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經文:和合本(1919 年版・維基文庫)

全章鑰匙

耶和華叫亞伯蘭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一個還沒指明的地方去,並在第 3 節把地上的萬族綁進這個應許裡;他七十五歲上路,在迦南築了兩座壇,卻在饑荒一來就下埃及,用一句半真半假的話保住自己的命。

一、耶和華開口,把應許押在一個人身上

12:1–3

1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

2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

3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白話說明

這三節是創世記的轉軸。前面十一章講的是全人類,從這裡開始只講一個家族。

第一個要處理的問題是這個呼召在哪裡發出。司提反在使徒行傳 7:2-3 說,神向亞伯拉罕顯現、吩咐他離開本地和親族,是在他還住米所波大米、尚未搬到哈蘭的時候。Pulpit Commentary 把兩派並列:加爾文依使徒行傳認為呼召發在吾珥,第 1 節是神再次對他說;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拉希、凱爾(Keil)等則主張呼召本身發在哈蘭。黃迦勒與古澤克(David Guzik)採前一種,把 12:1 讀成神第二次複述。

第 1 節的三個詞是一層一層往裡剝的。「本地」指故鄉或整片美索不達米亞,「本族」指出生地與親族,「父家」指父親的家,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指出這最後一項隱含放棄繼承權。這在當時有多重。信望愛的註釋提醒,那個時代的人以團體生活為依歸,一個人被逼離開家鄉是最重的處分之一;要順從這個吩咐,代價很高。而神在這一節沒有說要去哪裡,只說「我所要指示你的地」。

第 2 至 3 節是應許。這幾句該數成幾項,註釋家沒有共識:Pulpit Commentary 列出七項、四項、三對共六項、兩大類等不同算法。數目可以先放下,兩件事要看清楚。第一,這幾句裡「福」這個字根出現了五次。第二,「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的原文直譯是「要成為祝福」,多位註釋家理解為成為別人蒙福的源頭。

最後一句「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原文的動詞是被動與反身都通的形式,歷代因此有兩種讀法。加爾文、路德、凱爾與德里慈(Keil-Delitzsch)取被動:萬族因著亞伯蘭和他的後裔得福。拉希等人取反身:萬族要用亞伯蘭的名互相祝福。劍橋註釋(Cambridge Bible)指出反身讀法在 22:18、26:4 與詩篇 72:17 找得到支持,並認為兩種讀法都容得下彌賽亞的應用。新約在這裡給了一個明確的方向:加拉太書 3:8 引這一句,說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聖經早已把福音傳給亞伯拉罕,而引用時取的是萬國因他得福這個講法;同章 3:16 進一步指出那一個子孫是基督。

二、七十五歲上路,在迦南築了兩座壇

12:4–9

4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羅得也和他同去.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

5亞伯蘭將他妻子撒萊、和姪兒羅得、連他們在哈蘭所積蓄的財物、所得的人口、都帶往迦南地去.他們就到了迦南地。

6亞伯蘭經過那地、到了示劍地方摩利橡樹那裡.那時迦南人住在那地。

7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亞伯蘭就在那裡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

8從那裡他又遷到伯特利東邊的山、支搭帳棚.西邊是伯特利、東邊是艾.他在那裡又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求告耶和華的名。

9後來亞伯蘭又漸漸遷往南地去。

白話說明

第 4 節用一個「就」字帶過整個決定。他七十五歲出哈蘭,帶著撒萊、羅得、在哈蘭積蓄的財物和「所得的人口」。最後這個詞原文是「生命」,指的是奴僕;Pulpit Commentary 提到拉希與他爾根另有一種讀法,把它讀成歸信的人。信望愛的註釋指出,從這節可以看出亞伯蘭原本就相當富有,他上路的原因不是逃荒。

