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十八章

第十八章

經文:和合本(1919 年版・維基文庫)

全章鑰匙

耶和華帶著兩位使者來到幔利的帳棚門口,先當著撒拉的面把生子的日期定下來,再把要毀滅所多瑪的事先告訴亞伯拉罕;第 25 節那句「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麼」,是後面整段代求所站的地基。

一、正熱的中午,三個人站在對面

18:1–8

1耶和華在幔利橡樹那裡、向亞伯拉罕顯現出來.那時正熱、亞伯拉罕坐在帳棚門口。

2舉目觀看、見有三個人在對面站著.他一見、就從帳棚門口跑去迎接他們、俯伏在地、

3說、我主、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不要離開僕人往前去。

4容我拿點水來、你們洗洗脚、在樹下歇息歇息.

5我再拿一點餅來、你們可以加添心力、然後往前去、你們既到僕人這裡來、理當如此。他們說、就照你說的行罷。

6亞伯拉罕急忙進帳棚見撒拉說、你速速拿三細亞細麵調和作餅。

7亞伯拉罕又跑到牛群裡、牽了一隻又嫩又好的牛犢來、交給僕人、僕人急忙豫備好了。

8亞伯拉罕又取了奶油和奶、並豫備好的牛犢來、擺在他們面前、自己在樹下站在旁邊、他們就吃了。

白話說明

幔利橡樹在希伯崙,13:18 記過亞伯蘭搬到那裡居住並築了一座壇。「那時正熱」指的是中午,當地人午休的時間。信望愛的專卷註釋與聖經綜合解讀都指出這個時間點有意思:正常人不會在這種天氣趕路,所以第 2 節那三個人一站在對面,本身就不尋常。

接下來是一連串的動作,讀起來很急。跑去迎接、俯伏在地、拿水、備餐、站在旁邊伺候。「俯伏在地」是當時向貴客問安的姿勢,23:7 亞伯拉罕向赫人下拜、33:3 雅各向以掃下拜,用的是同一個動作。洗腳也是待客的必要環節,當時穿的是有底無幫的涼鞋,走一趟路腳上全是灰。

份量要算一算才看得出這場招待的規格。亞伯拉罕嘴上說「拿點水」「一點餅」,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指出原文用的字真的就是「一點點」,那是主人的謙詞。實際端出來的是三細亞細麵。一細亞約七公升,三細亞約二十公升,等於一伊法,遠超過三個人吃得完的量。另外還牽了一隻又嫩又好的牛犢交給僕人豫備,聖經綜合解讀指出,牛犢在當時不是日常吃的東西。「奶油」的原文是凝結的奶,劍橋註釋說那是東方一種消暑的乳製品。全部備妥以後,主人自己站在樹下伺候,那是僕人的位置。

第 8 節末尾寫「他們就吃了」。天使到底有沒有真的吃,兩個傳統的答案不一樣。凱爾與德里慈與 Pulpit Commentary 都主張是真的吃,凱爾與德里慈拿復活的基督在門徒面前吃東西作類比;信望愛的專卷註釋走的是同一條路,引路加福音 24:43 復活的耶穌吃魚。猶太傳統的讀法不同,拉希(Rashi)引《巴比倫塔木德》說他們是看起來在吃,並從這裡引出一條待人接物的規矩:人到一個地方,不要跟當地的習慣作對。

二、帳棚裡那一聲暗笑被叫破

18:9–15

9他們問亞伯拉罕說、你妻子撒拉在那裡、他說、在帳棚裡。

10三人中有一位說、到明年這時候、我必要回到你這裡、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撒拉在那人後邊的帳棚門口、也聽見了這話。

11亞伯拉罕和撒拉年紀老邁、撒拉的月經已斷絕了。

12撒拉心裡暗笑、說、我既已衰敗、我主也老邁、豈能有這喜事呢。

13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撒拉為甚麼暗笑、說、我既已年老、果真能生養嗎。

14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麼.到了日期、明年這時候、我必回到你這裡、撒拉必生一個兒子。

15撒拉就害怕、不承認、說、我沒有笑.那位說、不然、你實在笑了。

白話說明

第 9 節是全段的轉折。客人問「你妻子撒拉在那裡」。劍橋註釋指出,客人直接叫得出這個名字,必定讓亞伯拉罕吃驚,這是他們身分的第一個線索。而且那是新名字,上一章才改的(17:15)。

第 10 節的應許亞伯拉罕已經聽過一次(17:21),這一次是說給帳棚裡的人聽的。「明年這時候」的原文字面是「生命足月的時候」,信望愛的專卷註釋說多數譯本作明年,是依亞喀得文裡「生命」可以指一年的用法;同一節「必要回到」在原文是連續兩個「返回」,用重複來加重語氣。

