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初神創造,地卻是空虛混沌
1:1–2
1起初 神創造天地。
2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 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
白話說明
這兩節先把全章的舞台立起來,並且說明這個舞台一開始不能住人。
「起初」指的是一連串事物的頭一件。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指出,這個字不一定指某個極短的時間點,聖經裡常用它指一段延展而不確定的時間。也有學者主張該譯成「當」,但七十士譯本等古譯本都支持「起初」,目前多數學者採用的也是這個譯法。
「天地」是一組並舉。希伯來文沒有單獨一個字可以表達「宇宙」,作者把「天」和「地」兩個極端擺在一起,講的就是萬有。
這一章用了兩個不同的希伯來字講「造」。第 1 節的「創造」是頭一個(bara),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數過,它在舊約出現五十多次,每一次的主詞都是神,聖經從來沒有用它說神拿某樣東西做出另一樣東西;1:7、1:16、1:25 的「造」「造出」是另一個字(asah),指用手邊的材料做成。凱爾與德里慈(Keil-Delitzsch)與信望愛的專卷註釋都根據第 1 節的用字與上下文,讀成從無到有的創造。劍橋註釋(Cambridge Bible)加了一個限制:這個字本身並不必然表示「從無造有」,第 1 節能這樣讀,靠的是上下文,不在字義本身。
第 2 節寫地的狀態。「空虛混沌」在原文的意思是荒蕪、一無所有、不能住人,與「沒有形狀」那一層關係不大;「淵」指原始的大水。凱爾與德里慈、Pulpit Commentary、信望愛的專卷註釋在這一節上講的是同一件事:地已經在了,上面還沒有東西。
和合本譯作「運行」的那個動作,劍橋註釋與信望愛的專卷註釋都指向申命記 32:11 的同一個用字,那裡形容的是鷹在雛鳥的巢上搧展翅膀。凱爾與德里慈給的畫面相同:鳥張開翅膀伏在幼雛上面。
二、第一日:神一開口,光就出現
1:3–5
3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
4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
5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
白話說明
從這裡開始,每一日都由同一句話啟動。「神說」在這一章出現九次,六日的工每一日都以它開頭。神做事的方式從第一句話就定了調:祂開口,事情就發生。
第 4 節出現這一章的第一個「分開」。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數出創造過程裡三次劃分:1:4 分光暗,1:7 分上下的水,1:9 分海與地。頭三日做的事情都是同一類。
接下來是命名。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指出,在兩河流域的文化裡替一樣東西命名代表對它有主權,黃迦勒的中文註解也是這樣讀。這一點在後面兩處會再出現:神稱空氣為天、稱旱地為地,之後命名的工作就交給人了(2:19-20)。
「有晚上、有早晨」的次序不是筆誤。利未記 23:32 顯示猶太人的一天從日落算起,這裡的寫法與那個算法一致。
還有一個譯文上的細節。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指出,第 5 節的原文寫的是「一日」,序數要到第二日才開始用。
第一日就有光,光體卻要到第四日才擺上去,這件事歷代解經家都注意到了,後面「你可能會問」處理。
三、第二、三日:水分上下,地長出植物
1:6–13
6神說、諸水之間要有空氣、將水分為上下。
7神就造出空氣、將空氣以下的水、空氣以上的水分開了.事就這樣成了。
8神稱空氣為天.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二日。
9神說、天下的水要聚在一處、使旱地露出來.事就這樣成了。
10神稱旱地為地、稱水的聚處為海. 神看著是好的。
11神說、地要發生青草、和結種子的菜蔬、並結果子的樹木、各從其類、果子都包著核.事就這樣成了。
12於是地發生了青草、和結種子的菜蔬、各從其類、並結果子的樹木、各從其類、果子都包著核。 神看著是好的.
