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神的兒子們娶人的女子
6:1–4
1當人在世上多起來、又生女兒的時候、
2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
3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
4那時候有偉人在地上、後來 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
白話說明
這四節的難處集中在一個問題:「神的兒子們」是誰。經文只寫他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沒有交代他們的身分。歷代有三種讀法,各有依據,這裡並陳。
第一種讀法是墮落的天使。依據是這個原文片語在舊約其他地方只出現於約伯記(1:6、2:1、38:7,和合本譯作「神的眾子」),指的都是天上的受造者;猶大書 6 節與彼得後書 2:4 提到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猶太史家約瑟夫、哲學家斐羅與死海古卷都採這個讀法。劍橋註釋(Cambridge Bible)與現代解經者古澤克(David Guzik)站在這一邊。難處在馬太福音 22:30:主耶穌在那裡說的是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像天上的使者一樣,註釋家由這句推出天使不婚嫁。
第二種讀法是塞特敬虔的後裔娶了該隱那一支的女子。依據是「娶來為妻」在原文指長久的婚姻關係;接下來受審判的是人。凱爾與德里慈(Keil-Delitzsch)、Pulpit Commentary 與吉爾(John Gill)主張這一種。難處在經文把「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對舉,讀起來像是兩類。
第三種讀法是當時的王侯與掌權者。依據是「神」這個字在出埃及記 4:16、7:1 用來指有權柄的人。幾份主要的猶太資料採這個讀法:兩部亞蘭文他爾根(Onkelos 與 Jonathan)都往這個方向譯,中世紀的猶太釋經家拉希(Rashi)引猶太古注,把「神的兒子們」註為貴族與統治者的兒子,並舉出埃及記那兩處為證;伊本以斯拉(Ibn Ezra)也採這個讀法。吉爾把這幾份猶太資料列了出來,他自己不接受。拉希在同一條註裡另外列了第二種可能,把他們讀成神差來的天使。Pulpit Commentary 轉引十九世紀的德國學者朗格(J. P. Lange),說這一說到那時已經沒有人採用。
三種讀法都留下解釋不了的地方,本站不代讀者裁決。
有一件事和這個爭議無關,三方都看到了。第 2 節的「看見…美貌…娶來」,原文用的三個動詞和 3:6 夏娃「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就摘下果子來吃了」是同一組,信望愛的專卷註釋認為作者是刻意用同一組字。
第 3 節另有兩處要說明。「住」在原文是判斷、相爭的意思,七十士譯本等古譯本取「居住」,多數中文譯本跟著取「居住」。「一百二十年」也有兩讀:一是從這句話到洪水的寬限期,二是人的壽數上限。凱爾與德里慈、Pulpit Commentary、吉爾與古澤克都取寬限期,理由是洪水以後仍有人活過一百二十歲;劍橋註釋把兩讀並列,並說這是創世記最難解的經節之一。
第 4 節的「偉人」原文是拿非林。凱爾與德里慈指出經文寫的是「那時候有偉人在地上」,也就是在這些婚事之前就已經在了。劍橋註釋說這個字的確切意思已經失傳,各種字源說法都只是猜測。民數記 13:33 探子回報迦南地時再度用到這個字。
二、神看見人的心思,就定意除滅
6:5–7
5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
6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
7耶和華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
白話說明
第 5 節連下三個總括詞:罪惡「很大」、「終日」、「盡都是」惡。「所思想的」原文直譯是「心中思想的籌劃」,指的是心裡先計畫好的事。
