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四十章

第四十章

經文:和合本(1919 年版・維基文庫)

全章鑰匙

約瑟在監裡替兩個埃及大臣解夢,三天之內一個官復原職、一個被處死,全照他所說的兌現;第 23 節卻收在一句冷話上,酒政不記念約瑟,竟忘了他。

一、兩個宮廷大臣下監,約瑟被派去伺候

40:1–4

1這事以後、埃及王的酒政和膳長、得罪了他們的主埃及王、

2法老就惱怒酒政和膳長這二臣.

3把他們下在護衛長府內的監裡、就是約瑟被囚的地方。

4護衛長把他們交給約瑟、約瑟便伺候他們.他們有些日子在監裡。

白話說明

酒政和膳長在埃及宮廷裡都是高官。酒政管王的飲料,職責是挑酒、試酒、把杯遞到王手上,同時防著有人在酒裡下毒,所以這個位子一向由王的親信擔任;後來尼希米在波斯王身邊作的是同一個職分(尼希米記 1:11)。膳長管王的膳食,是廚師長。兩個人都天天貼著王的口。

他們「得罪」法老什麼,經文一個字都沒有寫。有註釋家推測跟下毒的陰謀有關,那是推測,經文沒有說。中文註釋家黃迦勒補了另一種可能:古時帝王喜怒無常,所謂得罪,未必是真的做了不利於王的事。

護衛長把這兩個人交給約瑟。信望愛的專卷註釋認為這位護衛長仍舊是波提乏,並注意到一個細節:出面安排的是護衛長本人,不是他底下的司獄,這表示他對約瑟還留著一定的信賴。約瑟伺候他們,是因為他們官階高,在獄中仍舊有人服事。至於「這事以後」隔了多久、「有些日子」是多長,經文沒有交代。

二、同一夜兩個夢,約瑟說解夢在於神

40:5–8

5被囚在監之埃及王的酒政和膳長、二人同夜各作一夢、各夢都有講解。

6到了早晨、約瑟進到他們那裡、見他們有愁悶的樣子。

7他便問法老的二臣、就是與他同囚在他主人府裡的、說、他們今日為甚麼面帶愁容呢。

8他們對他說、我們各人作了一夢、沒有人能解.約瑟說、解夢不是出於 神麼、請你們將夢告訴我。

白話說明

古埃及人相信夢是神明向人傳話的管道,社會上有專門的解夢人,還有整理成冊的解夢書。所以這兩個人愁的不是作了夢這件事本身。他們作了夢卻沒有人能解,人又在監裡,找不到外面的術士。

約瑟注意到他們的臉色。第 6、7 兩節寫的是一個自己也在坐牢的人,早晨進去看見別人面帶愁容,就開口問。黃迦勒與聖經綜合解讀都停在這裡:他放下自己的愁苦,先問了別人的愁苦。

「解夢不是出於 神麼」這句話,在埃及的環境裡是逆風的。劍橋註釋把約瑟的立場講得很清楚:解夢既不是學問也不是法術,只有神向他啟示的人才解得出來。凱爾與德里慈的說法相同,解釋出於神的啟示,不出於人的智慧。信望愛的專卷註釋另外指出,埃及人認定解夢要找專業解夢人,約瑟這句話跟那個觀念完全相反,他敢當面這樣講,顯出他對這件事很有把握。

三、酒政的葡萄樹:三根枝子就是三天

40:9–15

9酒政便將他的夢告訴約瑟說、我夢見在我面前有一棵葡萄樹、

10樹上有三根枝子、好像發了芽、開了花、上頭的葡萄都成熟了。

11法老的杯在我手中、我就拿葡萄擠在法老的杯裡、將杯遞在他手中。

12約瑟對他說、他所作的夢是這樣解、三根枝子就是三天.

13三天之內、法老必提你出監、叫你官復原職、你仍要遞杯在法老的手中、和先前作他的酒政一樣。

14但你得好處的時候、求你記念我、施恩與我、在法老面前題說我、救我出這監牢。

15我實在是從希伯來人之地被拐來的、我在這裡也沒有作過甚麼、叫他們把我下在監裡。

白話說明

酒政的夢就是他的工作。葡萄樹發芽、開花、結果、成熟,四個階段在夢裡一瞬間跑完;黃迦勒注意到原文這幾個階段之間沒有連接詞,所以讀起來是不停留的。劍橋註釋補了一句很實際的觀察:現實裡沒有人把葡萄擠進杯子就當成酒喝,這一段照的是夢的邏輯。

順帶把一個舊誤解處理掉。古希臘史家希羅多德說埃及不種葡萄,Pulpit Commentary 指出這與遺跡不合,埃及的壁畫上有葡萄園、採收與釀酒的完整流程;第十八王朝的墓葬壁畫就畫過採收葡萄的場景。

第 13 節和合本作「法老必提你出監」,原文直譯是「法老必舉起你的頭」,凱爾與德里慈、劍橋註釋和兩份中文註釋都這樣譯。這是一個把人從低處拉起來的說法,用在酒政身上就是官復原職。同一個說法在第 19 節和第 20 節還會各出現一次。

