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三章

第三章

經文:和合本(1919 年版・維基文庫)

全章鑰匙

蛇從神的一句禁令下手,人吃了那果子,眼睛開了看見的卻是自己的赤身露體;神逐一追問並逐一宣判,第 15 節在對蛇的判詞裡留下女人後裔要傷蛇頭的話,末了祂親手作衣服給他們穿,再把人送出園子。

一、蛇開口問話,女人接了話

3:1–5

1耶和華 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 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麼。

2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

3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 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

4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

5因為 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 神能知道善惡。

白話說明

這五節裡沒有人動手,動的全是嘴。

第 1 節有一組刻意的用字。和合本譯作「狡猾」的那個字,與上一章末尾「赤身露體」的那個字,在希伯來文裡是同一個字根。信望愛的專卷註釋與凱爾與德里慈(Keil-Delitzsch)都指出這個接點。這個字本身不必然是壞的意思,箴言裡多次用它形容通達精明的人,信望愛的原文字典給的義項是精明、明智、狡猾。

蛇的身分,經文在這一章只寫「蛇」。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提醒兩個細節:原文的「蛇」前面有冠詞,指的是那一條特定的蛇;整本舊約除了這裡以外,只有巴蘭的驢開口說過話(民數記 22:28)。至於牠背後是誰,解經傳統的處理留到後面「你可能會問」。

蛇改了神的稱呼。第二章從頭到尾用「耶和華 神」,蛇一開口只說「神」。凱爾與德里慈、Pulpit Commentary 與信望愛的專卷註釋都注意到這個改動,並指出女人在第 3 節跟著也用了「神」。

女人的回答與神的原話有三處出入,四家註釋比對出來的結果一致。神說「可以隨意吃」(2:16),她說「可以吃」,允許的份量被削小了。神說「不可吃」(2:17),她說「不可吃、也不可摸」,禁令被加重了。神說「必定死」(2:17),她說「免得你們死」,後果被講輕了。

第 4 節蛇正面推翻。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指出原文的語氣是「一定不會死」,劍橋註釋(Cambridge Bible)的說明也是「斷然不會死」。第 5 節再往上加一句誘因:吃了會像神一樣知道善惡。

二、吃了,眼睛就開了

3:6–7

6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他丈夫、他丈夫也吃了。

7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

白話說明

決定只用了一節,後果從下一節開始。

第 6 節在中文裡讀起來像列了四樣好處。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指出希伯來文只有三樣:好作食物、悅人的眼目、能使人有智慧,「可喜愛的」是把前後串起來的說法。古澤克(David Guzik)與黃迦勒的中文註解都把這三樣對到約翰一書 2:16 的三種情慾。約翰沒有說他在引創世記,那是後來的讀者放在一起讀出來的對照。

經文只寫「那樹上的果子」,沒有說是哪一種果子。把它畫成蘋果是中世紀以後的傳統,來自拉丁文「惡」與「蘋果」兩個字的相近,經文本身沒有提。

「又給他丈夫、他丈夫也吃了」這句話值得停一下。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指出,原文的說法是「那同她在一起的丈夫」,暗示亞當當時就在旁邊。古澤克據此判斷亞當的問題不在受騙,提摩太前書 2:14 也說受引誘的是女人,亞當沒有被引誘。

第 7 節是蛇那句話的兌現,兌現的方式帶著反諷。他們的眼睛確實開了,開了以後看見的是自己的赤身露體。信望愛的專卷註釋的觀察是:2:25 顯示他們吃以前視力並沒有問題,所以「眼睛明亮」講的是他們開始用另一套標準看事情。凱爾與德里慈與 Pulpit Commentary 的落點相同:那一刻他們看見的是失去的東西。

和合本這裡寫「裙子」,今天聽起來像女性穿的裙裝,經文指的是圍在腰間的一塊遮蔽物。用無花果樹的葉子是因為葉子大,劍橋註釋還從這個細節推測作者是巴勒斯坦一帶的人,因為無花果樹是那裡的原生樹。

三、神在園中呼喚,人把責任推出去

3:8–13

8天起了涼風、耶和華 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 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 神的面。

9耶和華 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哪裡。

10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

11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麼。

12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他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

13耶和華 神對女人說、你作的是甚麼事呢。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

白話說明

主動開口的是神。人做完事情之後的第一個動作是躲。

「天起了涼風」直譯是「一天當中有風的時候」。劍橋註釋的說明是東方日落前後起涼風、人走出屋外的那段時間,七十士譯本直接譯成「黃昏的時候」。信望愛的專卷註釋補了一句誠實的話:伊甸園是不是這樣的氣候,無法確定。