他到的第一站是示劍,位在以巴路山與基利心山之間的谷地,在耶路撒冷以北約五十四公里,離哈蘭約六百公里。經文寫他到了「摩利橡樹那裡」。摩利這個字的意思是教師。劍橋註釋認為它不是人名,來自「教導」的字根,指這棵樹是宣示神諭的地方;信望愛的註釋補充,大樹樹蔭廣,常成為迦南人敬拜求問的場所,舊約裡橡樹屢次與偶像崇拜連在一起(列王紀上 14:23、列王紀下 17:10、以賽亞書 1:29)。原文那個字究竟指橡樹還是篤耨香樹,學者沒有一致意見。

「那時迦南人住在那地」這一句,解經上有兩種用法。Pulpit Commentary 列得很清楚:一派學者拿它當作創世記成書於摩西以後的證據;另一派(Kalisch、Hengstenberg、Keil、Murphy 等)讀成敘事上的說明,那塊地已經有人住了,應許要成就更難,信心的試煉更大。黃迦勒採後一種。經文接下來的安排支持這個讀法:第 7 節緊接著就是神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

值得停一下的是第 7 節。神在第 1 節只說「我所要指示你的地」,一直到亞伯蘭真的走進來,才說明那塊地是要給誰的。信望愛的註釋指出,這也是聖經第一次記載神向以色列的族長顯現。

亞伯蘭的回應是築壇,示劍一座,伯特利東邊的山上一座。劍橋註釋說明築壇含獻祭的意思,表達的是依靠、相交與奉獻。信望愛的註釋提到另一層:有學者認為在異教的迦南城市旁邊築耶和華的壇,帶有宣告的意味;而這些壇確實是亞伯蘭在那片地上留下的主要痕跡。第 8 節那句「求告耶和華的名」,用的是創世記 4:26 已經出現過的說法。第 9 節他繼續往南地移動,南地的原意是乾旱、燒焦,指耶路撒冷以南、死海西南的曠野。

三、饑荒一來,他要撒萊改口

12:10–13

10那地遭遇饑荒、因饑荒甚大、亞伯蘭就下埃及去、要在那裡暫居。

11將近埃及就對他妻子撒萊說、我知道你是容貌俊美的婦人.

12埃及人看見你必說、這是他的妻子、他們就要殺我、卻叫你存活。

13求你說、你是我的妹子、使我因你得平安、我的命也因你存活。

白話說明

第 10 節的轉折來得很快。神剛應許把這地賜給他的後裔,那地就遭遇饑荒。信望愛的專卷註釋在這裡下了一句很要緊的話:聖經從來沒有說過,合神心意就不會遇到災禍。這一帶的饑荒並不罕見,創世記另外記了兩次(26:1、41:56)。埃及有尼羅河,別處缺糧時通常還有存糧,所以往埃及寄居是當時的常態做法。經文用「下埃及」,是因為迦南地勢比埃及高,舊約習慣這樣講。

下埃及這一步對不對,註釋家看法分歧,這裡並列。Pulpit Commentary 明說經文沒有給答案,看不出他是奉神許可而行還是出於懼怕,並指出希伯來書的作者對亞伯拉罕的評價是正面的,他至少沒有回哈蘭或吾珥。黃迦勒的判斷比較重,他指出第 10 節那個「就」字表示亞伯蘭是直接反應環境,沒有先求問神;古澤克說得更直白,神呼召他到的是迦南。信望愛的註釋則提醒,經文一句都沒有明文責備亞伯蘭停哈蘭、帶羅得、下埃及這些選擇,有些人為了建構自己的神學而嚴厲責備他,這一點要留意。經文明文寫出的只有兩樣:饑荒甚大,以及他「要在那裡暫居」。「暫居」這個字的意思是寄居、住一段時間,表示他從一開始就無意在埃及定居。

第 11 到 13 節是他的安排。這裡有四家註釋難得意見一致。撒萊確實是他同父異母的妹子(20:12 明說),所以那句話有一半是真的。Pulpit Commentary 的評語是:這是半個真話,也是一個完整的謊言;並且明白寫下,一個人單單因為怕自己有危險就說謊、拿妻子的貞潔去冒險、把試探擺在鄰舍面前,沒有任何辯護站得住。凱爾與德里慈的判斷是這個防範不是出於信心。黃迦勒指出他只顧自己的命,沒有顧撒萊。古澤克指出他把保護自己的指望放在自己的計謀上。

