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三十五章

第三十五章

經文:和合本(1919 年版・維基文庫)

全章鑰匙

第 1 節神開口叫雅各上伯特利,把三十年前許的願還掉;全家埋掉外邦神之後,他得回以色列這個名字,同一章裡卻接連失去奶母、愛妻、長子的名分和父親。

一、神叫他上伯特利,全家先埋掉外邦神

35:1–5

1 神對雅各說、起來、上伯特利去、住在那裡、要在那裡築一座壇給 神、就是你逃避你哥哥以掃的時候向你顯現的那位。

2雅各就對他家中的人、並一切與他同在的人說、你們要除掉你們中間的外邦神、也要自潔、更換衣裳。

3我們要起來、上伯特利去.在那裡我要築一座壇給 神、就是在我遭難的日子、應允我的禱告、在我行的路上保佑我的那位。

4他們就把外邦人的神像、和他們耳朶上的環子、交給雅各.雅各都藏在示劍那裡的橡樹底下。

5他們便起行前往. 神使那周圍城邑的人都甚驚懼、就不追趕雅各的眾子了。

白話說明

神開口的時機值得看清楚。上一章結尾,雅各被兒子問到說不出話;這一章第一句就是「神對雅各說」。中間隔著整整一章的沉默。

神說的是上伯特利去。伯特利地勢比示劍高約三百公尺,所以用「上」。那裡是雅各逃避以掃時遇見神、立石柱、許願的地方,他當時說的是:神若在路上保佑我、使我平安回到父家,這石柱必作神的殿,凡神所賜的他必獻上十分之一(28:20-22)。從許願算起約三十年,從回到迦南算起約十年,願一直沒有還。凱爾與德里慈(Keil-Delitzsch)、Pulpit Commentary 與古澤克(David Guzik)都指出這段拖延。信望愛的專卷註釋另外注意到一件事:這是聖經第一次記載神主動吩咐人為祂築壇。

雅各的回應超過神所吩咐的。神只說築壇,他叫全家做三件事:除掉外邦神、自潔、更換衣裳。「外邦神」可能包括拉結從父家偷走的神像(31:19),也可能包括上一章從示劍擄來的(34:29)。「自潔」在摩西五經裡通常包括洗澡、洗衣服、剃毛髮(利未記 14:8-9、民數記 8:7)。連耳環都交了出來,那個時代的耳環常刻著神像或異教圖案,可以當護身符,也可以熔了造偶像(出埃及記 32:2-4)。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注意到他處理這些東西的方式是「埋藏」,跟後來律法要求的打碎、磨成粉末不一樣。

第 5 節那句話的原文是「神的驚懼」。上一章雅各怕的正是這件事:「他們必聚集來擊殺我」(34:30)。他怕的沒有發生,經文把原因寫得很直接。

二、築壇起名,奶母葬在哭泣的橡樹下

35:6–8

6於是雅各和一切與他同在的人、到了迦南地的路斯、就是伯特利。

7他在那裡築了一座壇、就給那地方起名叫伊勒伯特利、〈就是伯特利之 神的意思〉因為他逃避他哥哥的時候、 神在那裡向他顯現。

8利百加的奶母底波拉死了、就葬在伯特利下邊橡樹底下.那棵樹名叫亞倫巴古。

白話說明

路斯是伯特利的舊名,經文自己說明了。壇築好,名字叫「伊勒伯特利」,和合本附的註解是伯特利之神。這個名字可以跟他上一次的命名對照。他在示劍築的壇叫「伊利伊羅伊以色列」,意思是以色列的神(33:20);這一次的名字指向的是這位神在這個地方向他顯現的那件事。聖經綜合解讀的說法是:神從他個人的神,變成這一家的神。

第 8 節突然插進一段喪事。底波拉是利百加的奶母,二十四章利百加出嫁時跟著南下的乳母就是她(24:59)。她怎麼會在雅各家?拉希(Rashi)引早期的解釋說,利百加曾經應許要打發人去接雅各回來(27:45),底波拉就是被差去的那個人。黃迦勒與聖經綜合解讀提的是另一個可能,她是來報利百加死訊的。凱爾與德里慈也給了兩種推測。經文一種都沒有說。

那棵樹的名字叫「亞倫巴古」,字義是哭泣的橡樹。值得注意的是,利百加什麼時候去世,整本聖經都沒有記;反倒是她的奶母,死了有一棵樹作記號。

三、神再說一次那個新名字

35:9–15

9雅各從巴旦亞蘭回來、 神又向他顯現賜福與他.

