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亞伯拉罕南遷,又稱撒拉為妹子
20:1–2
1亞伯拉罕從那裡向南地遷去、寄居在加低斯和書珥中間的基拉耳。
2亞伯拉罕稱他的妻撒拉為妹子、基拉耳王亞比米勒差人把撒拉取了去。
白話說明
亞伯拉罕從幔利往南地遷移。加低斯是西乃半島東北部的一個綠洲,在別是巴以南約七十公里;《舊約背景註釋》認為書珥可能指埃及東北邊界的一道防禦工事。基拉耳的確切位置學者沒有定論,一般定在迦薩以南十多公里,大部分考古學家把它比對到別是巴西北的 Tel Haror。經文沒有說他為什麼搬。Pulpit Commentary 列了幾種猜測(找牧草、避開鄰人、離開所多瑪傾覆的現場),並指出這些都只是推測。
第 2 節只有一句話:「亞伯拉罕稱他的妻撒拉為妹子」。經文寫得很短,短到讀者必須知道第十二章才看得懂它在說什麼。信望愛的研經資料指出,正因為敘事假定讀者已經讀過 12:10-20,這一節才寫得這樣簡略。
亞比米勒是基拉耳王的名號,含意是「我父是王」,性質跟法老、凱撒一樣,指的是職位而非某個人的本名。凱爾與德里慈、Pulpit、《啟導本》《串珠聖經註釋》在這一點上一致。
撒拉這時將近九十歲。她為什麼會被取進王宮,古澤克(David Guzik)、《啟導本》《聖經精讀本》與信望愛的研經資料給的是同一個判斷:這比較像政治聯姻。亞伯拉罕的家族有大量牲畜、僕從與武力,與他結親對基拉耳是划算的。可以注意的是,這一段跟 12:10-20 不同,經文完全沒有提撒拉的美貌。至於王實際的動機,經文沒有交代。
二、神在夜間的夢裡攔住亞比米勒
20:3–7
3但夜間 神來在夢中、對亞比米勒說、你是個死人哪、因為你取了那女人來、他原是別人的妻子。
4亞比米勒卻還沒有親近撒拉.他說、主阿、連有義的國你也要毀滅麼。
5那人豈不是自己對我說、他是我的妹子麼.就是女人也自己說、他是我的哥哥.我作這事、是心正手潔的。
6 神在夢中對他說、我知道你作這事是心中正直、我也攔阻了你、免得你得罪我、所以我不容你沾著他。
7現在你把這人的妻子歸還他、因為他是先知、他要為你禱告、使你存活.你若不歸還他、你當知道、你和你所有的人、都必要死。
白話說明
第 3 節神在夢中臨到亞比米勒。《舊約背景註釋》說明了為什麼是夢:在古代近東,人們認為這是神向沒有受過祭司訓練的人啟示最尋常的方式之一,馬里文獻裡在夢中得信息的通常正是廟宇專業人員以外的人。舊約裡神藉夢向外邦人說話的例子還有法老(41 章)與尼布甲尼撒(但 4 章)。
第 4 節亞比米勒的回話值得跟上一章對讀。他說「主阿、連有義的國你也要毀滅麼」,句型幾乎是 18:23-25 亞伯拉罕的翻版,亞伯拉罕當時問的是「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麼」。黃迦勒提醒這裡的「有義」是照世人的標準說的。Pulpit 指出,亞比米勒這樣說,表示他知道自己的百姓比剛剛被毀的那幾座城好得多。
第 6 節有一句很重的話:「我也攔阻了你、免得你得罪我、所以我不容你沾著他。」主動的是神。第 4 節說亞比米勒「還沒有親近撒拉」,第 18 節說神已經使他家中的婦人不能生育了,凱爾與德里慈把這幾節連起來讀:神攔阻的手段就在其中,而且這個狀況在撒拉一進宮就可以發生,不需要她待很久。古澤克把這件事的分量說了出來:撒拉此時正要懷孕,若這件事沒有被攔下,以撒的父親是誰將永遠說不清楚。《聖經精讀本》的說法相同。