撒拉的反應寫得很細。第 11 節是敘事者插進來的一句旁白,把身體的實況講明;第 12 節寫她心裡暗笑,暗笑用的正是上一章亞伯拉罕那個字,也是「以撒」名字的字根。她自己的話裡有兩個字要看:「衰敗」原文是穿破、變舊,「喜事」在辭典裡指的是歡愉。她算的是自己這一邊。

第 13 節經文才第一次明說耶和華就在這三個人裡面。祂問的話沒有繞彎,直接把撒拉心裡那句複述出來,然後接上第 14 節:「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麼」。那個動詞的辭典義項是「超越自己的能力、難以達成的」,同時也是「奇妙的」;信望愛的直譯作「耶和華有奇妙做不到的事嗎」。劍橋註釋提醒,七十士譯本這一句的譯法,在天使對馬利亞說的那句話裡有回響(路 1:37)。

第 15 節收得很短。撒拉害怕,說「我沒有笑」;那位說「不然、你實在笑了」。經文沒有因為這一句就收回什麼,第 14 節的日期照樣算數。古澤克(David Guzik)注意到這一點:不信被指出來了,應許沒有被撤回。

三、神把要作的事先告訴亞伯拉罕

18:16–21

16三人就從那裡起行、向所多瑪觀看、亞伯拉罕也與他們同行、要送他們一程。

17耶和華說、我所要作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

18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

19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

20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

21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麼.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

白話說明

「要送他們一程」是當地的送客習慣。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指出一個細節:第 16 節「向所多瑪觀看」的那個動詞,到 19:27-28 亞伯拉罕再一次觀看那片地時又出現,而且經文特別寫他站的是「他從前站在耶和華面前的地方」。同一個動作,同一個位置,中間隔著一整場毀滅。

第 17 節是一句自問:「我所要作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理由寫在第 18 到 19 節。「我眷顧他」的原文直譯是「我已經認識他」,黃迦勒、信望愛的專卷註釋與聖經綜合解讀在這一點上一致。聖經另有三處稱亞伯拉罕為神的朋友(代下 20:7、賽 41:8、雅 2:23)。第 19 節說明了目的:叫他吩咐眾子和眷屬遵守神的道、秉公行義。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據此讀出這一章的邏輯:神要毀滅所多瑪這件事本身,就是祂做事方式的一次示範,而亞伯拉罕要把這套方式教下去。

第 20 到 21 節換了語氣。「聲聞於我」的那個「聲」,原文指的是悲痛的哭喊,信望愛的專卷註釋讀成被壓迫者的控訴之聲。「我現在要下去、察看」是擬人的說法,黃迦勒與聖經綜合解讀都指出,神無所不知,並不需要真的從天上下來才知道詳情;信望愛的專卷註釋補一句,同一個「下去」在 11:5 巴別塔那裡也出現過,那是神施行審判前的固定寫法。

第 21 節末了那句「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留了一個口子。信望愛的專卷註釋認為,正是這句話讓亞伯拉罕敢在下一段開口。

四、亞伯拉罕開口問一個原則

18:22–26

22二人轉身離開那裡、向所多瑪去、但亞伯拉罕仍舊站在耶和華面前。

23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麼。

24假若那城裡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麼。不為城裡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麼。

25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麼。

26耶和華說、我若在所多瑪城裡見有五十個義人、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的眾人。

白話說明

第 22 節有一處古老的註記要交代。馬所拉學者(中世紀整理希伯來文聖經的抄本學者)把這一節列為文士修訂之一,認為原本寫的可能是「耶和華仍舊站在亞伯拉罕面前」,後人覺得讓神站在人面前的說法不夠恭敬,就把兩邊對調。拉希、劍橋註釋、Pulpit Commentary 與信望愛的專卷註釋都記下這件事,Pulpit Commentary 把它評為拉比的一種想法,劍橋註釋則指出各種古譯本在這一節的讀法上並沒有出現不一致。這裡照和合本的正文寫,不做取捨。

第 23 到 25 節是全章的重心。亞伯拉罕開口問的是一個原則:無論善惡都要剿滅嗎。羅得的名字從頭到尾沒有出現在這段禱告裡。第 25 節把這個原則講到底,「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麼」。

黃迦勒、聖經綜合解讀與信望愛的專卷註釋在這一句上完全一致:亞伯拉罕求情的根據是神自己作事的法則,他求的方式從頭到尾都繞著這一點走。劍橋註釋把這個原則講得更廣:神的作為不能是隨興的,祂不會像外邦的神那樣行事。劍橋註釋還指出,義人與惡人一同受苦這個問題,正是約伯記整卷書在處理的題目。