10且對他說、你的名原是雅各、從今以後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這樣、他就改名叫以色列。

11 神又對他說、我是全能的 神、你要生養眾多、將來有一族、和多國的民從你而生、又有君王從你而出。

12我所賜給亞伯拉罕和以撒的地、我要賜給你、與你的後裔。

13 神就從那與雅各說話的地方升上去了。

14雅各便在那裡立了一根石柱、在柱子上奠酒、澆油.

15雅各就給那地方起名叫伯特利。

白話說明

「神又向他顯現」,這個「又」指的是二十八章那一次,中間隔了大約三十年。

神說的話有兩層。第一層是名字:你的名原是雅各,從今以後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這句話在毘努伊勒已經說過一次(32:28)。為什麼要說第二次,下面「你可能會問」會處理。

第二層是應許,用的自稱是全能的神。聖經綜合解讀與劍橋註釋都指出,神當年給亞伯蘭改名叫亞伯拉罕的時候,用的是同一個自稱,接的是同一組內容:生養眾多、有多國的民、有君王從你而出、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17:1-8)。三代下來,同一份應許第三次被說出口。信望愛的專卷註釋補了一個原文細節:「一族和多國的民」裡的「族」與「國」在原文是同一個字,差別只在單數與複數。

第 14 節雅各立石柱、奠酒、澆油。二十八章那一次他只有澆油(28:18)。Pulpit Commentary 指出,奠酒在聖經裡是第一次出現。

四、拉結死在路上,兒子有兩個名字

35:16–20

16他們從伯特利起行、離以法他還有一段路程、拉結臨產甚是艱難.

17正在艱難的時候、收生婆對他說、不要怕、你又要得一個兒子了。

18他將近於死、靈魂要走的時候、就給他兒子起名叫便俄尼、他父親卻給他起名叫便雅憫。

19拉結死了、葬在以法他的路旁.以法他就是伯利恆。

20雅各在他的墳上立了一統碑、就是拉結的墓碑、到今日還在。

白話說明

從伯特利往南走,還沒到以法他,拉結就生了。收生婆對她說的是「不要怕、你又要得一個兒子了」,那句話正好對上她生約瑟時求的:「願耶和華再增添我一個兒子」(30:24)。禱告應允了,代價是她的命。

兩個名字擺在同一節裡。母親臨死給的名字是便俄尼,意思是我悲傷的兒子。父親改成便雅憫,多數註釋家取「右手之子」,希伯來人以右手為尊貴的一邊;拉希另提一個讀法,說他是十二個兒子裡唯一生在迦南地的,而從巴旦亞蘭南下來看迦南屬南方,所以是「南方之子」。凱爾與德里慈作「福分之子」,Pulpit Commentary 把幾種可能都列了出來。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注意到另一件事:十二個兒子的名字都是母親取的,只有這一個是父親取的。

拉結葬在哪裡,是這一章唯一有實質爭議的地方,下面「你可能會問」會處理。第 20 節那塊碑「到今日還在」,「今日」指的是這卷書寫成的時候。

五、流便與辟拉,十二個兒子點名

35:21–26

21以色列起行前往、在以得臺那邊支搭帳棚。

22以色列住在那地的時候、流便去與他父親的妾辟拉同寢、以色列也聽見了。雅各共有十二個兒子。

23利亞所生的、是雅各的長子流便、還有西緬、利未、猶大、以薩迦、西布倫。

24拉結所生的是約瑟、便雅憫。

25拉結的使女辟拉所生的是但、拿弗他利。

26利亞的使女悉帕所生的是迦得、亞設、這是雅各在巴旦亞蘭所生的兒子。

白話說明

以得臺的字義是羊群之塔,是牧人守望用的高臺,確切位置各家都說不確定。

第 22 節前半段是全章最短、也最重的一句:「流便去與他父親的妾辟拉同寢、以色列也聽見了」。經文寫完就停了,沒有記雅各說什麼、做什麼。辟拉是拉結的使女,也是但和拿弗他利的母親,拉結剛死不久。註釋家提過的動機有幾種:情慾;為了不讓辟拉頂替拉結的位置,護住自己母親利亞那一房;奪取家中的領導權,古代把父親的妾收過來確實帶著這層意思(撒母耳記下 16:22、列王紀上 2:22)。經文一種都沒有說。

雅各聽見了不出聲,這是他在兩章之內第二次這樣。這筆帳到四十九章才算:流便被剝去長子應有的尊榮,理由是「你上了你父親的牀、汚穢了我的榻」(49:4);歷代志上 5:1 回頭補了一句,長子的名分因此歸了約瑟。