「神的聲音」是什麼聲音,各家講法不同。凱爾與德里慈認為指的是神行走的聲響,比對撒母耳記下 5:24 的用法。Pulpit Commentary 列出腳步聲、雷聲、說話的聲音三種主張,並說大概都有。經文沒有寫清楚。

「你在哪裡」這個問題,四家註釋的讀法一致:問句的目的不在取得資訊。凱爾與德里慈與 Pulpit Commentary 都說這是要把人引到承認上,信望愛的專卷註釋的講法是要人自己去想他怎麼落到這個地步。第 11 節那句「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信望愛的專卷註釋與黃迦勒的中文註解都認為意思是「誰告訴你赤身露體是不好的呢」。

第 12 到 13 節是連環的推卸。亞當的那句「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把責任先推給神,再推給女人;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指出,照原文的句子結構,重點正落在「你所賜給我」上。女人把責任推給蛇。信望愛的專卷註釋認為女人的答話比亞當好一點,因為她只陳述了發生的事,沒有回頭怪神。

還有一件事要留意:神沒有問蛇。信望愛的專卷註釋、劍橋註釋與黃迦勒都指出,蛇沒有被給機會辯解,下一節直接進入宣判。

四、對蛇的判決,以及第 15 節

3:14–15

14耶和華 神對蛇說、你既作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

15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脚跟。

白話說明

從這裡到第 19 節,經文換成了詩體。

第 14 節是聖經裡第一次出現「咒詛」這個字。「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這句話,信望愛的專卷註釋與黃迦勒都讀出一層附帶的意思:其他走獸也被牽連了,蛇受得最重。「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是羞辱的說法,舊約別處也這樣用(彌迦書 7:17、詩篇 72:9)。

第 15 節是這一章份量最重的一句,也是歷代解經分歧最大的一句。經文本身的線索有三條。第一,「後裔」在原文是陽性單數。第二,這裡說的是「女人的後裔」,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指出這個講法很特別,一般會說兩人的後裔。第三,兩次「傷」是同一個動詞,落點不同:一個落在頭上,一個落在腳跟上;凱爾與德里慈、Pulpit Commentary 與古澤克都指出頭部的傷是致命的,腳跟的傷不是。

這句話該讀到多遠,後面「你可能會問」處理。這裡先記一件事:Pulpit Commentary 指出,拉丁譯本把「傷你的頭」的主詞讀成女人本身,中世紀因此有人讀成馬利亞,希伯來文的代名詞其實指向後裔。

五、女人在生育上受苦,男人在土地上受苦

3:16–19

16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

17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

18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

19你必汗流滿面才得餬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

白話說明

兩段判詞落在兩個人最主要的角色上,用的卻是同一個字。

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比對出一個容易漏掉的接點:第 16 節女人「懷胎的苦楚」用的那個字,第 17 節形容亞當「終身勞苦」時原封不動再用一次。女人在生育上的苦與男人在田裡的苦,經文用同一個詞。

「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這半節怎麼讀,各家差距很大,後面「你可能會問」處理。

第 17 節有一件事值得看清楚:受咒詛的是地。劍橋註釋特別指出,這一段裡明說「受咒詛」的只有蛇(3:14)和地(3:17),男人和女人身上都沒有出現這個字。亞當領到的是三樣後果:地不再合作、勞苦、終須歸土。

信望愛的專卷註釋還指出食物來源的改變。人在 2:16 吃的是樹上的果子,3:18 之後要吃「田間的菜蔬」。

第 19 節收在 2:7 上。人是用地上的塵土造的,現在被告知要歸回塵土。這一節之後,第五章那份一代一代「就死了」的家譜才有根據。

亞當的判詞最長,而且前面多加了一句責備。信望愛的專卷註釋給的理由是:命令是直接下給亞當的,蛇也沒有直接引誘他。

六、皮子作的衣服,和把守的火焰劍

3:20–24

20亞當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為他是眾生之母。

21耶和華 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

22耶和華 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

23耶和華 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

24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

白話說明

判決講完了,這一章還有五節。

先是亞當做的一件事:他給妻子起名叫夏娃,字義是「生命」。在剛剛聽完歸於塵土的判詞之後取這個名字,五家註釋讀出的是同一件事,都認為這是亞當對第 15 節那句應許的信心表現。信望愛的專卷註釋的講法是,亞當自知會死,把人類的指望放在女人和她的後裔身上。

第 21 節神親手作衣服。經文只寫「用皮子作衣服」,沒有提祭壇,也沒有用「獻祭」這個詞。註釋家從這裡讀出的東西不完全一樣。Pulpit Commentary、劍橋註釋與信望愛的專卷註釋都指出取皮必須讓動物死,這是聖經裡第一次出現動物的死亡,並且很可能是獻祭制度的雛形。凱爾與德里慈同意這件事為後來的獻祭立下基礎,同時明確反對把皮衣直接讀成基督的義袍。古澤克走得最遠,直接把皮衣連到基督的代贖。前一節人自己用葉子編的遮蓋與這一節神所作的衣服擺在一起,是經文自己安排的對照。