第 26 節神接受了這個原則。有一件事值得對照:後來神藉耶利米說,只要在耶路撒冷城裡找得到一個行公義、求誠實的人,祂就赦免那城(耶 5:1)。黃迦勒與信望愛的專卷註釋都把這節經文放在這裡對讀。

五、從五十講到十,然後停住

18:27–33

27亞伯拉罕說、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

28假若這五十個義人短了五個、你就因為短了五個毀滅全城麼.他說、我在那裡若見有四十五個、也不毀滅那城。

29亞伯拉罕又對他說、假若在那裡見有四十個怎麼樣呢.他說、為這四十個的緣故、我也不作這事。

30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容我說.假若在那裡見有三十個怎麼樣呢.他說、我在那裡若見有三十個、我也不作這事。

31亞伯拉罕說、我還敢對主說話、假若在那裡見有二十個怎麼樣呢.他說、為這二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

32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假若在那裡見有十個呢.他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

33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

白話說明

接下來是六次問答,數目一路往下:五十、四十五、四十、三十、二十、十。信望愛的專卷註釋把這個節奏標出來,第一步只減五,看神怎麼回答,往後就改成一次減十。

亞伯拉罕的措辭也一路變。第 27 節「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原文是「塵土爐灰」兩個字,凱爾與德里慈與 Pulpit Commentary 讀成人的來歷與結局:出於塵土,終於爐灰。第 30 節和第 32 節兩次說「求主不要動怒」,信望愛的專卷註釋認為這顯示他自己也覺得問得過頭了。

為什麼停在十,經文沒有交代,各家給的答案不同。拉希引猶太傳統說,亞伯拉罕想到洪水的時候有挪亞一家八個人,仍然救不了那一代,所以不再往下求;吉爾(John Gill)引《創世記拉巴》,說十個人構成一個會眾,凡有十個義人的地方就得保全;黃迦勒推測亞伯拉罕估計羅得一家至少湊得出十個人,結果高估了;古澤克的推想接近,認為亞伯拉罕以為羅得至少帶了幾個人歸向神。凱爾與德里慈不猜理由,只指出隨後的審判證明了一件事:所多瑪連十個義人都沒有。

第 33 節寫的是「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信望愛的專卷註釋與聖經綜合解讀都注意到,這場對話從頭到尾是神主導的:話題是神先提起的(17 節),神留下來等他開口(22 節),停在哪裡也是神決定的(33 節)。

這場代求沒有保住那座城。它保住的是一個人,19:29 明文記下:「當 神毀滅平原諸城的時候、他記念亞伯拉罕、正在傾覆羅得所住之城的時候、就打發羅得從傾覆之中出來」。


全章脈絡

  1. 接待 中午三個人站在對面,亞伯拉罕跑去迎接、備上盛宴(1-8)
  2. 報信 客人指名問撒拉,定下明年生子的日期,撒拉暗笑被叫破(9-15)
  3. 透底 神說明為什麼不瞞亞伯拉罕,並宣告所多瑪的罪已經上達(16-21)
  4. 立則 亞伯拉罕問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神接受這個原則(22-26)
  5. 議數 從五十一路問到十,然後停住,神說完話就走了(27-33)

上一章神已經把約講完了:改名、割禮、指名以撒,並說「到明年這時節」。第十八章接著發生的事,讓那個日期第一次進到撒拉自己的耳朵裡。同時,第 16 節鏡頭一轉向所多瑪,另一條線就接了上來。羅得早在 13:12-13 就把帳棚挪到所多瑪,經文當時已經寫下那城的人「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

在創世記的結構裡,這一章是一個接點。它把兩件看起來無關的事放在同一天:一個家裡即將有孩子,一座城即將被毀。第 19 節把兩件事接起來,神要亞伯拉罕的後代學會「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而所多瑪就是這條道最沉重的一次示範。

不讀這一章,後面兩件事會缺一塊。一是 19:29「他記念亞伯拉罕」,那句話的來歷在這裡;沒有第 22 到 33 節,讀者不會知道亞伯拉罕曾為那座城站著求過。二是 21:6 撒拉抱著孩子說「神使我喜笑」,那句話是在回應第 12 節帳棚裡的那一聲暗笑,兩處必須對著讀。


你可能會問

這三個人到底是誰?