第 7 節是聖經第一次用「先知」這個身分稱呼一個人,而且用在亞伯拉罕身上。這個詞(希伯來文 nabi)在辭典裡的意思是受差遣宣告、作中間人發言的人;劍橋註釋說它指的是與神有密切關係、被祂的靈感動的人。這一節強調的是這個身分的另一面:他要為亞比米勒禱告。Pulpit 說先知的職分本來就同時包含宣告神的旨意與為人代求。《舊約背景註釋》補上一層背景:馬里遺址出土五十多份先知傳信息的文獻,古代近東的人對先知這個角色並不陌生,而亞伯拉罕在這裡的作用是替人求得醫治,列王紀上 13:6 有類似的例子。
劍橋註釋在這一段留下一句不好聽卻準確的話:這位外邦君王在這件事上的道德標準,高過先知亞伯拉罕。
三、外邦王責備他,他說出三個理由
20:8–13
8亞比米勒清早起來、召了眾臣僕來、將這些事都說給他們聽、他們都甚懼怕。
9亞比米勒召了亞伯拉罕來、對他說、你怎麼向我這樣行呢、我在甚麼事上得罪了你、你竟使我和我國裡的人陷在大罪裡.你向我行不當行的事了。
10亞比米勒又對亞伯拉罕說、你見了甚麼才作這事呢。
11亞伯拉罕說、我以為這地方的人總不懼怕 神、必為我妻子的緣故殺我。
12况且他也實在是我的妹子、他與我是同父異母、後來作了我的妻子。
13當 神叫我離開父家飄流在外的時候、我對他說、我們無論走到甚麼地方、你可以對人說、他是我的哥哥.這就是你待我的恩典了。
白話說明
亞比米勒清早起來,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訴臣僕,眾人都甚懼怕。信望愛的研經資料指出這一節與第 11 節形成直接的對照:亞伯拉罕預估「這地方的人總不懼怕 神」,結果懼怕的正是這些人。亞比米勒也沒有替自己遮掩,他把自己的過失講給下屬聽。
第 9 節的責備是全章最難堪的一句:「你竟使我和我國裡的人陷在大罪裡.你向我行不當行的事了。」他關心的不只是自己,還有整個國家。丁良才說亞伯拉罕在外邦人面前受這樣的責備,虧缺了神的榮耀。
亞伯拉罕的回答有三層,Pulpit 與《雷氏研讀本》都把它拆成三條。第一,他判斷這地方沒有敬畏神的人,會為妻子的緣故殺他。第二,撒拉實在是他同父異母的妹子。第三,這是離開父家時兩人早就約定好的作法。
第二條需要補一點背景。《舊約背景註釋》指出,同父異母的婚姻在族長時代不被視為亂倫,甚至是保障女兒在再婚後仍受本家照顧的一種安排。後來的律法明文禁止了這件事(利 18:9、20:17)。所以撒拉確實是他的妹子,這一句本身沒有假。黃迦勒與古澤克的評語一致:把真話說一半、留下另一半不說,效果與說謊沒有差別。
第三條把時間往回推了幾十年。黃迦勒指出這一節說明亞伯拉罕的失敗並非偶發,他在離開父家時就種下了這個習慣,埃及那一次(12:10-20)沒有把它拔掉,環境對了它就再出現一次。
四、王賠上財物,先知為他禱告
20:14–18
14亞比米勒把牛羊、僕婢賜給亞伯拉罕、又把他的妻子撒拉歸還他。
15亞比米勒又說、看哪、我的地都在你面前、你可以隨意居住。
16又對撒拉說、我給你哥哥一千銀子、作為你在閤家人面前遮羞的、〈羞原文作眼〉你就在眾人面前沒有不是了。
17亞伯拉罕禱告 神、 神就醫好了亞比米勒和他的妻子、並他的眾女僕、他們便能生育。