還有一個時間上的細節要說明。撒萊當時大約六十五歲。這個數字是這樣推出來的:17:17 提到亞伯拉罕一百歲時撒拉九十歲,兩人相差十歲,12:4 亞伯蘭七十五歲。以當時的壽數來看,六十五歲仍屬中年,撒拉後來活到一百二十七歲(23:1)。

四、撒萊被帶進法老的宮,神降大災

12:14–17

14及至亞伯蘭到了埃及、埃及人看見那婦人極其美貌。

15法老的臣宰看見了他、就在法老面前誇獎他.那婦人就被帶進法老的宮去。

16法老因這婦人就厚待亞伯蘭、亞伯蘭得了許多牛、羊、駱駝、公驢、母驢、僕婢。

17耶和華因亞伯蘭妻子撒萊的緣故、降大災與法老和他的全家。

白話說明

他求的是平安和保命,這兩樣都到手了;經文同時記下他沒有開口求的那一項,撒萊被帶進了法老的宮。黃迦勒注意到一個細節:第 14 到 16 節三次提到撒萊,都不用她的名字,只寫「那婦人」「這婦人」。Pulpit Commentary 說明「那婦人就被帶進法老的宮去」在當時的語境是進入婚事的程序,法老送的財物帶有聘禮的性質。

第 16 節的清單很具體:牛、羊、駱駝、公驢、母驢、僕婢。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指出原文的順序是羊群、牛群、公驢、僕婢、母驢、駱駝,並注意到清單裡沒有馬,因為當時的埃及人還沒有養馬的習慣。古澤克與黃迦勒都推測,撒萊後來那位埃及使女夏甲(16:1)可能就出自這批僕婢。這一層是推論,經文沒有說。

第 17 節換了主詞。前面六節的主詞都是埃及人、法老的臣宰、法老,到這一節變成耶和華。經文把理由寫得清清楚楚:「因亞伯蘭妻子撒萊的緣故」。「大災」這個字的辭典義項是擊打、疫病、疾病,也用在痲瘋的疤上;這一次究竟是什麼災,經文沒有交代,凱爾與德里慈與劍橋註釋都說無從斷定。

亞伯蘭的計謀已經走到盡頭,妻子在別人宮裡,他自己得了一屋子的牲畜。事情被翻過來,是因為神動了手。

五、法老質問,把他們送走

12:18–20

18法老就召了亞伯蘭來、說、你這向我作的是甚麼事呢、為甚麼沒有告訴我他是你的妻子.

19為甚麼說、他是你的妹子、以致我把他取來要作我的妻子.現在你的妻子在這裡、可以帶他走罷。

20於是法老吩咐人將亞伯蘭和他妻子、並他所有的都送走了。

白話說明

法老一口氣問了三個問題:「你這向我作的是甚麼事呢」「為甚麼沒有告訴我他是你的妻子」「為甚麼說、他是你的妹子」。信望愛的專卷註釋、Pulpit Commentary 與凱爾與德里慈都注意到同一件事:亞伯蘭一個字也沒有回。凱爾與德里慈的判斷是,神的拯救使他謙卑下來,他沉默地承認了自己的過錯。

這一段的張力在於誰站得住。劍橋註釋、古澤克、黃迦勒與信望愛的註釋都指出,在這件事上法老的表現比亞伯蘭正直:法老一知道實情就把人送回,並且質問的內容合情合理。經文寫的是記錄,沒有為亞伯蘭辯護。第 20 節那個「送走了」,原文帶有送出去、驅逐的意味。

第 20 節也是這一趟的結算。他保住了命,得了牲畜僕婢,失了自己的話在法老面前的份量。第十三章開頭他從埃及上南地,一路回到伯特利和艾中間,就是「他起先築壇的地方」,在那裡又求告耶和華的名(13:4)。他回到了那座壇。


