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四十二章

第四十二章

經文:和合本(1919 年版・維基文庫)

全章鑰匙

饑荒把雅各的十個兒子逼到埃及買糧,第 6 節他們臉伏於地向糶糧的人下拜,二十二年前那兩個夢就在這一刻應驗,而站在對面的約瑟認得他們,卻裝作生人。

一、雅各打發十個兒子下埃及糴糧

42:1–5

1雅各見埃及有糧、就對兒子們說、你們為甚麼彼此觀望呢。

2我聽見埃及有糧、你們可以下去從那裡為我們糴些來、使我們可以存活、不至於死。

3於是約瑟的十個哥哥都下埃及糴糧去了。

4但約瑟的兄弟便雅憫、雅各沒有打發他和哥哥們同去、因為雅各說、恐怕他遭害。

5來糴糧的人中有以色列的兒子們、因為迦南地也有饑荒。

白話說明

第 1 節雅各的第一句話帶著責備。「你們為甚麼彼此觀望呢」,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把原文的樣子說成彼此乾瞪眼;Pulpit Commentary 指出這句形容的是一群人束手無策的樣子。經文用「下」埃及,是因為埃及的地勢比迦南低。

雅各留下便雅憫。這裡的便雅憫已經不是小孩,Pulpit Commentary 判斷他這時二十多歲,第四十六章第 21 節記下他已經生了好幾個兒子。雅各不放他走的理由,經文自己寫在第 4 節:恐怕他遭害。黃迦勒與聖經綜合解讀給的背景是拉結只生了兩個兒子,雅各以為約瑟已經死了,便雅憫是僅剩的那一個。劍橋註釋把這一點看得很重,說整段敘事就是繞著這個偏心轉的。

第 1 節用的名字是雅各,第 5 節換成「以色列的兒子們」。黃迦勒注意到這個換法。這一趟出門是家裡缺糧的家務事,經文寫到眾人上路的時候,用的卻是那個立約的名字。

二、哥哥們下拜,約瑟認得卻不相認

42:6–13

6當時治理埃及地的是約瑟、糶糧給那地眾民的就是他。約瑟的哥哥們來了、臉伏於地、向他下拜。

7約瑟看見他哥哥們、就認得他們、卻裝作生人、向他們說些嚴厲話、問他們說、你們從那裡來.他們說、我們從迦南地來糴糧。

8約瑟認得他哥哥們、他們卻不認得他。

9約瑟想起從前所作的那兩個夢、就對他們說、你們是奸細、來窺探這地的虛實。

10他們對他說、我主阿、不是的、僕人們是糴糧來的、

11我們都是一個人的兒子、是誠實人、僕人們並不是奸細。

12約瑟說、不然、你們必是窺探這地的虛實來的。

13他們說、僕人們本是弟兄十二人、是迦南地一個人的兒子、頂小的現今在我們的父親那裡、有一個沒有了。

白話說明

第 6 節先把位置擺清楚:治理埃及地的是約瑟,糶糧的也是他。黃迦勒說明這句話的意思是他總負責,不是他親手賣給每一個人;外國來的買主和特殊案件很可能要呈到他這裡核准。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提出另一個可能,約瑟早就知道迦南饑荒嚴重,本來就在等哥哥們出現。

「臉伏於地、向他下拜」是第三十七章那兩個夢的第一次應驗。禾捆圍著他的捆下拜、日月星向他下拜,當年這兩個夢招來的是哥哥們的恨;現在下拜的動作真的發生了,做這個動作的人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第 7 節有一個原文上的對照,兩個動詞出自同一個字根。和合本作「就認得他們、卻裝作生人」,前一個是認出,後一個是把自己弄得認不出來。同一個根,一句話裡走了相反的兩個方向。他們認不出他也不奇怪:約瑟被賣時十七歲,這時三十九歲,中間隔了二十二年,人穿著埃及高官的衣服,講話還要經過翻譯。