13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三日。
白話說明
這兩日繼續分開的工作,做出來的是兩個可以住的空間。
和合本這裡寫「空氣」,今天聽起來像我們呼吸的那層氣體,這個字指的是被展開的一大片空間。凱爾與德里慈、Pulpit Commentary、信望愛的專卷註釋在這一點上一致。至於古以色列人是不是把這片空間想成一個堅硬的拱頂,解經傳統有分歧:劍橋註釋認為是,並在註釋裡附了那個宇宙觀的示意圖;凱爾與德里慈和 Pulpit Commentary 都明確反對,主張這個字說的是展開,與堅硬無關。經文本身沒有描述它的材質。
第二日是六日裡唯一沒有出現「神看著是好的」的一日。信望愛的專卷註釋直說理由不確定。這一點值得照著它的樣子留著,不去補理由。
第三日相反,「神看著是好的」出現了兩次。也因為這樣,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提到猶太人把第三日當作特別好的日子。
第 11 節有一個句法上的轉彎:主詞從神換成地。前面是「神說、要有光」,這裡是「地要發生青草」。植物的生長交給了地本身。
「各從其類」在這一章出現十次,全部落在有生命的受造物上。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指出,利未記 19:19 與申命記 22:9-11 那些不准混雜的條例,紀念的正是這裡的創造原則。
四、第四、五日:光體、魚鳥各就各位
1:14–23
14神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
15並要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這樣成了。
16於是 神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
17就把這些光擺列在天空、普照在地上、
18管理晝夜、分別明暗. 神看著是好的.
19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
20神說、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要有雀鳥飛在地面以上、天空之中。
21神就造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各從其類.又造出各樣飛鳥、各從其類. 神看著是好的。
22神就賜福給這一切、說、滋生繁多、充滿海中的水.雀鳥也要多生在地上。
23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五日。
白話說明
這兩日把居民放進前面分好的空間裡,寫法上有一個明顯的克制。
第 14 到 19 節講日月星辰,篇幅是全章第二長的一段,但作者從頭到尾沒有用「日」「月」的名字稱呼它們,只說「兩個大光」,也沒有記神替它們命名。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指出,這與以色列周邊民族的相關傳說差距很大,很可能是要避開那些拜日月的習俗。它們在這裡的職務只有兩項:分晝夜,並且「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
第 21 節的「大魚」也一樣。信望愛的專卷註釋說明,這個字在希伯來聖經出現十四次,確切意義學者沒有把握,多數經文裡指的是強大到讓古人畏懼的生物;經文自己強調的是這種生物也是神造的,也服在神的權柄底下。劍橋註釋比對過巴比倫的創世故事,那裡的「淵」對應到一位有龍身的女神提亞瑪特(Tiamat),希伯來文的記載把那些怪異的形象全部拿掉了。創世記把同一類生物寫成受造物,並且在牠們身上加了一句「神看著是好的」。
第 22 節第一次出現「賜福」,對象是水裡和空中的活物。
多數註釋都看出前三日與後三日的對應:第一日的光對第四日的光體,第二日的天與水對第五日的鳥與魚,第三日的地對第六日的走獸與人。凱爾與德里慈提醒這個對稱並不完全,星辰在地上受造之物的序列裡本來就沒有位置。信望愛的專卷註釋的講法是:這可能是文學技巧,也可能就是實際的創造順序。
五、第六日開始:地上的活物各從其類
1:24–25
24神說、地要生出活物來、各從其類.牲畜、昆蟲、野獸、各從其類.事就這樣成了。
25於是 神造出野獸、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一切昆蟲、各從其類. 神看著是好的。
白話說明
第六日先處理地上的活物,人排在後面。
這兩節把陸地的活物分成三類。信望愛的專卷註釋的整理是:「牲畜」指人飼養得了的動物,「野獸」指人飼養不了的,中間那一類是體型較小的爬行動物。
和合本這裡寫「昆蟲」,今天聽起來像蚊蠅蜂蟻那一類,經文的意思是在地上爬行的生物,範圍比昆蟲寬。
第 24 節的句法和第 11 節一樣,主詞是地:「地要生出活物來」。第三日交給地的是植物,第六日交給地的是動物。這一段結束時「各從其類」已經出現到第十次。
六、神照自己的形像造人,交給他管理
1:26–31
26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