18因耶和華為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的緣故、已經使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不能生育。
白話說明
亞比米勒的處理方式超出責任範圍。他歸還撒拉,另外送上牛羊僕婢,還開放全境讓亞伯拉罕隨意居住。《聖經精讀本》把這幾樣列出來:牲畜、奴僕、土地、錢財,四樣一起給,表達的是賠罪與和解。
第 16 節他轉頭對撒拉說話,開口仍然叫亞伯拉罕「你哥哥」。丁良才說這是故意帶著責備的說法,古澤克也指出這句話的反諷很明顯。
一千塊銀子是很大一筆錢。出埃及記 21:32 記牛觸死奴僕,賠給主人的是三十舍客勒銀子;信望愛的研經資料按舊巴比倫工人的工資推算,一千銀子約等於一百六十幾年的工錢。
「作為你在閤家人面前遮羞的」,和合本自己在旁邊註明「羞原文作眼」。這句話怎麼解,學者沒有一致看法。凱爾與德里慈讀成「你已經得著公道了」,是象徵性地把這樁冒犯遮過去。劍橋註釋讀成一種平息不滿、使受冒犯的人忘掉此事的說法。Pulpit 列出四種可能:指亞伯拉罕作她的遮蔽、指這筆錢是賠償、指買面紗、指這是對撒拉清白的公開證明。《串珠聖經註釋》採第四種,說這筆錢證明錯的是亞比米勒,責任不在撒拉身上。
第 17 至 18 節收尾。亞伯拉罕禱告,神就醫好了亞比米勒一家,婦人們便能生育。這裡有一個安排值得看:亞伯拉罕自己的妻子多年不能生育,這一次他為別人家的生育禱告,神應允了。緊接著的第二十一章第 1 節,撒拉就懷孕了。第 18 節把整件事的起因補在最後:耶和華為撒拉的緣故,早已使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不能生育。讀到這一節才知道,神的攔阻在人察覺以前就已經動了。
全章脈絡
- 遷移 亞伯拉罕從幔利南下,寄居在基拉耳(1)
- 重演 他第二次稱妻為妹,撒拉被王取走(2)
- 攔阻 神在夢中警告亞比米勒,並說明自己攔住了他(3-6)
- 代求 神稱亞伯拉罕為先知,要王去求他禱告(7)
- 責備 外邦王當面質問,亞伯拉罕說出三個理由(8-13)
- 賠償 王歸還撒拉並賠上財物,替她在眾人面前正名(14-16)
- 醫治 亞伯拉罕禱告,那一家的婦人恢復生育(17-18)
這一章之前,第十八章神已經指定日期:明年這時候撒拉必生一個兒子(18:10)。第十九章所多瑪傾覆,亞伯拉罕離開幔利南下。第二十章開頭,那個被指定要生兒子的女人,被別人的王取進了宮。信望愛的研經資料把這件事的重量講清楚了:神早就說明應許的後裔要從撒拉出,而這一章的危機正落在這一點上。
在創世記的結構裡,這是三次「稱妻為妹」的中間一次。第一次在埃及(12:10-20),這一次在基拉耳,第三次是以撒對同名號的王重演(26:6-11)。三次的共同點是應許的血脈被交到外邦君王手上,三次都由神親自解圍。劍橋註釋把這一章看作第十二章那段記載的另一個版本,出自另一份材料;《聖經精讀本》與信望愛的研經資料則主張這是兩件事,理由之一是第 2 節的寫法預設讀者已經知道埃及那一次。兩種看法都放著。
不讀這一章,第二十一章會少掉一層底。以撒的出生為什麼寫得那樣鄭重、為什麼要一再強調日期與年歲,跟這一章剛剛化解的疑點有關。第二十一章 22 節亞比米勒帶著軍長來與亞伯拉罕立約,那個人是誰、他們之前有什麼過節,也要回到這一章才有著落。
你可能會問
亞伯拉罕都被稱為信心之父了,怎麼會同一個錯犯兩次?
