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撒打發雅各去外祖家娶妻
28:1–5
1以撒叫了雅各來、給他祝福.並囑咐他說、你不要娶迦南的女子為妻。
2你起身往巴旦亞蘭去、到你外祖彼土利家裡、在你母舅拉班的女兒中、娶一女為妻。
3願全能的 神賜福給你、使你生養眾多、成為多族、
4將應許亞伯拉罕的福賜給你、和你的後裔、使你承受你所寄居的地為業、就是 神賜給亞伯拉罕的地。
5以撒打發雅各走了、他就往巴旦亞蘭去、到亞蘭人彼土利的兒子拉班那裡.拉班是雅各以掃的母舅。
白話說明
以撒這一次是主動祝福。第二十七章那次他被騙,摸著羊皮以為手裡的是以掃;這一次他叫了雅各來,當面把祝福給他。中文的黃迦勒、聖經綜合解讀與現代的古澤克(David Guzik)都從這裡看出同一件事:以撒已經接受神的心意落在雅各身上,所以沒有再想辦法補救。
他開的條件跟他父親當年開的一樣。亞伯拉罕叫老僕人起誓,不可為以撒娶迦南地的女子(24:3);以撒對雅各下的第一句命令就是「你不要娶迦南的女子為妻」。理由落在信仰上:迦南各族拜偶像,通婚會把後裔帶離真神。「巴旦亞蘭」的意思是亞蘭的平原、亞蘭人的田地,指的就是哈蘭,也就是利百加的娘家。
第 3 節挑的名字有來歷。「全能的 神」是神向亞伯蘭顯現、與他立約時自報的名字(17:1),以撒用這個名字祝福雅各,等於宣告他是那個約的正式繼承人。第 4 節把話講死:「將應許亞伯拉罕的福賜給你、和你的後裔」。
同一趟路,母親和父親講的理由不一樣。利百加說的是「起來逃往哈蘭我哥哥拉班那裡去」(27:43),以撒說的是「你起身往巴旦亞蘭去」,去「娶一女為妻」。黃迦勒由此判斷以撒還不知道以掃動了殺念,因為利百加對丈夫只提了赫人媳婦讓她厭煩(27:46)。第 5 節末尾那句補述也值得看一眼:「拉班是雅各以掃的母舅」,雅各的名字排在以掃前面。
二、以掃補娶以實瑪利的女兒
28:6–9
6以掃見以撒已經給雅各祝福、而且打發他往巴旦亞蘭去、在那裡娶妻、並見祝福的時候囑咐他說、不要娶迦南的女子為妻.
7又見雅各聽從父母的話、往巴旦亞蘭去了.
8以掃就曉得他父親以撒看不中迦南的女子、
9便往以實瑪利那裡去、在他二妻之外、又娶了瑪哈拉為妻.他是亞伯拉罕兒子以實瑪利的女兒、尼拜約的妹子。
白話說明
這四節連用三個「見」。以掃見父親祝福雅各並打發他去娶妻、見父親囑咐不要娶迦南女子、見雅各聽從父母的話去了,然後「以掃就曉得他父親以撒看不中迦南的女子」。黃迦勒指出他的認知全部來自旁觀,沒有一句是父親對他說的。
他發現得很晚。四十歲那年他娶了兩個赫人女子,經文寫「他們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心裡愁煩」(26:34-35)。父母為這件事煩了那麼久,他到這時才從弟弟的婚事上推知父親的好惡。
他補的這一步走偏了。以實瑪利雖然是亞伯拉罕的兒子,神當年已經把承受應許的位置定在以撒身上(21:12)。黃迦勒把這樁婚事稱作兩個長子的聯盟:照出生順序,以實瑪利是亞伯拉罕的長子,以掃是以撒的長子。凱爾與德里慈(Keil-Delitzsch)的判斷更直接,說這件事再一次顯出以掃沒有把聖約家族的信仰放在心上。信望愛的專卷註釋還算過年歲,以掃娶親時以實瑪利應該已經去世,所以「往以實瑪利那裡去」指的是往他的後代那裡去。
原有的兩個妻子一個也沒有少。經文寫的是「在他二妻之外、又娶了瑪哈拉為妻」。這一段記的是事情本身,敘事者一句評語也沒有加。
三、露宿野地,夢見梯子與應許
28:10–15
10雅各出了別是巴向哈蘭走去。
11到了一個地方、因為太陽落了、就在那裡住宿.便拾起那地方的一塊石頭、枕在頭下、在那裡躺臥睡了。
12夢見一個梯子立在地上、梯子的頭頂著天、有 神的使者在梯子上、上去下來。
13耶和華站在梯子以上、〈或作站在他旁邊〉說、我是耶和華你祖亞伯拉罕的 神、也是以撒的 神、我要將你現在所躺臥之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
14你的後裔必像地上的塵沙那樣多、必向東西南北開展.地上萬族必因你和你的後裔得福.