「奸細」這個罪名在當時是合理的。劍橋註釋與 Pulpit Commentary 都指出,埃及長年防著亞洲遊牧部族從東北邊境侵入;「虛實」講的是邊防沒有防備的弱點,不是饑荒造成的荒涼。哥哥們的辯解也是照當時的常理講的:一個父親不會讓自己所有的兒子都去冒險當間諜。為了把話講圓,他們把家裡的底交了出來,本是弟兄十二人、頂小的在父親那裡、有一個沒有了。這句話正是約瑟要聽的。

三、他指他們是奸細,把人下在監裡三天

42:14–20

14約瑟說、我才說你們是奸細、這話實在不錯、

15我指著法老的性命起誓、若是你們的小兄弟、不到這裡來、你們就不得出這地方、從此就可以把你們證驗出來了.

16須要打發你們中間一個人去、把你們的兄弟帶來、至於你們、都要囚在這裡、好證驗你們的話真不真、若不真、我指著法老的性命起誓、你們一定是奸細。

17於是約瑟把他們都下在監裡三天。

18到了第三天、約瑟對他們說、我是敬畏 神的、你們照我的話行、就可以存活.

19你們如果是誠實人、可以留你們中間的一個人囚在監裡、但你們可以帶著糧食回去、救你們家裡的饑荒.

20把你們的小兄弟帶到我這裡來、如此、你們的話便有證據、你們也不至於死.他們就照樣而行。

白話說明

「我指著法老的性命起誓」是古埃及人鄭重發誓的固定講法,劍橋註釋譯出它的味道:就像法老活著那樣確實。Pulpit Commentary 在這裡有保留,認為約瑟借用外邦的誓詞值得商榷。

三天的拘禁是這一段的轉軸。凱爾與德里慈的理解是給他們一段能夠反省的時間;聖經綜合解讀點出這三天讓他們想起自己曾經把無辜的約瑟丟進坑裡。第三天約瑟改了條件,本來要留九個放一個,改成留一個放九個。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推測原因很實際,一個人帶不回足夠全家吃的糧食;同一份註釋接著說,這個改動也顯示約瑟的處置並不完全在他原本的計畫裡。

第 18 節「我是敬畏 神的」是他給的理由。劍橋註釋讀成一個保證:他承認普世的是非法則,會保護寄居的和無力自衛的人。Pulpit Commentary 注意到他用的是「神」這個一般的稱呼,不是耶和華,所以並沒有透露自己是希伯來人。信望愛的專卷註釋也說這裡的神有點模稜兩可,能確定的是約瑟在對他們保證自己言而有信。

四、他們自己把二十二年前的事講了出來

42:21–24

21他們彼此說、我們在兄弟身上實在有罪、他哀求我們的時候、我們見他心裡的愁苦、卻不肯聽、所以這場苦難臨到我們身上。

22流便說、我豈不是對你們說過、不可傷害那孩子麼、只是你們不肯聽、所以流他血的罪向我們追討。

23他們不知道約瑟聽得出來、因為在他們中間用通事傳話。

24約瑟轉身退去、哭了一場、又回來對他們說話、就從他們中間挑出西緬來、在他們眼前把他捆綁。

白話說明

這四節是全章的核心。哥哥們在約瑟面前用希伯來話彼此商量,中間隔著通事,也就是口譯的人,他們以為對面聽不懂。

第 21 節補出了第三十七章沒有寫的一段。當年約瑟被丟進坑裡的時候,經文只寫了哥哥們的動作,沒有寫約瑟說了什麼;到這一節才由他們自己講出來,他在坑裡哀求過,他們看見他心裡的愁苦,卻不肯聽。劍橋註釋指出兩件事,一是隔了這麼多年他們的良心仍然是活的,二是他們用同一個詞形容約瑟當年的愁苦和自己現在的苦難。

流便接了一句。第三十七章第 21、22 節記下他當年主張不可害約瑟的性命,只把他丟在坑裡。劍橋註釋的評語很準:流便拿得出當初的好意,拿不出當初該有的行動。

第 24 節約瑟轉身退去哭了一場。凱爾與德里慈把這場眼淚讀成兩層,一層是看見神奇妙的帶領,一層是看見哥哥們的心思真的變了。黃迦勒的說法是外表嚴厲,裡面滿了手足之情。他哭完回來,當著眾人的面把西緬捆綁起來。為什麼挑西緬,經文沒有說。幾位註釋家一致的觀察是他沒有挑長子流便,因為流便當年攔過;黃迦勒與劍橋註釋另外根據第三十四章第 25 節和第四十九章第 5 節推測西緬性情兇暴,可能是當年動手的主要人物。那一層是推測,經文沒有寫。

