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四十四章

第四十四章

經文:和合本(1919 年版・維基文庫)

全章鑰匙

約瑟把銀杯藏進便雅憫的口袋,又讓家宰遞出一個丟下弟弟就能全身而退的條件(第 17 節);猶大沒有走,他把父親的處境從頭講一遍,要求留下自己替弟弟作奴僕。

一、銀杯藏進便雅憫的口袋

44:1–6

1約瑟吩咐家宰說、把糧食裝滿這些人的口袋、儘著他們的驢所能馱的、又把各人的銀子放在各人的口袋裡。

2並將我的銀杯、和那少年人糴糧的銀子、一同裝在他的口袋裡.家宰就照約瑟所說的話行了。

3天一亮就打發那些人帶著驢走了。

4他們出城走了不遠、約瑟對家宰說、起來追那些人去、追上了就對他們說、你們為甚麼以惡報善呢。

5這不是我主人飲酒的杯麼、豈不是他占卜用的麼、你們這樣行是作惡了。

6家宰追上他們、將這些話對他們說了。

白話說明

筵席還沒散,約瑟已經在安排第二天。三件事同時進行:糧食裝滿口袋、每個人的銀子照樣放回各自的袋子、銀杯放進便雅憫的口袋。前兩樣給全部的人,第三樣只給一個人。

「天一亮就打發那些人帶著驢走了」。黃迦勒與信望愛的專卷註釋都判斷,這麼早出發是要讓他們沒有時間翻檢行李。

家宰追上去的第一句是「你們為甚麼以惡報善呢」。黃迦勒把這裡的「善」指回前一天:西緬被釋放(43:23),筵席擺了滿滿一桌(43:34)。

第 5 節提到那只杯是「他占卜用的」。用杯占卜在古埃及確實有這種做法,劍橋註釋的描述是往杯裡注水,投入金子、銀子或寶石,再看波紋、漣漪與光點來斷事;凱爾與德里慈(Keil-Delitzsch)和 Pulpit Commentary 用的是同一組希臘文術語。約瑟本人到底占不占卜,歷來有好幾種讀法,下面「你可能會問」會處理。

二、從年長搜到年幼,十一個人一起回城

44:7–13

7他們回答說、我主為甚麼說這樣的話呢、你僕人斷不能作這樣的事。

8你看、我們從前在口袋裡所見的銀子、尚且從迦南地帶來還你、我們怎能從你主人家裡偷竊金銀呢。

9你僕人中、無論在誰那裡搜出來、就叫他死、我們也作我主的奴僕。

10家宰說、現在就照你們的話行罷、在誰那裡搜出來、誰就作我的奴僕.其餘的都沒有罪。

11於是他們各人急忙把口袋卸在地下、各人打開口袋。

12家宰就搜查、從年長的起、到年幼的為止、那杯竟在便雅憫的口袋裡搜出來。

13他們就撕裂衣服、各人把馱子抬在驢上、回城去了。

白話說明

哥哥們的回答急得過了頭。他們先舉一件事替自己作證:上次口袋裡的銀子,他們從迦南地帶回來還了。接著他們開出一個沒有人要求的重罰,「你僕人中、無論在誰那裡搜出來、就叫他死、我們也作我主的奴僕」。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指出,偷竊在當時通常不至於判死刑,他們把刑度往上加,是因為根本不相信自家人會做這種事。

這個句型在創世記裡出現過。雅各當年被拉班追上,說的是在誰那裡搜出神像來就不容誰存活(31:32),而拉結真的偷了。黃迦勒在這一節直接把兩處放在一起看。

家宰隨即把刑度改輕,只留搜出杯的那一個作奴僕,「其餘的都沒有罪」。黃迦勒與聖經綜合解讀的判斷一致:這句話是刻意的,它給哥哥們遞了一個乾淨的出口。

搜查從年長的開始。Pulpit Commentary 與黃迦勒都指出這個順序有作用,從老大搜起,事後才不會被說是有意栽贓。杯在最後一個袋子裡出現。

第 13 節是這一章的第一個轉折。「他們就撕裂衣服、各人把馱子抬在驢上、回城去了」。撕裂衣服是當時表達哀痛的動作,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指出,三十七章雅各聽見約瑟的死訊時做的是同一個動作(37:34)。

要看清楚他們沒有做什麼。經文沒有記下一句責問便雅憫的話,也沒有人提議照家宰給的條件走人。聖經綜合解讀把兩個現實的理由列了出來:家宰已經明說其餘的都沒有罪,而且家裡的老父親與婦人孩子正等著糧食活命。他們有比二十二年前更好的藉口丟下弟弟,這一次全隊回城。