15我也與你同在、你無論往那裡去、我必保佑你、領你歸回這地、總不離棄你、直到我成全了向你所應許的。
白話說明
這一趟路很遠。別是巴到哈蘭,各家估算從七百公里到九百多公里都有,是要走好幾個星期的行程。第一晚他還在迦南地裡面:伯特利在別是巴以北,信望愛的專卷註釋作約八十八公里、走兩天,聖經綜合解讀作約一百二十公里、走三天,數字對不起來,讀者要抓的是規模。上一次有人走這條路是亞伯拉罕的老僕人,帶著十匹駱駝和財物(24:10);這一次雅各是一個人,他後來自己說當初「只拿著我的杖過這約但河」(32:10)。
第 11 節的「到了一個地方」,原文三次提到「那地方」都帶定冠詞。他枕的石頭原文是複數,怎麼個放法各家看法不同,有的認為是圍在頭邊作保護。經文能確定的只有三件事:太陽落了、他停在那裡、就地躺下睡了。
「梯子」這個字在舊約只出現這一次。信望愛的原文字典底下只列了創世記 28:12 一個出處,義項就是梯子。劍橋註釋指出這個字指的比較接近一道層層往上的階梯,兩根直桿加橫木的家用梯子反而不是它的畫面;黃迦勒與信望愛的專卷註釋也都作「台階」。美索不達米亞的城市普遍建有塔廟(Ziggurat),那種層層疊高的建築,當時的人理解為守護神從天而降的階梯。劍橋註釋與聖經綜合解讀都把這種建築拿來與這個異象對照。
使者上去下來,講的是天與地之間有一條真實而不中斷的通道。凱爾與德里慈的說法是,這道梯子是神在天上與祂在地上的百姓往來不絕的可見記號,Pulpit Commentary、劍橋註釋與黃迦勒的講法大同小異。這一夜真正的重量落在第 13 節:耶和華自己站在上頭,親口對雅各說話。
神說的話裡沒有一句責備。祂自報身分是「你祖亞伯拉罕的 神、也是以撒的 神」,然後把應許一項一項給出去:這地要賜給他和他的後裔、後裔多如塵沙、向東西南北開展、地上萬族因他和他的後裔得福。最後那一句原是對亞伯拉罕說的(12:3),這裡整句轉到雅各身上。第 15 節再加五項,黃迦勒把它們列成一排:與你同在、必保佑你、領你歸回這地、總不離棄你、直到我成全了向你所應許的。經文沒有解釋神為什麼在這個時候顯現,也沒有寫雅各做了什麼配得這番話。
四、立石澆油,許下帶條件的願
28:16–22
16雅各睡醒了、說、耶和華真在這裡、我竟不知道。
17就懼怕說、這地方何等可畏、這不是別的、乃是 神的殿、也是天的門。
18雅各清早起來、把所枕的石頭立作柱子、澆油在上面。
19他就給那地方起名、叫伯特利.〈就是 神殿的意思〉但那地方起先名叫路斯。
20雅各許願、說、 神若與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又給我食物吃、衣服穿、
21使我平平安安的回到我父親的家、我就必以耶和華為我的 神、
22我所立為柱子的石頭、也必作 神的殿.凡你所賜給我的、我必將十分之一獻給你。
白話說明
他醒來的第一個反應是懼怕。先是「耶和華真在這裡、我竟不知道」,接著是「這地方何等可畏」。他口中的神的殿與天的門講的是這個地點,所以他給這地方起名叫伯特利,字義是神的家、神的殿。那地方原來的名字是路斯,字義是杏樹。