27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28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
29神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
30至於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各樣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將青草賜給他們作食物.事就這樣成了。
31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六日。
白話說明
第 26 節的句型與前面五日全部不同,這是全章唯一一次神在動手之前先說「我們要」。歷代解經家對這個「我們」有幾種讀法,後面「你可能會問」處理。
「形像」和「樣式」怎麼分,多數註釋家的答案是不用硬分。凱爾與德里慈說兩個字同義,並列是為了加重語氣;Pulpit Commentary 說近代解經家多半看不出實質分別;劍橋註釋略作區分,但也說這個分別不能壓得太緊。至於神的形像落在人的哪一部分,各家的答案不完全一樣:凱爾與德里慈落在人的屬靈本性,Pulpit Commentary 列出理智與自由、道德、管理三項,古澤克(David Guzik)列出位格、道德、屬靈三項。共同的地方是這句話在人與其他受造物之間畫下一道界線。
第 27 節寫的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信望愛的專卷註釋在這裡特別加了一句:第二章雖然記女人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這一節仍然明說女性有神的形像。
第 28 節的賜福帶著託付,四個動作連著下來: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指出,「管理」的對象是有生命的活物,不包括光體。
第 29 到 30 節是食物的分配。給人的是結種子的菜蔬和有核的果子,給走獸飛鳥的是青草。凱爾與德里慈、Pulpit Commentary、信望愛的專卷註釋讀出同一件事:照這兩節,人一開始吃的是植物,這個安排到洪水之後 9:3 才改。
第 31 節收尾。前面六次都是「神看著是好的」,這一次加了一個「甚」。凱爾與德里慈注意到,希伯來文只有第六日在數字前面加了冠詞,標示創造之工到這裡結束。
全章脈絡
- 開場 起初神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神的靈在水面上(1–2)
- 分開 頭三日,神把光暗、上下的水、海與地分開(3–13)
- 充滿 第四、五日,光體、水族、飛鳥各就各位(14–23)
- 活物 第六日先造地上的三類活物,各從其類(24–25)
- 造人 神照自己的形像造人,賜福並把地交在人手上(26–30)
- 甚好 六日的工做完,神給了「甚好」的判語(31)
這是全本聖經的第一章,前面沒有故事可以承接,作者要先把最基本的事情擺定:世界是誰做的、怎麼做的、做出來的評語是什麼。
在創世記的結構裡,1:1 到 2:3 是全卷的序。從 2:4 開始,作者用「來歷」這個公式一段一段往下推,把創世記推進成一連串家族史。序講的是全人類共有的起點,後面講的是一條被揀選的血脈,兩者的關係要從這一章讀起。
不讀這一章,後面幾件事會失去依據。第五章的家譜一開頭就回頭複述 1:26-27,把照神樣式所造、造男造女這件事當作整份名單的起點(5:1-2)。洪水之後神禁止殺人,給的理由是「因為 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9:6),那句話的分量全部押在 1:27 上。9:3 把活著的動物加進人的食物,也是因為 1:29 原本只給了菜蔬和果子。十誡的安息日條例(出埃及記 20:11)更是直接把六日與第七日的節奏寫成以色列的一週。
你可能會問
創世記一章的「日」,是二十四小時嗎?
這是舊約解經史上分歧最久的問題之一,本站並陳幾種讀法,不代讀者裁決。
第一種讀成一般的二十四小時。凱爾與德里慈的依據是經文自己的節奏:「有晚上、有早晨」重複六次,那就是地上的日子;他們並且明講,解經不該為了遷就自然科學的結論去改動經文的字面意思。古澤克的依據是辭典:希伯來文辭典並不支持這個字指地質年代。黃迦勒的中文註解直接把這裡的「一日」定為二十四小時。
第二種讀成一段不定長度的時期。Pulpit Commentary 列了七項理由,其中包括創世記 2:4 自己就用同一個字涵蓋六日全部、詩篇 90:4 與彼得後書 3:8 的用法,以及第七日的安息延續至今這一點。他們並且指出約瑟夫、斐洛、俄利根、奧古斯丁都曾經質疑頭三日沒有日月要怎麼算作日。信望愛的專卷註釋的判斷是,大部分學者認為這個「日」不是二十四小時。
第三種不在時間長短上作判斷。劍橋註釋認為作者寫的就是有晚有早的一般日子,同時堅持不可以把現代科學的觀念讀回一份古代文獻裡,兩件事要嚴格分開。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提到前三日與後三日的對應可能是文學技巧,也可能是實際順序,並列出當代基督徒常見的三種立場(二十四小時創造論、神導進化論、時期創造論),沒有選邊。
第一日就有光,太陽卻到第四日才造,這樣說得通嗎?