經文沒有替他解釋,只在第 13 節記下他自己的說法:這是離開父家時就講好的作法。黃迦勒從這一句往下推:問題不在基拉耳,在幾十年前就已經埋好,埃及那一次沒有把它清掉,環境一對它就再出現。古澤克說得更直接,年歲增長本身不會使人自動長進。
要留意經文的重點落在哪裡。這一章花在亞伯拉罕失敗上的篇幅只有兩節,花在神攔阻與亞比米勒反應上的篇幅有十幾節。第 6 節「我也攔阻了你」與第 18 節「已經使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不能生育」,前後兩句框住整件事。事情能收得住,原因寫在這兩節裡。
亞比米勒明明什麼都不知道,為什麼神說他是死人?
第 3 節神給的理由是「因為你取了那女人來、他原是別人的妻子」。第 6 節神接著承認他心中正直,並說明自己攔阻了他。所以這一段同時說了兩件事:這件事的性質本身嚴重到足以致命,而他的無知確實被神算在內。
《舊約背景註釋》指出這一段呈現的是相當廣義的先知觀:先知是與神關係有力的人,能夠帶來咒詛,也能夠把它除去。第 7 節給的是一條明路:把妻子歸還,然後請亞伯拉罕代禱。這件事沒有被當成沒發生過,它被照著辦完了。
還有一點值得看。全章對亞比米勒沒有一句貶語。他清早起來、召集臣僕、當面質問、加倍賠償、開放土地。經文把這幾件事原樣寫出來,沒有替誰打圓場。
「遮眼」到底是什麼意思?和合本自己都加了註。
這是本章最難的一句。和合本正文譯作「遮羞的」,旁邊註明「羞原文作眼」,等於承認直譯讀不通。
各家的處理分成四路。凱爾與德里慈讀成「你已經得著公道」的宣告,這筆錢象徵性地把冒犯遮蓋過去。劍橋註釋讀成一種平息不滿、讓受冒犯者忘掉此事的補償。Pulpit 另外列出「亞伯拉罕作她的遮蔽」與「買面紗」兩種較舊的解釋。《串珠聖經註釋》採的是公開正名的讀法:這筆錢在眾人面前證明錯的是亞比米勒。
這四種讀法的共同點是清楚的:這句話的作用是替撒拉在人前把事情講明白,讓她「在眾人面前沒有不是了」。至於那個字面上的畫面究竟指什麼,學者到今天沒有定論。
領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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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攔阻的手,在人知道之前就已經動了。 第 18 節放在全章最後,回頭補上第 4 節「還沒有親近撒拉」的原因。順序很值得記:亞比米勒不知道、亞伯拉罕不知道、讀者也是讀到末了才知道。第 6 節神說「我也攔阻了你」,那是這件事情能收場的真正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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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知」這個稱呼,是在他剛出事的時候給的。 第 7 節稱亞伯拉罕為先知,是在他剛剛把妻子推出去、剛剛被外邦王當面責備的處境裡說的。神沒有先要他認錯,直接指定他去為別人禱告。這一節不能拿來替失敗開路,它記下的是神在那個時候仍然使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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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計畫落在祂自己身上,不落在人的合格與否。 這一章保住的是以撒的血脈無可爭議。人在這裡的貢獻是製造了危機,解決危機的是那個夜間的夢。緊接著第二十一章第 1 節:「耶和華按著先前的話、眷顧撒拉」,主詞從頭到尾是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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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認識神的人,有時候比認識神的人做得更周全。 亞比米勒的懼怕、坦白、賠償與開放,全章一句貶語都沒有。這件事對照的是亞伯拉罕在第 11 節的預估:他先斷定那地方沒有人懼怕神,然後照這個斷定行事。經文把兩邊擺在一起,讓落差自己說話。
本章參考 Keil-Delitzsch・Pulpit Commentary・Cambridge Bible・David Guzik・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含《舊約背景註釋》《啟導本》《串珠聖經註釋》《聖經精讀本》《雷氏研讀本》・丁良才)・信望愛 a2z 研經資料・信望愛原文字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