立石柱澆油是紀念的動作。古代用石柱作立約與紀念的記號,雅各後來和拉班堆石為證(31:52)是同一類做法;澆油是分別為聖的儀式。黃迦勒、聖經綜合解讀與信望愛的專卷註釋都指出,這根柱子紀念的是他在這裡遇見神這件事。後來迦南人把石柱當成敬拜的對象,律法就明文禁止以色列人立柱(利未記 26:1、申命記 16:22)。同一個動作在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處置,這一點在讀舊約時會反覆遇到。
第 20 到 22 節那個願,歷代解經家的評價分成兩邊。他求的是食物、衣服、平安回到父家,答應的是以耶和華為他的神、立柱作神的殿、把所得的獻上十分之一。這算不算跟神討價還價,下面「你可能會問」會處理。可以先記住的是:十分之一在摩西的律法立為條例以前是自願的,亞伯拉罕把戰利品的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14:20)是更早的一次,黃迦勒、劍橋註釋與 Pulpit Commentary 都提到這個先例。
全章脈絡
- 囑咐 以撒主動祝福雅各,命他往巴旦亞蘭娶拉班的女兒(1-5)
- 補娶 以掃見父親看不中迦南女子,又娶了以實瑪利的女兒(6-9)
- 夢梯 路上露宿,夢見梯子立地頂天,使者在上面上去下來(10-12)
- 應許 耶和華自報身分,把賜地、後裔、萬族得福、同在保守一併給他(13-15)
- 立柱 醒來懼怕,把所枕的石頭立作柱子澆油,起名伯特利(16-19)
- 許願 開口第一句是「神若與我同在」(20-22)
這一章之前,雅各剛做完一件很難看的事。他趁哥哥出去打獵,穿上以掃的衣服、把山羊羔皮包在手上和頸項上,騙走了以撒給長子的祝福;以掃放話要在父親居喪之後殺他(27:41)。利百加叫他逃,以撒把他打發走,兩個理由講給不同的人聽。
在創世記的結構裡,這一章是雅各故事的起點。從第二十五章到第二十七章,他一直在用手段抓東西,抓長子的名分、抓祝福;從這一章起,鏡頭跟著他離開迦南地,接下來的二十年換成別人對他用手段。全卷的主線也在這裡交棒:亞伯拉罕的約經過以撒,正式落到雅各身上。
不讀這一章,後面三件事會少掉來歷。一是第三十一章神在夢中對他說「我是伯特利的 神.你在那裡用油澆過柱子、向我許過願」,那句話指的就是這一夜。二是第三十五章他回到伯特利築壇,經文特別註明神是在他逃避哥哥的時候在那裡向他顯現,這一夜的事到那裡才收尾。三是新約:主耶穌對拿但業說,他們將要看見天開了,神的使者在人子身上上下往來(約翰福音 1:51),用的正是這個異象的畫面。
你可能會問
雅各的祝福是騙來的,神為什麼一句責備都沒有?
先看經文寫了什麼。第 13 到 15 節神說的話裡,沒有一個字提到欺騙,也沒有附帶條件。信望愛的專卷註釋與聖經綜合解讀都注意到這一點,並且把它讀成恩典:神主動確認以撒的祝福,並且承諾同在。黃迦勒的說法是,神沒有因為雅各的詭詐責備他,反而主動向他顯現。
再看後面發生了什麼。經文沒有寫責備,寫的是接下來二十年的日子。他在拉班手下被「十次改了我的工價」(31:41),婚事被調包,兩個妻子在家裡爭。凱爾與德里慈、黃迦勒與聖經綜合解讀都把這段經歷讀成管教。神沒有收回應許,也沒有免去後果,這兩件事在同一個人身上同時成立。
這裡有一點要小心:以上是事後回看才看得出來的,不能倒過來當作臨事選擇的依據。神在人搞砸之後仍然守自己的應許,這不能推出搞砸沒有代價。
第 20 到 22 節那個以「神若與我同在」開頭的願,是在跟神討價還價嗎?