註釋家提出的解釋有兩條路,都不是定論。
一條路是分開「光」與「光體」。凱爾與德里慈指出第一日造的是光本身,第四日造的是承載光的天體,兩者在經文裡用的是不同的詞。Pulpit Commentary 走的是同一條路。
另一條路是把整章讀成從地面往上看的視角。信望愛的專卷註釋認為,光體在頭一日就存在,第四日雲霧散開,地上才看得見它們。
古澤克承認這裡有張力,他的處理是從神學面回答:啟示錄 21:23 描寫的城不用日月照明,神自己就是光,所以光不必倚賴天體才能存在。
經文本身沒有解釋這個次序。四家註釋在這一點上都是提出可能,不是下結論。
1:1 和 1:2 之間是不是有一段被審判的時期?
這個讀法在華人教會裡流傳得很廣,通常稱作間隔論。黃迦勒的中文註解採用它:第 1 節是神起初的創造,第 2 節開頭應該讀成「地變成空虛混沌」,中間隔著天使長背叛與神的審判,第 3 節以下是恢復的創造。
其他來源不採用這個讀法,理由集中在文法。信望愛的專卷註釋的說明是:1:2 不是一個獨立句子,句首的連接詞顯示它隸屬於 1:1,作用是把讀者的視線從宇宙轉到大地上,所以希伯來文文法不支持間隔論,目前大部分解經家已經摒棄它。Pulpit Commentary 同樣反對,並且說「空虛混沌」不必然預設先前有一個被毀掉的世界。古澤克從另一個角度反對:羅馬書 5:12 說死是從亞當來的,若化石代表亞當之前就有死亡,這與新約的說法對不上。
這是文法與經文依據上的分歧,多數註釋家站在同一邊。讀者若在講台上聽過間隔論,知道它是一個特定傳統的讀法,並且知道多數解經家為什麼不採用,就夠了。
第 26 節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這個「我們」是誰?
註釋家給了四種答案,各有依據。
指三位一體:Pulpit Commentary 與古澤克採這一說。劍橋註釋明確反對,理由是這樣讀等於把新約的教義倒回舊約文本裡。
尊貴的複數(像君王自稱):凱爾與德里慈傾向這一說,但他們補充,這個複數指向神本體裡的豐富,那些豐富在後來的啟示裡越來越清楚地顯為位格。劍橋註釋認為這一說在聖經裡的例證薄弱。
神對天上的議會說話:劍橋註釋認為這是最可能的解釋,信望愛的專卷註釋也把它與約伯記 38:4-7 並列為可能之一。凱爾與德里慈反對,理由是創世記 2:7、2:22 與以賽亞書 40:13 都說造人的是神自己。
商議或豐富的複數:劍橋註釋列為可能,講的是語氣的莊重。
值得留意的是經文接下來寫的是什麼。第 26 節說「我們要」,第 27 節動手時全部改成單數:「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動作歸給一位。
領受
- 神做事的次序是先分開,再充滿。 頭三日做的都是分開(1:4、1:7、1:9),把光暗、上下的水、海與地各歸各位;後三日做的是把居民放進去(1:14-23、1:24-31)。空間先備好,住的才進來。第 2 節那個荒蕪、什麼都沒有的地,到第 31 節成了住滿活物的世界,中間走的就是這條路。
- 人領到的第一件事是身分,第二件事才是工作。 1:27 先講形像,1:28 才講治理與管理。這個次序與我們的直覺相反,我們習慣先問一個人做什麼,再決定他值多少。經文的排法是反過來的,人先被安置在一個身分裡,責任是從那個身分長出來的。
- 這一章把日月星辰放在很低的位置。 作者用了六節寫它們,卻不肯叫它們的名字,只說「兩個大光」,職務是分晝夜、定節令(1:14-18)。周圍民族拜的東西,在這裡是受造物,並且是被派去做事的受造物。真正該敬畏的是誰,這一章從頭到尾沒有含糊過。
- 這一章沒有回答我們最想問的幾個問題。 日有多長、第一日的光從哪裡來、「我們」指誰,經文都沒有交代,歷代解經家為此爭論到今天。它交代得很清楚的是另外幾件事:誰在做這件事、祂用什麼方式做、做出來的結果被祂自己稱為甚好,以及人在其中領了什麼身分。讀不出前面那幾題的答案不算讀漏,那幾題經文本來就沒有給。
本章參考 Keil-Delitzsch・Cambridge Bible・Pulpit Commentary・David Guzik・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信望愛 a2z 專卷註釋・信望愛原文字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