接下來的名單看起來像插進來的,位置其實剛好。便雅憫一出生,十二個兒子到齊,經文就在這裡按母親把他們排一次。「這是雅各在巴旦亞蘭所生的兒子」是概括說法,便雅憫生在迦南地,同一章前面才寫過。

六、回到希伯崙,兩兄弟合力葬父

35:27–29

27雅各來到他父親以撒那裡、到了基列亞巴的幔利、乃是亞伯拉罕和以撒寄居的地方.基列亞巴就是希伯崙。

28以撒共活了一百八十歲。

29以撒年紀老邁、日子滿足、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原文作本民〉那裡.他兩個兒子以掃雅各把他埋葬了。

白話說明

雅各終於到了希伯崙,那是亞伯拉罕和以撒寄居的地方,麥比拉洞就在那裡。經文沒有提到利百加,她應該已經不在了。

以撒活了一百八十歲,是聖經記載洪水以後最長的壽命。他去世時雅各一百二十歲。要注意的是,這一段的位置比實際發生的時間早。從經文自己的數字推算:以撒六十歲生雅各(25:26),雅各一百三十歲下埃及(47:9),那時約瑟三十九歲,而約瑟被賣時十七歲(37:2)。算下來,約瑟被賣之後以撒還活了十二年左右。黃迦勒與聖經綜合解讀都做過這個算式。創世記在這裡先把以撒的一生收掉,好讓下一章之後的鏡頭專心跟著約瑟。

最後一句話很平:「他兩個兒子以掃雅各把他埋葬了」。二十七章他們為了一個祝福鬧到要出人命,三十三章在路上和好,這一節兩個人站在同一個洞口。信望愛的專卷註釋從這一句判斷,兄弟兩人後來的關係還算可以。


全章脈絡

  1. 回頭 神叫雅各上伯特利還願,全家除掉外邦神、自潔、更換衣裳(1-5)
  2. 築壇 壇起名伊勒伯特利,奶母底波拉死在伯特利下邊(6-8)
  3. 改名 神再說一次「以色列」,並且重申給亞伯拉罕的那份應許(9-15)
  4. 難產 拉結死在往以法他的路上,便俄尼被父親改名便雅憫(16-20)
  5. 失序 流便與父親的妾同寢,十二個兒子按母親點名(21-26)
  6. 送終 雅各回到希伯崙,以掃和他一起埋葬以撒(27-29)

這章之前,雅各在示劍住了幾年,女兒被玷辱,兩個兒子屠了全城,他被兒子問到無話可說(34:31)。他當年許願的地方在伯特利,神叫他離開哈蘭時說的是回「你祖你父之地」(31:3),他停在示劍就沒有再走。

在創世記的結構裡,這一章是雅各故事的收束。從二十五章他抓著哥哥的腳跟出生開始,到這裡他還完了願、拿定了新名字、送走了父親、十二個兒子到齊。下一章之後,主角就換人了。

這一章也是一串失去的清單:奶母死了,愛妻死了,長子失了名分,父親死了。同一章裡他得到的是一個名字和一份應許。聖經綜合解讀把這條線串到後面,神在雅各身上一路拿走,拿到第三十七章連約瑟都拿走。

不讀這一章,後面幾件事會少掉來歷。一是便雅憫這一支從哪裡來,以及雅各為什麼把約瑟和便雅憫看得比別的兒子重。二是四十九章雅各為什麼一開口就削掉流便的長子名分。三是拉結的哭聲,耶利米書 31:15 用拉結在拉瑪為兒女號咷痛哭、不肯受安慰的畫面講被擄的以色列,那個畫面的源頭在這一章。


你可能會問

神在毘努伊勒已經給過「以色列」這個名字,為什麼這裡又說一次?

三十二章 28 節那位與他較力的人已經說過「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這裡第 10 節又說一次,而且更完整。

多數註釋家讀成確認。凱爾與德里慈說這是對前一次的更新,並且指出這一次是白天、以可見的形象顯現,和上一次夜裡摔跤的情境不同。Pulpit Commentary 拿彼得作對照,主也給過他兩次名字。中文的註釋走得更近一步:黃迦勒與聖經綜合解讀都認為,毘努伊勒是天然生命被摸著的起點,伯特利是這件事告一段落。

也有另一種讀法。劍橋註釋認為第 9 到 15 節與三十二章那一段出自不同的資料來源,是同一件事的兩份記載。這屬於十九世紀以來關於整卷書怎麼寫成的學術討論,本站在這裡不下判斷。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提到,創世記的作者本來就喜歡在重要的事情上重複記載,也提到有人把這一段讀成築壇之後神重申賜福,兩種解釋都通。

經文能確定的是:改名這件事在創世記出現兩次,第二次的位置在雅各還完願之後。

拉結到底葬在哪裡?經文說以法他就是伯利恆,怎麼又有人說在拉瑪?