歷代解經有兩種讀法,分歧點落在譯法。
一種讀法認為這不算交易。Pulpit Commentary 指出那幾個「若」在這裡的語氣接近「既然」,並且主張條件句要一路延伸到第 21 節結束,主句從第 22 節「我所立為柱子的石頭、也必作 神的殿」才開始;照這樣讀,雅各是把神已經應許的事接過來承認,然後回應。凱爾與德里慈也採這個立場。中世紀的猶太釋經家拉希(Rashi)分得更細,他把雅各的每一個條件都對回第 15 節:求同在,是因為神先說了「我也與你同在」;求保佑,是因為神先說了「我必保佑你」;求食物,是因為神先說了「總不離棄你」。照這個讀法,雅各求的每一項都是神先開口說出來的。
另一種讀法認為就是交易。古澤克指出,神的應許句句是「我必」,雅各的回應句句是「若」,一邊完全以神為中心,一邊完全以自己為中心;他的評語是神的話對雅各還不夠,他要先看見才肯信。黃迦勒、聖經綜合解讀與信望愛的專卷註釋也都用「討價還價」「交換式」來形容這段話。
這是兩個不同的解經傳統,各有依據,這裡並陳。要自己判斷的讀者可以把第 15 節和第 20 節的用字擺在一起比對。
立石柱澆油,後來律法明明禁止立柱,雅各這樣做算不算拜偶像?
多數註釋家的答案是不算。Pulpit Commentary 明說這根柱子是異象的紀念,不是敬拜的對象,澆油只是分別為聖的記號;黃迦勒與聖經綜合解讀的說法相同。經文本身也沒有寫他向石頭下拜或獻祭。劍橋註釋的角度不太一樣,它認為澆油帶有獻上的意味,石柱在古代確實與神的顯現連在一起被使用。
禁令是後來的事。迦南人立石柱當作偶像來拜,律法為此禁止以色列人立柱(利未記 26:1、申命記 16:22)。劍橋註釋把這個落差看成信仰實踐上的推移:族長時期可以做的事,到了律法時期因為外邦人的用法而被禁止。
這件事對讀舊約的人有實際用處。讀到族長做了一件後來被禁止的事,先問這個動作在當時是什麼意思,再問律法為什麼要禁止它。把後代的條文直接套回族長身上,會讀出經文沒有的罪名。
領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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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先開口,人才有回應可講。 這一夜雅各什麼都沒有求。他躺下的時候是逃亡的人,醒來的時候手上多了一整串應許。第 15 節的動詞全部是神的動作:與你同在、必保佑你、領你歸回、總不離棄。人在最狼狽的時候容易以為要先把自己整理好才敢面對神,這一章的次序剛好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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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求的東西,比神給的小很多。 神應許的是這地、後裔、萬族得福;雅各求的是食物、衣服、平安到家。聖經綜合解讀點出這個落差:他討的只是神應許裡很小的一塊。人在害怕的時候求的本來就是眼前的東西,這裡值得注意的是神沒有因此收回那些大的應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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懼怕是他認識神的第一步。 第 17 節他說「這地方何等可畏」。信望愛的專卷註釋在這裡問了一個問題:信仰裡還有沒有敬畏這一項,還是只剩下神是愛。第二十七章他敢裝成哥哥去騙父親,那時他心裡顯然沒有這一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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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地點被記住,是因為那裡發生過什麼。 伯特利在第 11 節還只是「一個地方」,太陽落了、他剛好停在那裡。到第 19 節它有了名字。二十年後神自稱「伯特利的 神」,那個地名成了神與這個人之間的座標。人生裡真正被記住的地點,多半是當下最不想停留的那一個。
本章參考 Keil-Delitzsch・Pulpit Commentary・Cambridge Bible・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聖經綜合解讀・信望愛 a2z 專卷註釋・信望愛原文字典・David Guzik・拉希註(Sefar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