五、銀子回到口袋裡,路上他們就慌了

42:25–28

25約瑟吩咐人把糧食裝滿他們的器具、把各人的銀子歸還在各人的口袋裡、又給他們路上用的食物、人就照他的話辦了。

26他們就把糧食馱在驢上、離開那裡去了。

27到了住宿的地方、他們中間有一個人打開口袋、要拿料餵驢、才看見自己的銀子仍在口袋裡.

28就對弟兄們說、我的銀子歸還了、看哪、仍在我口袋裡.他們就提心吊膽、戰戰兢兢的彼此說、這是 神向我們作甚麼呢。

白話說明

約瑟吩咐了三件事:糧食裝滿、銀子放回各人的口袋、加給路上吃的食物。他為什麼把銀子退回去,解經家有兩種讀法。一種認為這是試驗,看他們會不會為了錢丟下被扣的西緬不管。另一種認為這純粹是好意,凱爾與德里慈的說法是約瑟不願意跟自己的父親和弟兄做糧食買賣。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比較了第四十三章第 18 到 23 節的後續,判斷好意造成副作用這個讀法比較可能。經文只記下他這樣吩咐,沒有寫他的用意。

他們在住宿的地方發現銀子。從埃及回迦南大約要走一個星期,這是路上的第一晚。他們的反應在第 28 節:提心吊膽、戰戰兢兢,然後說了一句「這是 神向我們作甚麼呢」。

這一句值得停一下。聖經綜合解讀的觀察是,當年賣約瑟的時候他們沒有想過神會看見;二十二年後,一袋沒有被收走的銀子就讓他們立刻想到神。同樣一批人,反應完全不同了。

順帶說明當時的銀子。錢幣要到主前六世紀才出現,那個年代的貿易是把貴金屬按重量交換;埃及境內沒有天然銀礦,銀子在那裡特別受歡迎。所以他們口袋裡的銀子分量不輕,被退回來這件事也就更不尋常。

六、回到迦南,雅各不肯放便雅憫走

42:29–38

29他們來到迦南地他們的父親雅各那裡、將所遭遇的事都告訴他、說、

30那地的主對我們說嚴厲的話、把我們當作窺探那地的奸細。

31我們對他說、我們是誠實人、並不是奸細.

32我們本是弟兄十二人、都是一個父親的兒子、有一個沒有了、頂小的如今同我們的父親在迦南地。

33那地的主對我們說、若要我知道你們是誠實人、可以留下你們中間的一個人在我這裡、你們可以帶著糧食回去、救你們家裡的饑荒.

34把你們的小兄弟帶到我這裡來、我便知道你們不是奸細、乃是誠實人.這樣、我就把你們的弟兄交給你們、你們也可以在這地作買賣。

35後來他們倒口袋、不料各人的銀包都在口袋裡、他們和父親看見銀包就都害怕。

36他們的父親雅各對他們說、你們使我喪失我的兒子.約瑟沒有了、西緬也沒有了、你們又要將便雅憫帶去.這些事都歸到我身上了。

37流便對他父親說、我若不帶他回來交給你、你可以殺我的兩個兒子、只管把他交在我手裡、我必帶他回來交給你。

38雅各說、我的兒子不可與你們一同下去.他哥哥死了、只剩下他、他若在你們所行的路上遭害、那便是你們使我白髮蒼蒼、悲悲慘慘的下陰間去了。

白話說明

第 30 到 34 節是他們向父親的報告。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比對過原話與轉述:他們盡量報喜不報憂,西緬被囚這件事在報告裡輕輕帶過,卻把必須交代家裡人口的理由講得很清楚,還加上了一句原話裡沒有的好處,「你們也可以在這地作買賣」。他們要的是父親點頭讓便雅憫去。