第 6 節的「後悔」最容易被讀歪。凱爾與德里慈、劍橋註釋、Pulpit Commentary、吉爾與信望愛的專卷註釋五家一致:這是擬人的說法,用人聽得懂的方式描述神對人犯罪的反應,不含「早知如此」的意思。撒母耳記上 15:29 用同一個原文字明說以色列的大能者不說謊也不後悔,因為祂與世人不同。信望愛原文字典給這個字的義項是遺憾、悲傷、極度憂傷。第 6 節後半的「心中憂傷」,原文直譯是心受傷。
第 7 節「除滅」的原文是擦掉、塗抹。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注意到一件事:這一節列的次序是人、走獸、昆蟲、飛鳥,和 1:20-27 創造的次序正好相反。
三、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
6:8–12
8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
9挪亞的後代、記在下面。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 神同行。
10挪亞生了三個兒子、就是閃、含、雅弗。
11世界在 神面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
12神觀看世界、見是敗壞了.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
白話說明
第 8 節是全章的轉折。「蒙恩」在原文是「找到恩惠」,劍橋註釋指出「恩」這個字在聖經裡第一次出現就在這裡。
第 9 節起是新的一段,用的是創世記的切段公式「挪亞的後代、記在下面」(同樣的公式在 2:4、5:1 出現過)。經文給挪亞三個評語:義人、完全人、與神同行。「完全人」的原文常與「正直」平行使用,信望愛的專卷註釋直說這個字不作中文「完全」解,譯成「正直」更好;劍橋註釋作「沒有瑕疵、整全」。中文註釋家黃迦勒補了一句要緊的話:這裡並沒有說挪亞毫無瑕疵,9:21 就記下他喝醉的事。「與神同行」和第五章以諾那一句用的是同樣的原文字。
第 11 節有一個和合本的隔閡字。和合本這裡寫「強暴」,今天在台灣聽起來像是性侵,經文的意思是暴力、殘酷、不公義的總稱。信望愛的專卷註釋列出這個字在舊約的用法範圍:不公平的待遇(創世記 16:5、阿摩司書 3:10)、法庭上的假見證(申命記 19:16)、殺戮(創世記 49:5)、謀殺(士師記 9:24)。劍橋註釋的說明是:目中無法、公然不理會是非。
第 12 節的「敗壞」和第 13 節的「毀滅」在原文是同一個字。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指出這個先後:人先敗壞了地,神才說要毀滅。
四、神吩咐挪亞造一隻方舟
6:13–16
13神就對挪亞說、凡有血氣的人、他的盡頭已經來到我面前、因為地上滿了他們的強暴、我要把他們和地一倂毀滅。
14你要用歌斐木造一隻方舟、分一間一間的造、裡外抹上松香。
15方舟的造法乃是這樣、要長三百肘、寬五十肘、高三十肘。
16方舟上邊要留透光處、高一肘.方舟的門要開在旁邊.方舟要分上、中、下三層。
白話說明
第 13 節的「盡頭」在原文是終局、了結的意思,以西結書 7:2、7:6 用它來指神的審判。
材料有兩樣。「歌斐木」在整本聖經只出現這一次,信望愛原文字典的說明是它的意義和真正的樣式仍不明確,凱爾與德里慈、劍橋註釋、Pulpit Commentary 都推測是柏樹一類的針葉樹。和合本譯作「松香」,容易讓人想到松樹的樹脂,原文指的是柏油、瀝青。出埃及記 2:3 記摩西的蒲草箱抹上石漆和石油,做的是同一件事。
「方舟」這個原文字在整本舊約只用在兩個地方:挪亞這隻船,以及出埃及記 2:3 裝摩西的那個箱子。兩處都是抹上防水的東西,載著人渡過要淹死人的水。
尺寸換算出來才有畫面。一肘約四十五公分,三百肘乘五十肘乘三十肘,大約是長一百三十五公尺、寬二十二點五公尺、高十三點五公尺,容積約四萬一千立方公尺。劍橋註釋注意到這組比例:寬正好是長的六分之一,高正好是長的十分之一。
「透光處」的原文在舊約出現二十幾次,其餘各處都當「正午」用,指船上這道開口只有這一次;劍橋註釋的說法是這個單數形只出現在這裡。它可能是窗戶,也可能指屋頂下緣的一道開口。劍橋註釋算過,如果只有一肘高又只開一處,採光和通風都不夠用,因此推測它繞著方舟一圈。各家在這一點上都說不確定。門開在旁邊,裡面分上、中、下三層。
