神的兒子相似。作者說的是相似,講的是這段記載留白的形式,並沒有斷定他的身分。
第 7 節的亞瑪力人和第 14 節的但,那時候都還不存在,怎麼會寫在這裡?
這個觀察是對的,兩處都是用後來的名字。但這地在亞伯蘭的時代叫拉億,士師記 18:29 記下但支派佔領後改名的經過。亞瑪力是以掃的孫子(36:12),亞伯蘭的時候還沒有這個人。信望愛的專卷註釋與劍橋註釋都直接指出這一點。
這在古代文獻裡是常見的作法。作者寫給的是自己那個時代的讀者,用當時通行的地名族名,讀者才知道講的是哪裡,就像今天講史前的黃河流域也會直接說黃河。劍橋註釋認為這種用法完全說得通。
順帶一提,這類地方在抄本流傳中可能經過文士的更新。這是經文本身的現象,不影響它記的是什麼事,也不需要用「其實那時候已經有了」來硬補。經文沒有交代的,就照它的樣子讀。
亞伯蘭獻十分之一,這是今天奉獻十一的根據嗎?
先看經文寫了什麼。第 20 節說亞伯蘭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指的是這一次戰爭的戰利品。經文沒有把它寫成年收入的比例,也沒有寫成一條固定的規矩,更沒有記他之後還做過第二次。摩西律法裡的十一奉獻是後來才頒的(利未記 27:30,民數記 18:21,申命記 14:22)。
再看新約怎麼用這一段。希伯來書第七章引這件事,論的是祭司職分的高下。第 6 到 7 節的推論是:麥基洗德不在利未的譜系裡,卻收下亞伯拉罕的十分之一並且為他祝福,而祝福的人位分總是高過受祝福的人。作者要證明的是麥基洗德這一等次高過利未,用來說明基督的祭司職分。奉獻的比例不是那一段在處理的問題。
那今天該不該十一奉獻,教會裡本來就有不同看法,那是另一個題目,這一章不能單獨拿來當定論。這一章能站得住的是第 20 節前半那句話的方向:亞伯蘭獻十分之一,是因為他先聽見「至高的 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裡」。奉獻在這裡是一個承認,承認得勝不是自己掙來的。
領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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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救回來,不等於學會了。 羅得這一次是白白被撈回來的,經文沒有記他說過一句話,也沒有記他離開所多瑪。到第十九章,他還住在那座城裡。有些代價,別人替你付了以後,事情看起來就像沒發生過。這一章記的是亞伯蘭做了什麼;羅得學到了什麼,經文一個字也沒有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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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完勝仗的那一刻最需要站穩。 兩個王一前一後出來,一個帶祝福,一個帶交易。黃迦勒與聖經綜合解讀都注意到這個順序:真正的難處常常不在正面衝突的時候,在事情剛剛順利、心裡鬆下來的時候。亞伯蘭在戰場上贏的是四王,在王谷裡要守住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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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拒絕,是因為先認得那位主。 亞伯蘭拒絕所多瑪王用的句子(14:22),是麥基洗德祝福他時用的句子(14:19)。他先聽見天地是誰造的、誰是至高,然後才有辦法對一堆現成的財物說不。人守得住什麼,多半取決於他前一刻聽進去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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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自己的標準,不替別人決定。 第 24 節亞伯蘭一分不取,同時把亞乃、以實各、幔利應得的分留給他們,僕人吃的也照算。他在神面前的分寸是他自己的功課,那把尺沒有被拿去量同行的人。這一句寫在整章最後,位置值得留意。
本章參考 Keil-Delitzsch・Pulpit Commentary・Cambridge Bible・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聖經綜合解讀・信望愛 a2z 專卷註釋・信望愛原文字典・David Guzik・拉希註(Sefar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