接著約瑟開口求人。他要的很有限:你得好處的時候記念我,在法老面前提一聲,救我出這監牢。第 15 節他交代自己的來歷,說是從希伯來人之地被拐來的,在這裡也沒有做過什麼。他沒有點名是誰把他賣了,也沒有指控誣告他的那個人。

這句請求該怎麼評價,解經家分兩路。一路認為完全正當: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指出解夢的人本來就可以要一點酬勞,而約瑟的要求建立在兩件事上,一是他相信自己解的是真的,二是他被奪走的公道;現代的古澤克(David Guzik)講得更直白,約瑟想出去,用的是正當的辦法。另一路把這句話讀成他在靠人:黃迦勒在下一章開頭註明,接下來那兩年的作用之一是使約瑟學習單單依靠神、不再求人,他指的正是第 14 節。經文本身沒有給評語,兩種讀法都是後人加上去的判斷。

四、膳長的三筐白餅:三個筐子就是三天

40:16–19

16膳長見夢解得好、就對約瑟說、我在夢中見我頭上頂著三筐白餅.

17極上的筐子裡、有為法老烤的各樣食物、有飛鳥來吃我頭上筐子裡的食物。

18約瑟說、你的夢是這樣解、三個筐子就是三天.

19三天之內、法老必斬斷你的頭、把你挂在木頭上、必有飛鳥來吃你身上的肉。

白話說明

膳長是聽見夢解得好,才敢把自己的夢說出來。他的夢同樣是他的工作。埃及人以做麵包出名,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提到埃及文的字典裡收了數十種蛋糕和麵包。頭上頂筐是當地的搬運方式,凱爾與德里慈引的埃及風俗是男人用頭頂、女人用肩扛;古墓壁畫裡畫過這種疊筐,最上面那一筐放的正是要送給法老的烤物。

飛鳥來吃,在古代是明確的凶兆。劍橋註釋指出埃及的鳶專吃腐肉,是那片土地上的清道夫。

第 19 節的判語用的是第 13 節那個說法。和合本作「法老必斬斷你的頭」,原文同樣是「法老必舉起你的頭」,只多了「離開你身上」。同一句話,一個人被提拔,一個人身首分離。

約瑟照樣講。信望愛的專卷註釋點出這跟他自己的信念是一致的:他既然認定解夢的是神,就不能挑好聽的講。黃迦勒的評語相同,膳長的夢不是好夢,約瑟並不隱瞞。

五、法老生日,兩句話同一天兌現

40:20–23

20到了第三天、是法老的生日、他為眾臣僕設擺筵席、把酒政和膳長提出監來.

21使酒政官復原職、他仍舊遞杯在法老手中。

22但把膳長挂起來、正如約瑟向他們所解的話。

23酒政卻不記念約瑟、竟忘了他。

白話說明

第三天正好是法老的生日。古代帝王的生日常有盛大筵席並施行大赦,劍橋註釋說王的生日頒赦令在各地都很普遍,埃及的碑銘裡留有這類詔令;Pulpit Commentary 補上埃及的實況,法老的生日在埃及被當作神聖的日子,百業停止,全民同慶。

第 20 節在原文裡有一個安排。敘事者寫法老把酒政和膳長提出監來,用的是同一個「舉起頭」的說法,而且一口氣同時套在兩個人頭上;到第 21、22 節才分開,一個舉起頭去遞杯,一個舉起頭離開身子。

「把膳長挂起來」是先斬首、再把屍身挂出去示眾。劍橋註釋說明這在埃及格外重,因為埃及人極看重屍體的保全,暴屍任飛鳥啄食是最不能接受的下場。

第 23 節用兩句話講同一件事:不記念,竟忘了。劍橋註釋認為這個收尾是作者刻意的,它把讀者的期待往後推。黃迦勒提出一個回看的角度:酒政當時若真的替約瑟求情把他放出去,後來就沒有替法老解夢的機會。這是事後才看得出來的,當下的約瑟只知道自己還在監裡。


全章脈絡

  1. 下監 酒政與膳長得罪法老,被關進約瑟所在的監(1-4)
  2. 愁容 二人同夜作夢沒有人能解,約瑟說解夢在於神(5-8)
  3. 葡萄 三根枝子是三天,酒政要官復原職(9-15)
  4. 白餅 三個筐子是三天,膳長要被斬首示眾(16-19)
  5. 應驗 法老生日到了,兩句話同一天兌現(20-22)
  6. 遺忘 酒政不記念約瑟,竟忘了他(23)

這一章之前,約瑟被哥哥們賣到埃及,在護衛長波提乏家裡管家管得很好,卻因為主母的誣告被下到監裡(第三十七章、第三十九章)。第三十九章末了寫司獄把監裡所有的囚犯都交在約瑟手下,這一章開頭就接上去:兩個宮廷大臣被關進來,護衛長把他們交給約瑟。