五、洪水要來,神先說要與挪亞立約
6:17–22
17看哪、我要使洪水氾濫在地上、毀滅天下、凡地上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無一不死。
18我卻要與你立約、你同你的妻、與兒子、兒婦、都要進入方舟。
19凡有血肉的活物、每樣兩個、一公一母、你要帶進方舟、好在你那裡保全生命。
20飛鳥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的昆蟲各從其類、每樣兩個、要到你那裡、好保全生命。
21你要拿各樣食物積蓄起來、好作你和他們的食物。
22挪亞就這樣行.凡 神所吩咐的、他都照樣行了。
白話說明
第 17 節的「洪水」在原文是一個專用字。信望愛原文字典記它在舊約出現十三次,全部指挪亞時代的那一場水災,包括詩篇 29:10 回頭提到的那一次。
第 18 節是聖經第一次出現「約」這個字,劍橋註釋特別把它標了出來。這句話的位置值得注意:宣告毀滅在第 17 節,立約在第 18 節,判決和約在同一段話裡先後說出,中間沒有隔任何條件。
第 19 到 20 節說每樣活物兩個、一公一母,飛鳥、牲畜、昆蟲各從其類「要到你那裡」。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指出這兩節的動詞方向:動物自己來,挪亞不必去收集;到第 21 節的食物就換成挪亞自己要積蓄。(7:2 另外說潔淨的畜類要帶七公七母,信望愛的專卷註釋認為 6:19-20 是概括的吩咐,7:2 是細目。)
第 22 節收在一句話上:「挪亞就這樣行.凡 神所吩咐的、他都照樣行了。」整整一章挪亞沒有說過一句話,經文給他的全部記錄就是這一句。同樣的結語在 7:5 又出現一次,那裡寫的是他遵著耶和華所吩咐的行了。
全章脈絡
- 混雜 神的兒子們娶人的女子,神說我的靈不永遠住在人裡面(1–4)
- 看見 神見人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心中憂傷,定意除滅(5–7)
- 蒙恩 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經文給他三個評語(8–10)
- 判決 地上滿了強暴,神告訴挪亞盡頭已經來到(11–13)
- 方舟 歌斐木、瀝青、三百肘的尺寸、上中下三層(14–16)
- 立約 洪水要來,神在同一段話裡先說「我卻要與你立約」(17–22)
第三章人被趕出伊甸園,第四章該隱殺弟弟、他那一支的拉麥唱起七十七倍的報復歌,第五章用十代的名單把塞特這一支接到挪亞,並且在 5:29 記下拉麥盼望兒子帶來安慰。第六章就從這個接口開始。
在創世記全卷的結構裡,這一章是第二次大轉折。第一次是三章的墮落,範圍在一個家庭;這一次的範圍是全地,經文的說法是「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從 6:9「挪亞的後代、記在下面」開始,全書的主線收攏在一個人身上,一直走到第九章洪水退去、神立約為止。
不讀這一章,後面有三件事會接不上。一是方舟的規格:第七、八章講水位、日子、放鳥,那些細節都建立在這一章的尺寸與三層結構上。二是 6:18 那個約:神在毀滅還沒發生以前就先說了要立約,9:9-17 才把它立成,虹是那個約的記號。三是 6:9 給挪亞的三個評語:義人、完全人、與神同行,第九章記下他喝醉的事,兩處要放在一起讀。
你可能會問
「神的兒子們」到底是誰?我該信哪一種說法?
三種讀法在上面第一段已經列出來了,這裡補一句判斷的依據。這一題屬於解經傳統的分歧,不是資料不足的問題:兩千年來,猶太傳統與基督教傳統內部都有人採不同讀法,而且各自都有原文與經文上的支撐。天使說最強的證據是「神的兒子們」這個片語在舊約其他地方的用法;塞特說最強的證據是「娶來為妻」的婚姻語彙,以及受審判的是人。
要留意的是,經文本身把重點放在別的地方。第 3 節神說的話針對的是「人」,第 5 到 7 節的判決對象是「人在地上罪惡很大」。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提了一個值得記住的問題:如果這件事完全是天使的錯,為甚麼刑罰落在人身上?這一段的走向從頭到尾都在人身上。
神會後悔,那祂是不是不知道人會變成這樣?