三、猶大認的是二十二年前的舊帳

44:14–17

14猶大和他弟兄們來到約瑟的屋中、約瑟還在那裡、他們就在他面前俯伏於地。

15約瑟對他們說、你們作的是甚麼事呢、你們豈不知像我這樣的人必能占卜麼。

16猶大說、我們對我主說甚麼呢.還有甚麼話可說呢.我們怎能自己表白出來呢. 神已經查出僕人的罪孽了.我們與那在他手中搜出杯來的都是我主的奴僕。

17約瑟說、我斷不能這樣行、在誰的手中搜出杯來、誰就作我的奴僕.至於你們可以平平安安的上你們父親那裡去。

白話說明

第 14 節他們又一次俯伏在地。黃迦勒與聖經綜合解讀都在數這件事:約瑟那兩個夢,這是第三次成真。

約瑟的話是「你們豈不知像我這樣的人必能占卜麼」。黃迦勒特別指出,這一句說的是「必能占卜」,不是「已經占卜」。

猶大的回答沒有一個字在辯白。「我們怎能自己表白出來呢. 神已經查出僕人的罪孽了」。要看準他認的是哪一件罪。杯不是他們偷的,這一點他們自己最清楚。吉爾(John Gill)說得最直接:這裡指的是他們從前的罪,特別是賣約瑟那一件。信望愛的專卷註釋的判斷相同,並補了一層:他們把約瑟賣去作奴隸,現在追討的方式是他們自己要成為埃及的奴隸。劍橋註釋從另一個角度說明同一件事,一場完全說不通的災禍,在他們的理解裡只能解釋成神在追討暗處的舊債。

這番話猶大是代表全部人說的。四十二章他們在約瑟聽得見的地方已經講過一次同樣的內容:我們在兄弟身上實在有罪(42:21)。那一次是彼此私下說的,這一次是當著埃及的宰相說出口。

第 17 節約瑟把出口再遞一次,而且遞得更漂亮:只留搜出杯的那一個,「至於你們可以平平安安的上你們父親那裡去」。條件越體面,人的選擇就越難推給環境。

四、猶大把父親的處境攤開來講

44:18–29

18猶大挨近他說、我主阿、求你容僕人說一句話給我主聽、不要向僕人發烈怒、因為你如同法老一樣。

19我主曾問僕人們說、你們有父親有兄弟沒有。

20我們對我主說、我們有父親、已經年老、還有他老年所生的一個小孩子、他哥哥死了、他母親只撇下他一人、他父親疼愛他。

21你對僕人說、把他帶到我這裡來、叫我親眼看看他。

22我們對我主說、童子不能離開他父親、若是離開、他父親必死。

23你對僕人說、你們的小兄弟若不與你們一同下來、你們就不得再見我的面。

24我們上到你僕人我們父親那裡、就把我主的話告訴了他。

25我們的父親說、你們再去給我糴些糧來。

26我們就說、我們不能下去、我們的小兄弟若和我們同往、我們就可以下去、因為小兄弟若不與我們同往、我們必不得見那人的面。

27你僕人我父親對我們說、你們知道我的妻子給我生了兩個兒子。

28一個離開我出去了、我說、他必是被撕碎了、直到如今我也沒有見他.

29現在你們又要把這個帶去離開我、倘若他遭害、那便是你們使我白髮蒼蒼、悲悲慘慘的下陰間去了。』

白話說明

信望愛的專卷註釋算過,18 到 34 節是創世記裡最長的一段對話。篇幅本身就是作者的態度。

猶大開口的姿態放得很低:「我主阿、求你容僕人說一句話給我主聽、不要向僕人發烈怒、因為你如同法老一樣」。黃迦勒數過,這段話裡他七次稱約瑟「我主」。

他講的內容更值得注意。整段話沒有一句替自己申訴,沒有替便雅憫喊冤,連銀杯這件事都沒有碰。他從約瑟自己問過的話開始複述(19 到 23 節),再講父親聽見那些話以後的反應(24 到 29 節)。他把整件事的重心,搬到一個不在現場的人身上。

第 28 節那句話的分量,只有說話的人自己知道。猶大轉述父親的原話:「一個離開我出去了、我說、他必是被撕碎了」。「被撕碎了」是三十七章雅各看見血衣時喊出來的(37:33),而那件染了血的衣服是這些兄弟自己動手做的(37:31-32)。黃迦勒指出,這句話隱隱說出雅各是怎麼被騙的。猶大當著約瑟的面把它複述一遍,等於把自己的舊案念了一次,而他並不知道聽的人是誰。

第 29 節「白髮蒼蒼、悲悲慘慘的下陰間去了」也是雅各的原話。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指出「悲悲慘慘」這個詞帶著災禍的意思,黃迦勒的白話是死不瞑目。同樣的話雅各說過不只一次,三十七章他拒絕受安慰的時候,說的是要悲哀著下陰間到兒子那裡(37:35)。