在創世記的結構裡,這一章是約瑟這一段故事的轉軸。從第三十七章起,約瑟一路往下走,被賣、為奴、下監。這一章沒有把他拉出來,它做的是另一件事:把一個能在法老面前說話的人送進同一間監房,並且讓那個人親眼看見約瑟解的夢一字不差地應驗。

不讀這一章,後面兩件事會少掉來歷。一是第四十一章第 9 到 13 節酒政對法老說的那段話,他複述的整件事就是這一章;沒有這一章,法老不會派人去監裡找一個希伯來奴隸。二是第四十一章第 16 節約瑟對法老說「這不在乎我」,那句話和這一章第 8 節「解夢不是出於 神麼」是同一個立場。他在囚犯面前和在王面前講的是同一句話。


你可能會問

約瑟開口求酒政幫忙,算不算不夠信靠神?

歷代解經在這一點上分成兩路,兩路都有依據。

一路認為這是正當的。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指出,當時解夢的人本來就可以收一點酬勞,約瑟提出的要求並不過分;而且他求的內容很有限,第 14 節只說「救我出這監牢」,沒有求地位,也沒有求報復。古澤克講得更直接:約瑟想出獄,就用了合理的辦法,這跟信心並不牴觸。

另一路認為這句話裡有靠人的成分。黃迦勒在第四十一章開頭列出隨後那兩年對約瑟的作用,其中一條就是使他學習單單依靠神、不再求人,他標明指的是第 14 節。

要留意的是,經文本身沒有給評語。它只記下約瑟說了什麼、酒政做了什麼,一個字的褒貶都沒加。判斷這件事對錯的是後人,不是創世記。如果要在自己身上找對照,比較站得住的問法是:我求人幫忙的時候,有沒有把結果押在那個人身上;而不是要不要開口求人。

一個官復原職、一個被處死,經文是在說膳長比較該死嗎?

經文沒有給任何評語。兩個人犯了什麼事,第 1 節只用「得罪了他們的主埃及王」帶過,沒有分別交代誰做了什麼。判決為什麼差這麼多,這一章不回答。

敘事書常常這樣寫。它記下發生了什麼,這不等於它在贊成或反對。膳長的下場很重,經文不替他辯護,也沒有補一句他罪有應得。這一章證明的是約瑟解夢準確,至於這兩個人的品行誰高誰低,經文沒有處理。

埃及有那麼多術士和解夢書,約瑟憑什麼說解夢在於神?

先看背景。古埃及有一整套解夢的專業,有解夢人、有夢書,法老宮裡還養著術士和博士(第四十一章第 8 節)。在這個社會裡說「解夢不是出於 神麼」,等於當面否定了整個行業的根據。

再看約瑟的講法。他沒有說自己有這個本事。劍橋註釋的整理是:解夢既不是知識也不是法術,能解的只有那位神向他顯明祕密的人。凱爾與德里慈的說法一致,解釋出於神的啟示。換句話說,約瑟把自己放在轉述的位置上。

這個立場在下一章還會再驗一次。他站在埃及最高權力者面前,第一句話仍舊是「這不在乎我」(41:16)。監房裡和王宮裡,他講的是同一件事。


領受

  1. 他在自己也很難的時候,還看得見別人臉上的愁容。 第 6、7 節這兩句很短:約瑟進到他們那裡,見他們有愁悶的樣子,就開口問。說這話的人被親哥哥賣掉、被主母誣告、關在牢裡不知道要關到什麼時候。監獄是個容易把人磨到無情的地方,他還問得出來這一句。整章的轉機就從這一問開始。

  2. 他把不好的那個夢也照實講。 膳長的夢解出來是死刑,約瑟沒有含糊,也沒有把它說軟。他能這樣講,是因為他先認定解夢的是神,那麼內容就不歸他改。人受託轉述一件事的時候,最大的誘惑是照聽的人的臉色調整;這一章給的界線很清楚,講的人一旦開始挑好聽的說,他轉述的就已經不是原來那件事了。

  3. 人的記念靠不住,經文沒有假裝這件事不痛。 第 23 節不必寫兩句,寫一句就夠了,作者偏偏寫了兩句:不記念,竟忘了。約瑟等的那個消息沒有來,而且是在他解得完全正確之後沒有來。回頭看得出神在這裡另有安排,但這一章的最後一個畫面,仍然是一個被留在監裡的人。這兩層要同時記住,少了任何一層都會讀歪。

  4. 最難熬的部分是不知道還要多久。 這一章從頭到尾沒有給時間。「這事以後」多久,經文沒說;「有些日子」多長,經文沒說;等到下一章開頭才補上一句「過了兩年」。當事人手上永遠沒有這個數字。約瑟能做的只有兩件事,一是繼續把手邊的事做好,二是在有機會開口的時候把神講出來。這兩件事都不需要先知道還要等多久。

本章參考 Keil-Delitzsch・Pulpit Commentary・Cambridge Bible・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聖經綜合解讀・信望愛 a2z 專卷註釋・信望愛原文逐字分析・David Guz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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