第 35 節倒口袋,每個人的銀包都在。這一次連父親也看見了。

雅各的回應在第 36 節。「你們使我喪失我的兒子」,黃迦勒指出這句話可以有兩種意思,一是約瑟因你們的緣故而死,二是他懷疑就是他們害死了約瑟;聖經綜合解讀的判斷是雅各雖然不知道真相,心裡卻認定失去約瑟與他們有關。他把三個兒子並排數了一遍,約瑟沒有了、西緬也沒有了、便雅憫還要被帶去,最後一句是「這些事都歸到我身上了」。古澤克的評語是這句話透著一種認定自己被虧待的心態,而經歷比他更慘的約瑟從來沒有這樣講過。

流便拿兩個兒子的命作擔保。信望愛的專卷註釋反問了一句很實際的話:雅各哪會去殺自己的孫子。聖經綜合解讀補的理由是雅各對流便本來就不信任(第四十九章第 4 節)。

第 38 節那句「白髮蒼蒼、悲悲慘慘的下陰間去了」,跟第三十七章第 35 節他聽見約瑟死訊時說的「我必悲哀著下陰間到我兒子那裡」是同一套話。信望愛的專卷註釋說明「陰間」這個字帶著死後得不到安息的意味。二十二年過去,雅各的傷口還在原地,偏愛的位置也還在原地。


全章脈絡

  1. 上路 迦南鬧饑荒,雅各打發十個兒子下埃及買糧,留下便雅憫(1-5)
  2. 下拜 哥哥們臉伏於地,約瑟認得他們卻裝作生人(6-13)
  3. 扣人 指他們是奸細,關三天,留一個作質,要他們帶小兄弟來(14-20)
  4. 認罪 他們彼此說在兄弟身上實在有罪,約瑟退去哭了一場(21-24)
  5. 退銀 銀子被放回口袋,路上發現時他們提心吊膽(25-28)
  6. 僵持 雅各數著失去的兒子,不肯讓便雅憫下去(29-38)

這一章之前,約瑟在埃及作了十三年的奴隸與囚犯,三十歲被立為宰相,用七個豐年的糧食撐住了隨後的七個荒年(第四十一章)。第四十一章末了那句「各地的人都往埃及去」,把迦南的雅各家也算了進去。這一章開頭,饑荒已經逼到家門口。

在創世記的結構裡,這一章開始了約瑟與哥哥們的三次見面(第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章),第四十五章相認。作者把節奏拉得很慢,一次比一次逼近。這一章要處理的是二十二年前那筆帳能不能被翻出來,答案在第 21 節:不用約瑟開口,他們自己講了。

不讀這一章,後面幾件事會失去來歷。第四十三章猶大替便雅憫作保、情願永遠擔罪,那是接著這一章第 38 節雅各的拒絕來的。第四十四章猶大願意代替便雅憫留下作奴僕,也要有這一章的三天監禁和西緬被捆綁作底。第四十五章約瑟說「我是你們的兄弟約瑟」,之所以有分量,是因為這一章他有整整一章的機會可以說出口,卻沒有說。


你可能會問

約瑟為什麼不當場相認?他這樣整哥哥們,算不算報復?

先看經文擺出來的事實。他認出他們就轉身去哭(第 24 節),這是第一次;後面第四十三章、第四十五章他還會哭。要報復的人不會這樣哭。

再看註釋家的說法。凱爾與德里慈的判斷是約瑟沒有存卑劣的報復心,他要探的是他們心裡的真實狀況,看他們是否覺得自己該為那件事受責罰;古澤克的說法接近,這一連串安排是為了糾正與恢復,因為真正的和好需要當事人先認出自己做過什麼。黃迦勒給的是比較務實的一層,嚴厲的問話是要逼出他們的據實辯解,好讓約瑟知道家裡現在究竟什麼狀況,父親還在不在、便雅憫有沒有被害。

信望愛的專卷註釋在這裡講了一句誠實話:約瑟的動機很難推測,事情發生得突然,他自己也未必想得很清楚。這句話配得上經文的實況。第 16 節他要留九個放一個,第 19 節就改成留一個放九個,這是一個邊走邊調整的人。

經文自己沒有替他下評語。它記下他做了什麼、哭了幾次,把判斷留給讀者。

他一邊裝作生人、指著法老的性命起誓,一邊說「我是敬畏 神的」,這不矛盾嗎?