第 22 節那句「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怎麼讀,也有分歧。凱爾與德里慈拒絕反諷的讀法,認為人在善惡的知識這一點上確實變得像神了,只是這份知識是走違命這條路取得的。Pulpit Commentary 的說法接近,認為這句話承認的是一個既成的事實,語氣裡既沒有嘲諷也沒有讚許。古澤克覺得這句話難解,提出可能帶著諷刺的語氣。

第 23 到 24 節是逐出。凱爾與德里慈、古澤克與信望愛的專卷註釋在這一點上一致:攔住生命樹同時是刑罰和保護,因為人若在這個狀態裡永遠活下去,等於永遠停在裡面。

「基路伯」在原文是複數。信望愛的專卷註釋列出牠們後來出現的地方:會幕幔子上的繡工、約櫃施恩座的兩頭(出埃及記 25:18-21)、所羅門聖殿的裝飾。劍橋註釋把牠們與亞述的帶翅公牛、人面獅這類複合形像並列。「發火焰的劍」的「火焰」這個字,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指出整本聖經只出現在這一節。


全章脈絡

  1. 試探 蛇問神的話,女人接話並改動了三處(1–5)
  2. 違命 女人吃了,也給丈夫吃,兩人的眼睛就開了(6–7)
  3. 追問 神在園中呼喚,人把責任一層一層推出去(8–13)
  4. 判蛇 神直接宣判蛇,並留下女人後裔要傷蛇頭的話(14–15)
  5. 判人 女人在生育上受苦,男人在土地上受苦(16–19)
  6. 遮蓋 亞當給妻子起名叫夏娃,神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20–21)
  7. 逐出 人被送出伊甸園,基路伯與火焰的劍把守生命樹的道路(22–24)

第二章結束在「赤身露體、並不羞恥」,第三章第一句就用一個同字根的字形容蛇,接著整章都在拆第二章立起來的東西:可以隨意吃的園子、面對面的夫妻、修理看守的差事、園子當中的生命樹,一樣一樣被改掉。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指出第 8 到 19 節排成一個交錯的形狀:男人被問、女人被問、蛇被咒詛、女人被判、男人被判。被問的兩位有機會開口,被咒詛的那一位沒有。

在創世記的第一大段(1 到 11 章)裡,這一章是敗壞的起點。從這裡開始,人的問題一層一層往下走:第四章是殺人,第六章是「地上滿了強暴」,第十一章是全人類合力要為自己傳名。

不讀這一章,第四章會缺掉幾個關鍵。4:7 神對該隱說「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他」,「戀慕」和「制伏」正是 3:16 的那兩個字,只是換了主角。夏娃在 4:1 生下該隱時說的那句話,背景是 3:15 的後裔;4:25 稱塞特為神「另給我立了一個兒子」,用的也是同一條線。羅馬書 5:12 把罪與死的來源整段押在這一章上。


你可能會問

那條蛇就是撒但嗎?經文為什麼不直接說?

這一章從頭到尾只寫「蛇」,並且說牠是「耶和華 神所造的」活物之一。經文沒有在這裡作任何進一步的指認。

新約有明文。啟示錄 12:9 把那條大龍、古蛇、魔鬼、撒但認作同一位,20:2 再說一次。凱爾與德里慈、Pulpit Commentary、古澤克與信望愛的專卷註釋都據此讀成一條真實的蛇被更高的邪靈利用;凱爾與德里慈的理由是人的語言能力高過走獸,蛇不可能出於自己的本性說出這些話,Pulpit Commentary 的理由是 3:14 的咒詛若落在一個幻象上就沒有力量。

劍橋註釋提出的是另一面的提醒:舊約本身沒有把這條蛇認同為某個邪惡的位格,這個認同要到兩約之間的猶太文獻與新約才出現;他們並且指出舊約的先知書與智慧書都沒有回頭引用這段記載來講罪的起源。

兩件事可以同時成立。經文在這一章講到哪裡為止,與新約後來指認了什麼,讀的時候分開看,就不會把後面的話誤當成這一章寫的。

第 15 節真的是在講耶穌嗎?