五、猶大求約瑟讓他替弟弟作奴僕

44:30–34

30我父親的命與這童子的命相連、如今我回到你僕人我父親那裡、若沒有童子與我們同在、

31我們的父親見沒有童子、他就必死.這便是我們使你僕人我們的父親白髮蒼蒼、悲悲慘慘的下陰間去了。

32因為僕人曾向我父親為這童子作保、說、我若不帶他回來交給父親、我便在父親面前永遠擔罪。

33現在求你容僕人住下、替這童子作我主的奴僕、叫童子和他哥哥們一同上去。

34若童子不和我同去、我怎能上去見我父親呢、恐怕我看見災禍臨到我父親身上。

白話說明

「我父親的命與這童子的命相連」,這是整段話的樞紐。猶大沒有說便雅憫多麼值得同情,他說的是兩條命綁在一起,動一條就斷兩條。

第 32 節他搬出自己說過的話:「我若不帶他回來交給父親、我便在父親面前永遠擔罪」。那是 43:9 他對雅各講的原話,一個字都沒有改。他在這裡做的是履約,那筆帳一章之前就簽下了。

第 33 節是他真正的請求:「現在求你容僕人住下、替這童子作我主的奴僕、叫童子和他哥哥們一同上去」。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注意到,他沒有討價還價,沒有提議改成罰款或別的條件,直接要求替代。歷代註釋家對這段話的評價都很高:Pulpit Commentary 稱之為忘我的寬宏;劍橋註釋說這是希伯來敘事裡最優美動人的段落之一;凱爾與德里慈引路德的評語,說這是禱告該有的樣子。

對照擺在旁邊才看得出重量。三十七章提議賣掉約瑟的正是猶大,價錢也是他開的(37:26-27)。二十二年後他站在同一個位置上,要求用自己換回拉結的另一個兒子。聖經綜合解讀把幾組前後對照排在一起:從前把父親偏愛的兒子賣為奴,現在甘願替父親偏愛的兒子作奴;從前拿血衣冷酷地騙父親,現在句句體恤父親;從前對她瑪出爾反爾(38:11),現在對父親一言九鼎。

第 34 節最後一句說出他真正怕的東西:「若童子不和我同去、我怎能上去見我父親呢」。他怕的是回家那一段路。


全章脈絡

  1. 設局 銀杯與銀子一同裝進便雅憫的口袋,天一亮就打發人上路(1-3)
  2. 追贓 家宰追上去指控偷竊,哥哥們自己開出死罪的重誓(4-10)
  3. 搜出 從年長搜到年幼,杯在便雅憫袋裡,全隊撕裂衣服回城(11-13)
  4. 認罪 猶大不辯白,他認的是神查出來的舊罪(14-17)
  5. 陳情 把父親的年紀、偏愛與那個「死了」的兒子攤開來講(18-29)
  6. 代替 求約瑟讓他留下作奴僕,換弟弟平安回去(30-34)

這一章之前,四十三章他們第二次下埃及,被請進宰相家吃了一頓飯。西緬放出來了,銀子的誤會解開了,座位按長幼排好,便雅憫拿到多五倍的食物,最後「他們就飲酒、和約瑟一同宴樂」(43:34)。四十四章開頭的那個早晨,就緊接在這一桌之後。

在創世記的結構裡,四十三到四十五章是同一件事的三段。四十三章設局,四十四章收網,四十五章相認。收網的關鍵在第 10 節與第 17 節那兩個出口:家宰與約瑟先後給了哥哥們一個丟下便雅憫、自己平安回家的機會。四十三章的多五倍測的是嫉妒,四十四章的銀杯測的是他們願不願意為弟弟付代價。

不讀這一章,後面兩件事會少掉來歷。一是 45:1 約瑟「情不自禁」,那是被猶大這段話逼出來的,經文把兩件事直接接在一起。二是雅各臨終的祝福把弟兄下拜與掌權的位置給了猶大(49:8-10),創世記在那之前替他留下的最重的一筆,就是這一章的替代。黃迦勒與聖經綜合解讀還指出一個更遠的後續:以色列眾支派後來與猶大支派對立時,便雅憫支派站在猶大這一邊(王上 12:20-24)。


你可能會問

約瑟真的會占卜嗎?聖經把這件事寫下來,是不是表示可以照做?