第 19 節寫得很明白:「拉結死了、葬在以法他的路旁.以法他就是伯利恆」。伯利恆在耶路撒冷南邊約八公里。問題出在後面的經文。

撒母耳記上 10:2 說拉結的墳在便雅憫境內、靠近泄撒;耶利米書 31:15 說在拉瑪聽見號咷痛哭的聲音,是拉結哭她的兒女。拉瑪在耶路撒冷北邊,方向剛好相反。

處理方式分成兩派。一派保留伯利恆:凱爾與德里慈與 Pulpit Commentary 都採以法他即伯利恆的讀法,黃迦勒與聖經綜合解讀進一步推測便雅憫人後來把拉結的骸骨移葬到自己的境內。另一派把重心放在北邊:劍橋註釋認為「以法他就是伯利恆」這半句像是後人加進正文的註語,按撒母耳記上與耶利米書的線索,墳應該在耶路撒冷以北;信望愛的專卷註釋直接寫「一般認為是耶路撒冷以北十六公里左右的拉瑪附近」。

兩種讀法各有經文依據,這裡並陳,不代讀者決定。附帶一句,今天伯利恆北邊那座「拉結墓」是主後四世紀開始的紀念地點,不能當作考古上的定案。

流便做的事,經文為什麼只寫一句就跳過去?

第 22 節上半只有一句話,接著就是十二個兒子的名單。這種寫法本身就是資訊。劍橋註釋認為經文在這裡刻意中斷,把一個難堪的傳統壓縮到最短。

事情的分量不小。辟拉是雅各的妾,摩西律法後來明文禁止這種關係(利未記 18:8)。在古代近東,把父親的妾收過來帶有奪權的意思,撒母耳記下 16:22 押沙龍做的就是這件事。

猶太傳統有一個明顯較輕的讀法。塔木德與拉希主張流便並沒有真的與辟拉同寢,他做的是把父親的床從辟拉的帳棚裡搬出去,因為拉結死後雅各搬去與辟拉同住,他為母親利亞抱不平;經文算他如同犯了那件事。那是一個特定傳統的解釋,經文的字面沒有這樣寫。

聖經自己怎麼看,另有兩處明文。創世記 49:4 雅各說他「上了你父親的牀、汚穢了我的榻」,因此不得居首位。歷代志上 5:1 說得更直接,長子的名分因此歸了約瑟。這件事在聖經裡分量很重,經文只是把它寫得極短。


領受

  1. 許過的願,神記得。 雅各在伯特利許願的時候正在逃命(28:20-22)。願許了,人也平安回來了,然後過了大約十年他還住在示劍。神開口的第一句話,是叫他回去那個地方。人會忘記自己講過的話,這一章的起點是神沒有忘。

  2. 要往上走,先要放下手上的東西。 神只吩咐築壇,雅各自己加了三件事:除掉外邦神、自潔、更換衣裳(第 2 節)。那些神像和耳環是有價值的金銀,全部埋在示劍的橡樹底下。上路之前先埋東西,這個順序值得記住。

  3. 這一章失去的比得到的多。 奶母死了(第 8 節),愛妻死在路上(第 19 節),長子做出那件事(第 22 節),父親去世(第 29 節)。同一章裡他得到的是一個名字和一份應許。經文沒有解釋為什麼要這樣排,也沒有替雅各補上任何情緒。有些階段就是這樣過的:手裡的東西一樣一樣少下去,剩下的是神說過的話。

  4. 同一個孩子,兩個名字。 母親用盡最後一口氣叫他「我悲傷的兒子」,父親改成「右手之子」。兩個名字都對,那一天確實既是死也是生。經文把兩個都留下來,沒有刪掉母親的那一個。人在最痛的時候給事情下的定義通常是真的,只是那不會是最後一個定義。

本章參考 Keil-Delitzsch・Pulpit Commentary・Cambridge Bible・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聖經綜合解讀・信望愛 a2z 專卷註釋・David Guzik・拉希註(Sefaria)

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