這一節歷來被稱為「第一個福音」,怎麼讀有幾種傳統,本站並陳。

Pulpit Commentary 的立場是多數權威把「女人的後裔」讀成基督這一位個別的後裔,同時也涵蓋跟隨祂的人;他們把傷頭讀成徹底的敗壞,傷腳跟讀成受傷而不致死。古澤克稱它為第一個福音,並引路德的評語,認為這一節同時暗示了童女生子。

凱爾與德里慈的讀法有一個限制:「女人的後裔」不能縮成基督一個人,經文講的是人這一族與蛇這一族的長期為仇,這條線在基督身上到達頂點。

劍橋註釋走得更保守。他們也用「第一個福音」這個名稱,但明說這一節沒有預言某一位個別的得勝者,也沒有預言最終的勝利,它描述的是兩邊持續不斷的爭戰;同時承認十字架的得勝在最完滿的意義上成全了這場爭戰。

信望愛的專卷註釋加了一個角度:當時的夏娃聽見這句話,多半會理解成她的後代,也就是全人類或其中某一位子孫。

要留意的是新約沒有回頭引用這一節說它應驗在耶穌身上。教會歷代在這裡看見基督,是一個很早、也很廣的讀法,經文自己沒有在這一節下這個判語。

神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他們吃了卻沒有當場死,這句話落空了嗎?

註釋家在兩個方向上處理這個問題。

第一個方向是句子本身怎麼讀。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指出重點在「吃了以後一定會死」,不在「吃的那一天當場斷氣」。凱爾與德里慈的讀法相同,並強調果子本身沒有毒性,死是違命帶來的後果,與果子的性質無關。

第二個方向是「死」這個字涵蓋什麼。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指出這個死除了身體的死,還牽涉到與神隔絕;黃迦勒的中文註解在這個字底下直接寫「隔絕,分離」。信望愛的專卷註釋還有一句話很直接:從人躲起來、連見面都不敢見面的那一刻算起,某種意義上人已經死了。

經文自己也給了收尾。第 19 節說「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第 22 到 24 節把生命樹隔開,理由寫得很清楚:「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那條路被關上,肉身的死就成了定局。

「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是什麼意思?

先講可以確定的部分。這個譯作「戀慕」的字在舊約只出現三次:雅歌 7:10 用它講男人渴望女人,這一節用它講女人對丈夫,創世記 4:7 用它講罪對該隱。信望愛的原文字典與 BDB 給的義項都是渴望、熱望。

不能確定的是這一節取哪一層意思,各家依 4:7 的平行推出不同結論,本站並陳。

古澤克從 4:7 出發:那裡罪的「戀慕」是要制伏該隱,所以這裡講的是女人想要壓過丈夫的傾向,而丈夫要管轄她,兩邊構成張力。Pulpit Commentary 同樣注意到 4:7 的平行,得出的卻是相反的方向:這裡的「戀慕」講的是順從,不帶情感上的渴慕。凱爾與德里慈的讀法是,男女之間原本就有次序,這個次序本身不是專制的,判詞加上去的是她要在其中承受痛苦。劍橋註釋讀成女人生命裡最強的兩種盼望被苦楚纏住,並且認為整段判詞的性質偏向管教。

還有一個文體上的提醒。這幾節是判詞,句型是「必」怎樣,講的是往後會發生什麼。把它讀成神給夫妻的相處守則,會與經文的體裁對不上。


領受

  1. 這一章的敗壞是從一句問話開始的。 蛇沒有立刻說反話,第一句是「神豈是真說」(3:1),把神說過的話改成一個問號。四家註釋都把這一句當作整件事的起點。等到第 4 節正面說「你們不一定死」的時候,人已經接了話、已經在跟牠核對神的原話,並且核對得不準(3:2-3)。
  2. 人犯罪之後的三個動作,順序寫得很清楚。 先是遮蓋(3:7),再是躲藏(3:8),最後是推責任(3:12-13)。三個動作都在處理羞恥感,沒有一個在處理那件事本身。亞當把責任推給神又推給女人,女人推給蛇,蛇沒有機會開口,因為神沒有問牠。整段對話裡沒有人說過一句「是我做的」。
  3. 受咒詛的是蛇和地。 劍橋註釋的觀察值得記住:3:14 到 19 裡,「咒詛」這個字只落在蛇(3:14)和地(3:17)身上,男人和女人身上都沒有出現。他們領到的是後果,是苦楚、勞苦、歸於塵土。這個差別在讀第四章之前先弄清楚,後面才不會把神對人的態度讀偏。
  4. 神在判決之後做的最後兩件事,一件是遮蓋,一件是隔開。 人先用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了遮蓋(3:7),經文沒有記神對那件東西說過什麼,只寫祂用皮子作了衣服給他們穿(3:21)。接著祂把人送出園子,把生命樹的道路把守起來(3:24)。凱爾與德里慈、古澤克與信望愛的專卷註釋都指出這道把守同時是刑罰和保護。這一章結束在門外,聖經最後一章才把生命樹重新擺回城裡(啟示錄 22:2)。

本章參考 Keil-Delitzsch・Cambridge Bible・Pulpit Commentary・David Guzik・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信望愛 a2z 專卷註釋・信望愛原文字典・Blue Letter Bible(B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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