先看原文。第 5 節與第 15 節的「占卜」是同一個希伯來動詞(拼音作 nachash)。信望愛的逐字分析把它的詞形註為「觀兆、行巫術」;Blue Letter Bible 所收的 BDB 辭典列出的義項橫跨兩個方向,一邊是行占卜、觀兆頭,另一邊是留意觀察、由經驗得知,全書一共出現十一次。凱爾與德里慈給的字義是低聲念誦咒語、進而預言。

歷來有三種讀法。多數註釋家認為約瑟沒有真的占卜:凱爾與德里慈的用詞是無法據此斷定約瑟採用了這種迷信的做法,並判斷這句話的用意在把杯講得神聖、把約瑟講成能知最隱密之事的人;Pulpit Commentary、黃迦勒、聖經綜合解讀與信望愛的專卷註釋都走同一條路,黃迦勒的說法是約瑟敬畏神,必不行占卜,這裡是故意擺出埃及術士的姿態。第二種讀法從那個字的另一個義項走:吉爾引了幾位中世紀猶太釋經家與亞拉伯文譯本,指出這句可以讀成「他必能查出來」,重點在追查而不在占卜;黃迦勒也記下了同一個方向的譯法。第三種讀法保留了另一種可能:古澤克(David Guzik)指出那時神還沒有明文禁止這類做法,約瑟或許真的用過,同時他也認為家宰可能誇大了杯的作用。

至於能不能照做,答案在經文的寫法裡。這一段從頭到尾只記錄約瑟做了什麼,一句評語都沒有。黃迦勒在這一節下面特別加了一條提醒:約瑟只在某些品格與作為上與基督相似,本節的占卜和不實指控不能拿來當信徒效法的依據。

便雅憫一直被叫「童子」「那少年人」,他是個小孩嗎?

不是。經文給的數字可以推:約瑟十七歲被賣(37:2),三十歲見法老(41:46),加上七個豐年與兩個荒年,這時三十九歲(45:6)。便雅憫比約瑟小,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據此推算他此時至少二十多歲,也可能已經滿三十;聖經綜合解讀的推算相近。還有一個旁證:一年多以後全家下埃及,經文列出便雅憫已經有十個兒子(46:21)。

和合本的「童子」「小孩子」是相對於父親的說法。這一點會影響整段的讀法。猶大求情的重心落在雅各身上:一個年老的父親,已經失去過一個兒子,命與剩下這一個綁在一起(44:30)。

約瑟這樣一步步整他的哥哥們,算不算報復?

經文沒有寫約瑟的動機。它只記了三樣可以看見的東西:他想起從前的夢(42:9),他兩次躲起來哭(42:24、43:30),以及後來他自己給的解釋(45:5)。那段解釋講的是神的差遣,沒有解釋設局的理由。

註釋家的判斷分幾路,都是從結果反推的。凱爾與德里慈、黃迦勒與聖經綜合解讀認為目的是驗出他們有沒有改變,尤其看他們會不會撇下便雅憫;古澤克說約瑟受神的手引導,把哥哥們帶到完全的悔改;信望愛的專卷註釋補了一層人的實情,被賣的陰影很深,他在酒席上都還不能認親,要再加一層嚴苛的測試才敢。

可以確定的是結果。這一場局逼出了兩件二十二年裡沒有出現過的事:全隊沒有丟下弟弟,以及猶大主動認了一件沒有人控告他的罪。


領受

  1. 猶大認的是沒有人告他的那件事。 杯的指控他大可以據理力爭,第 8 節他們才剛舉證過自己的清白。他選的路是 44:16 那句「神已經查出僕人的罪孽了」。人在被冤枉的時候最容易把心思全放在辯白上,猶大在那個當口想到的是一件二十二年沒人提起的舊事。沒有人抓到他,是他自己先認出來的。

  2. 出口就在腳邊,沒有人走。 家宰說其餘的都沒有罪(第 10 節),約瑟說你們可以平平安安上父親那裡去(第 17 節)。條件乾淨、合法、體面,家裡還有老父親與孩子等著糧食。三十七章他們把弟弟丟進坑裡,經文給的理由是恨(37:4、37:8、37:11);這一次留下來要付的代價大得多,十一個人一起把馱子抬上驢,回城。

  3. 他守的是一句沒有人監督的承諾。 43:9 那句作保的話,雅各遠在迦南,約瑟根本不知道有這回事,猶大大可以在埃及把它忘掉。44:32 他一字不改地拿出來。承諾的重量與有沒有人記得無關,只與自己認不認有關。

  4. 創世記最長的一段話裡,猶大沒有替自己說一句。 十七節的陳情,講的全是一個老人和一個他不特別喜歡的弟弟。他自己要求的位置是奴僕。從 37:26 開口賣掉約瑟,到 44:33 開口替便雅憫作奴僕,中間隔了二十二年,經文沒有寫他是怎麼變的,只把兩句話擺在同一卷書裡讓人自己比。

本章參考 Keil-Delitzsch・Pulpit Commentary・Cambridge Bible・Gill’s Exposition・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聖經綜合解讀・信望愛 a2z 專卷註釋・信望愛逐字原文分析・David Guz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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