第 6 節的「後悔」,五家註釋一致讀成擬人的說法。這個判斷有經文根據,並非為了替難處解圍:同一個原文字在撒母耳記上 15:29 出現,那一節明說以色列的大能者不說謊也不後悔,理由是祂與世人不同。同一個字,在不同的句子裡承擔不同的工作。
那第 6 節在說甚麼?信望愛原文字典給這個字的義項是遺憾、悲傷、極度憂傷;經文接著寫「心中憂傷」,原文直譯是心受傷。黃迦勒的說法是,這兩個字說出人在神心目中的份量。經文沒有解釋神為甚麼選擇造一個會背叛祂的人類,這裡不替神補上理由。可以確定的是,第 6 節寫的是神對人犯罪的反應,用的兩個字是憂傷與心受傷。
人犯罪,為甚麼連走獸、昆蟲、飛鳥都要一起除滅?
這是這一章最容易讓人不舒服的地方,經文沒有迴避,第 7 節把名單一樣一樣列出來。
註釋家給的解釋是同一個方向。黃迦勒的說法是:這些受造物本來就是因人而造的。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把它連到羅馬書 8:19-21,指出聖經一貫把受造之物與人綁在一起,人沉淪,受造之物一同服在敗壞底下;後來人得贖,受造之物也一同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同一個邏輯在這一章的另一面也成立:第 19、20 節神保全活物的方式,是把牠們一對一對放進為人預備的那隻船裡。
這個解釋沒有讓那份名單變得輕鬆。它說明的只是一件事:在聖經的看法裡,人的處境和整個受造界是連動的。
別的民族也有洪水故事,跟創世記寫的一樣嗎?
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整理過這批資料:一九一四年公布的蘇美泥板,以及亞喀得文的吉加墨詩,都記著一場滅世的大水,都有一位英雄、一艘大船、一次警告。劍橋註釋另外指出一個語言上的線索:第 14 節的「松香」與亞述文的瀝青是同源詞。兩份記載之間看得出關聯。
差別也很清楚。吉加墨詩裡那艘船是長寬高各一百二十肘的正立方體,容積是方舟的三倍多,船上還有領航員;方舟沒有動力也沒有導航。更大的差別在起因:兩河流域的版本裡,神明滅世是因為人太吵。創世記第 6 章寫的起因是罪惡與強暴,而且經文花了整整五節(5-7、11-13)交代這個起因,還先寫下神心中憂傷。同一場水,兩邊解釋它的方式不一樣。
領受
- 「恩」這個字第一次出現,出現在最壞的紀錄底下。 第 5 到 7 節寫人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神定意除滅,第 8 節接上「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劍橋註釋指出「恩」這個字在聖經裡第一次出現就在這裡。古澤克的說法是:經文寫的是挪亞找到了恩惠,恩惠不是他掙來的。黃迦勒補上另一面:第 9 節接著說明挪亞是怎樣的人,他有他蒙恩的理由。經文把兩面都寫了,順序是先蒙恩,再說明他是誰。
- 判決和約是同一段話。 第 17 節說洪水要來、無一不死,第 18 節緊接著說「我卻要與你立約」。中間沒有交換條件,也沒有等挪亞先做甚麼。這個約要到第九章才正式立成,但它在災難宣告的同一口氣裡就先說出來了。
- 「完全人」不等於毫無瑕疵。 這個原文字的意思偏向正直、整全,經文用它評價挪亞(6:9),同一卷書後面記下他喝醉赤身的事(9:21)。聖經給人的評語和聖經記錄人的失敗,兩件事可以並存。看自己的時候,這一點特別要記住。
- 這一章挪亞一句話也沒說。 神說了很長一段,挪亞的部分只有第 22 節那一句「凡 神所吩咐的、他都照樣行了」。經文沒有記他問尺寸合不合理,也沒有記他問為甚麼是他。希伯來書 11:7 回頭評這件事:挪亞是因著信,在還沒有看見那件事以前就動了手。要造的東西長一百三十五公尺,動工的時候洪水還沒有來。
本章參考 Keil-Delitzsch・Cambridge Bible・Pulpit Commentary・Gill’s Exposition・David Guzik・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信望愛 a2z 專卷註釋・信望愛原文字典・拉希註(Sefar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