全章脈絡

  1. 呼召 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一個還沒指明的地方(1)
  2. 應許 大國、賜福、名為大,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他得福(2–3)
  3. 上路 七十五歲,帶著妻子、姪兒與家業進迦南(4–5)
  4. 築壇 示劍一座,伯特利東邊一座,求告耶和華的名(6–9)
  5. 下埃及 饑荒甚大,他要撒萊說自己是妹子(10–13)
  6. 進宮 撒萊被帶進法老的宮,亞伯蘭得了大批牲畜僕婢(14–16)
  7. 送走 耶和華降大災,法老質問,把他們一併送走(17–20)

第十一章結束在哈蘭的一座墳前。他拉一家出了吾珥要往迦南,走到哈蘭就住下,他拉死在那裡;家裡的媳婦撒萊不生育。第十二章第一節就從這個停下來的地方開口。要注意兩章之間的對照:巴別的人說「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工程停了,城名叫變亂;到這一章,沒有人開口要名,神說「叫你的名為大」。

這一章是創世記全卷的分水嶺。第 1 到 11 章寫全人類的創造、墮落、洪水與列國,速度極快,幾百年一章帶過。從 12:1 起,敘事的速度整個慢下來,剩下三十九章全部給四代人。第 3 節那句「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把兩半接起來:前十一章那些族群沒有被丟下,他們是這個應許的收件人。

不讀這一章,後面幾件事會看不懂。第 7 節「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是往後整卷(以及整部舊約)反覆回頭引用的那句話。第 10 至 20 節那套「你是我的妹子」,在第二十章的基拉耳會再演一次,以撒在第二十六章也會照做一次,三段要並在一起讀。第 16 節法老送的僕婢,多位註釋家把夏甲(16:1)的來歷接到這裡,那是第十六章與第二十一章那場家庭風暴的起點。


你可能會問

神叫他離開父家,他卻帶著羅得;先停哈蘭,後來又下埃及。這些算不算不順服?

註釋家在這一題上分成幾派,值得並列著看。

一派認為算。古澤克用「不完全的順服」形容帶羅得同行這件事,並指出羅得後來給亞伯蘭帶來的都是麻煩。黃迦勒逐項列得更細:本地離開了,本族只離開一半,父家不只沒離開,還把父家帶走了;而且啟程是父親決定的,有呼召的那個人反而成了跟隨的人。

另一派主張要看經文的沉默。信望愛的專卷註釋說得很直接:許多人責備亞伯拉罕在哈蘭停留、帶羅得同去、遷到南地或埃及,冠上各種帽子,但聖經一點都沒有明文責備這些選擇;有些人是為了建構自己的神學才這樣嚴厲。Pulpit Commentary 從措辭上補了一個角度,第 1 節要求的是亞伯蘭本人離開,並沒有禁止家人隨行。

經文自己怎麼寫,可以當作判斷的底線。第 4 節寫「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這是正面的評語。第 10 至 20 節寫下他在埃及的整個過程,並且讓法老當面質問他,這是負面的呈現。中間那些行程,經文只記錄,沒有下判語。讀者可以留意,但不必替經文補上它沒有給的評分。

「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到底是說萬族被祝福,還是說萬族拿他的名互相祝福?

原文的動詞形式兩種都通,歷代因此分成兩派,各有依據。

被動的讀法是:萬族因著亞伯蘭與他的後裔得福。加爾文、路德、凱爾與德里慈、Murphy 等人主張這一說。凱爾與德里慈明確反對反身的讀法,理由是那樣會削弱應許的力度。

反身的讀法是:萬族要用亞伯蘭的名互相祝福,也就是他成為祝福用語裡的範本。拉希與 Clericus 主張這一說。劍橋註釋指出這個讀法在 22:18、26:4 與詩篇 72:17 找得到支持,並且認為兩種讀法都容得下彌賽亞的應用,因為無論哪一種,都預設萬族認得亞伯蘭在其中的位置。