這是讀這一章最容易卡住的地方,值得正面回答。

先把經文的立場說清楚:創世記在這裡是記錄,沒有加評語。約瑟隱瞞身分、說重話、用埃及的誓詞,經文一句都沒有稱讚,也一句都沒有責備。Pulpit Commentary 就對那句誓詞持保留態度,認為借用外邦的說法值得商榷。這是註釋家的判斷,不是經文的判斷。

再看第 18 節那句話在上下文裡的功能。劍橋註釋的讀法是,約瑟講這句是要讓對方安心:他認的是普世的是非,會保護寄居的人和無力自衛的人,不會憑著懷疑就把人定罪。Pulpit Commentary 補了一層,他用的是「神」這個通用的稱呼,沒有用耶和華,所以這句話沒有洩漏他的身分。

要注意的是,敘事書記下一個人做了什麼,跟聖經認可那件事,是兩回事。約瑟在這一章的作法可以拿來理解他的處境,不適合直接當成待人的準則。

他們說「我們在兄弟身上實在有罪」,這算悔改嗎?

先看他們承認了什麼。第 21 節的內容很具體:不是籠統地說自己不好,是指名了那一次、那個人、那個動作。他哀求我們的時候,我們見他心裡的愁苦,卻不肯聽。連當時約瑟的表情他們都記得。

再看兩個佐證。劍橋註釋注意到他們用同一個詞形容約瑟當年的愁苦和自己現在的苦難,等於自己承認這是同一件事的兩端。第 28 節他們發現銀子時說「這是 神向我們作甚麼呢」,那是把眼前的事直接連到神身上。聖經綜合解讀的觀察是,二十二年前他們賣約瑟時沒有想過神會看見,現在一袋銀子就能讓他們想到神。

還有沒有走完的部分。他們把苦難解釋成報應,這一點沒錯;但他們並沒有去做任何補救,也沒有對父親說實話,回到迦南以後西緬被囚的事還是輕輕帶過。真正的轉彎要到第四十四章猶大願意代替便雅憫作奴僕才走完。這一章是起頭,不是終點。


領受

  1. 良心不會因為時間久了就自己消掉。 二十二年,中間沒有人提起這件事,父親不知道,弟弟不知道,他們自己也照常過日子。三天的牢一關,第一句話就是「我們在兄弟身上實在有罪」。第 21 節連當年約瑟臉上的愁苦都還記得。被壓下去的事沒有消失,它只是在等一個把它壓出來的處境。

  2. 他們認的是那件具體的事。 第 21 節沒有一句籠統的話,指名了時間、對象和動作:他哀求的時候,我們看見了,卻不肯聽。真正的認錯總是這樣長的,一旦開始用「我這個人不夠好」這種說法,通常表示還沒真的走到那件事上面。

  3. 約瑟哭在他們看不見的地方。 第 24 節寫得很省:轉身退去,哭了一場,又回來對他們說話。他要的東西還沒拿到手,事情還得往下推,所以他把眼淚處理完再回來。人在必須撐住一件事的時候,情緒不會消失,只會換地方。這一節沒有教人怎麼做,它只是誠實地記下一個人的兩面。

  4. 雅各二十二年沒有動過。 第 36 節他數了三個名字,第 38 節他把當年那句「悲哀著下陰間」原封不動再講一次。約瑟從坑裡出來、進了牢又出來、當上宰相、生了兩個兒子,雅各還停在原來的位置上,而且把僅剩的一個抓得更緊。這一章沒有責備他,只是把他放在那裡。同一件苦難,有人被帶著往前走,有人二十二年後還在同一句話裡。

本章參考 Keil-Delitzsch・Pulpit Commentary・Cambridge Bible・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聖經綜合解讀・信望愛 a2z 專卷註釋・信望愛原文逐字分析・David Guz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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