經文自己給了兩個定位。第 13 節說話的是耶和華,19:1 說到所多瑪去的是兩個天使。所以三位裡有一位是耶和華,另外兩位是使者。這一點各家沒有爭議。

再往下就分了。Pulpit Commentary 特別聲明,這是耶和華帶著兩個受造的天使,不能讀成三位一體的顯現。古澤克採另一條路,主張以人的形象出現的那一位是道成肉身以前的基督,理由是新約說父神沒有人看見過。猶太傳統的讀法完全不同:拉希引《創世記拉巴》說三位都是天使,各有一件差事,一個報信、一個傾覆所多瑪、一個醫治亞伯拉罕,因為一個天使不辦兩件事;吉爾記下塔木德甚至給了三個名字。

亞伯拉罕當時知不知道,各家也不一致。凱爾與德里慈認為他一見面就認出其中一位是主;劍橋註釋認為要到第 9 節客人叫出撒拉的名字,他才起疑;信望愛的專卷註釋與聖經綜合解讀傾向他一開始並不知道,並引希伯來書 13:2 為證,那裡說有人接待客旅,接待到的其實是天使,自己並不知道。這幾種讀法都放著,經文本身沒有寫亞伯拉罕心裡怎麼想。

撒拉笑了被責備,亞伯拉罕在上一章也笑了,為什麼沒事?

先看經文本身的差別。17:17 亞伯拉罕是俯伏在地笑的,笑完接著開口向神求(17:18);18:12 撒拉是躲在帳棚裡心裡暗笑,被叫破以後說「我沒有笑」(18:15)。經文對亞伯拉罕的笑沒有給評語,對撒拉的笑則記下了神的糾正。

註釋家的處理不完全一致。凱爾與德里慈區分得最明確,說亞伯拉罕的笑出於驚喜,撒拉的笑出於懷疑;Pulpit Commentary 與吉爾的方向相同。另一邊,劍橋註釋認為亞伯拉罕的笑同樣帶著不信的成分,並提到保羅在羅馬書 4:19 談過亞伯拉罕當時心裡想到的實況;信望愛的專卷註釋的說法最保守,直說亞伯拉罕笑的動機經文沒有交代。

有一件事可以確定。神在第 14 節給的回應是一個問句;第 15 節把撒拉的否認頂回去,日期照樣算數。經文沒有在這裡評比兩個人誰的信心比較好。到 21:6,那個笑變成了公開的喜笑,經文用同一個字收尾。

亞伯拉罕跟神討價還價,這樣禱告可以嗎?

先看他在做什麼。他問的每一句都是同一個形式:假若有幾個義人,你還毀滅嗎。他沒有提羅得的名字,也沒有訴苦,他要確認的是神的作事法則。黃迦勒說他是先確立了可以和神對話的基礎,再逐步問下去;聖經綜合解讀說他是在謙卑地探求神的旨意;信望愛的專卷註釋的說法最直接:他的「問」就是他的「求」。

註釋家對這種禱告的評價相當高。凱爾與德里慈說這種看起來像在講價的祈求,正是真禱告的本質,並引主耶穌講半夜求餅的比喻,路加福音 11:8 說那人拿到餅,是因為他一直求下去。古澤克從另一頭看,認為神給亞伯拉罕這個機會,是要在他身上養出代求者的心腸。

有一點要防。這一段不是一套可以照抄的禱告技巧,把數字往下砍不會讓神多讓一步。第 33 節寫得很清楚,結束談話的是神。這場對話的真正結果在 19:29,那座城照樣毀了,羅得被救出來了。神給的比亞伯拉罕求的少了一座城,多了一個具體的人。


領受

  1. 這一整章從一頓飯開始。 第 2 到 8 節沒有一句屬靈的話,全是水、餅、牛犢、奶和一個站著伺候的老人。生子的日期、所多瑪的結局、那場關於公義的對話,全都發生在這頓飯之後。希伯來書 13:2 回頭指這一段的時候,講的也是這件事:接待客旅的人,接待到的有時遠超過他自己知道的。

  2. 神把撒拉的笑叫破了,日期沒有改。 第 15 節那句「不然、你實在笑了」是一次糾正,第 14 節的應許在糾正之前就已經說完,在糾正之後也沒有更動。人常常以為自己的不信會讓事情作廢。這一段記下的順序是:神先立定,再指出,然後照樣成就。

  3. 代求最有力的地方,是它站在神的性情上。 亞伯拉罕求的方式值得學。他說的是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從頭到尾,他沒有提羅得是他的姪兒,也沒有替羅得說一句好話。他把自己要求的事,接在神本來就是的那一位身上。這也是為什麼第 26 節神一口答應。

  4. 求到十就停了,結果神做的比十更細。 所多瑪連十個義人也沒有,那城照樣毀了。但 19:29 說神記念亞伯拉罕,把羅得從傾覆之中打發出來。亞伯拉罕求的是整城的存留,神做的是把人領出來。禱告沒有照原樣被答應,經文卻在同一件事上記下神另外做了什麼,這一點值得放在心裡。

本章參考 Keil-Delitzsch・Pulpit Commentary・Cambridge Bible・Gill’s Exposition・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信望愛 a2z 專卷註釋・信望愛原文字典・聖經綜合解讀・David Guzik・拉希註(Sefa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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