新約在這裡有明文。加拉太書 3:8 引這一句時,取的是萬國因亞伯拉罕得福這個講法,並且說這是聖經預先傳給他的福音;加拉太書 3:16 進一步說那一個子孫指的是基督。新約的引用不能取消原文文法上的兩可,但它確實給了一個明確的方向。

亞伯蘭拿妻子換自己的命,聖經為什麼不罵他?而且他還發了財。

聖經在這一段用的是敘事書常見的寫法:把事情原原本本擺出來,不加評語,讓經文自己的安排說話。這一段有三處安排在說話:法老連問三個問題而亞伯蘭一句都沒有答;站得住的是那位外邦君王;第 17 節的主詞換成耶和華,理由是「因亞伯蘭妻子撒萊的緣故」。四家註釋在這三點上的判斷一致,上一段已經列過。

至於那批財物,經文照實記下,也照實寫下後續。古澤克與黃迦勒都推測夏甲出自這批僕婢,第十六章與第二十一章那場家庭風暴由此而起;這一層是推論,經文沒有明說。經文明說的是第十三章開頭那句「亞伯蘭的金、銀、牲畜極多」,緊接著就是他與羅得的牧人相爭、兩人分開。

要小心的是不要把這段讀成「神會收拾殘局,所以走歪一點沒關係」。第 17 至 20 節保住的是應許。亞伯蘭失了在法老面前說話的份量,也被送出了埃及。

撒萊當時六十五歲,怎麼會被說「極其美貌」?

先確認那個數字。17:17 記載亞伯拉罕一百歲時撒拉九十歲,兩人相差十歲;12:4 說亞伯蘭出哈蘭時七十五歲,所以進埃及時撒萊約六十五歲。

註釋家給的解釋大體一致,關鍵在當時的壽數。撒拉活到一百二十七歲(23:1),亞伯拉罕活到一百七十五歲。以這樣的壽數計,六十五歲落在中年。凱爾與德里慈、Pulpit Commentary、古澤克與黃迦勒四家都是從這個角度回答的。古澤克另外提醒一句,不是每個文化都像現代這樣把年輕當作美的唯一標準。

有些註釋還提出膚色差異、族群特徵之類的推測。那些屬於推測,經文只寫了兩句:亞伯蘭說「我知道你是容貌俊美的婦人」,以及埃及人「看見那婦人極其美貌」。


領受

  1. 應許的重量落在說話的那一位身上。 第 2 至 3 節連著四個「我必」: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我必賜福與他、我必咒詛他。亞伯蘭這邊只有一個動作,第 4 節的「去了」。這一章接下來就證明了應許不靠他撐著,他在埃及跌了一跤,第 17 節動手的仍然是神。看重應許的人要看清楚它掛在誰身上。
  2. 走對了路不保證日子好過。 他照吩咐進了迦南,第一個看見的是「那時迦南人住在那地」(12:6);神剛說要把這地賜給他的後裔,接著就是「那地遭遇饑荒、因饑荒甚大」(12:10)。信望愛的專卷註釋那句話值得記住:聖經從來沒有說過合神心意就不會遇到災禍。順服與順利是兩回事,這一章把兩件事排在同一頁上。
  3. 他留下的是帳棚和壇。 這一章寫他在迦南的行程,具體留下的東西只有兩樣:支搭的帳棚,以及兩座壇(12:7-8)。帳棚是隨時要拔走的,壇是釘在那塊地上的。第十三章他從埃及回來,走的路線是回到「他起先築壇的地方」,在那裡又求告耶和華的名。人跌倒以後要回去的地方,經文指得很清楚。
  4. 神保住了應許,沒有替他保住面子。 撒萊被送回來了,家業帶走了,但法老的三個問題他一句也答不上來(12:18-19),最後是被人送出埃及的。神的介入解決了應許面臨的危險,並沒有把亞伯蘭做過的事抹掉。這兩件事要分開看:神的信實不會因人的失敗而動搖,人的失敗也不會因神的信實而消失。

本章參考 Keil-Delitzsch・Cambridge Bible・Pulpit Commentary・David Guzik・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信望愛 a2z 專卷註釋・信望愛原文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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