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息日的第五場爭執
3:1–6
1耶穌又進了會堂.在那裡有一個人、枯乾了一隻手。
2眾人窺探耶穌、在安息日醫治不醫治、意思是要控告耶穌。
3耶穌對那枯乾一隻手的人說、起來、站在當中。
4又問眾人說、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那樣是可以的呢.他們都不作聲。
5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憂愁他們的心剛硬、就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復了原。
6法利賽人出去、同希律一黨的人商議、怎樣可以除滅耶穌。
白話說明
第 2 節的「眾人」,原文其實是「他們」,指的就是第 6 節的法利賽人。經文說得很清楚,他們在旁邊盯著,等祂動手,好拿到控告的把柄。祂能不能醫,他們早就不懷疑了。
背景是拉比的一條規矩:安息日只有在性命有危險的時候才可以醫治。這個人手枯乾了很久,多等一天不會死,照那條規矩就該等。
耶穌沒有私下處理,祂把人叫到「站在當中」,然後當眾提問:「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那樣是可以的呢」。這個問法把選項收成兩個,中間沒有留空地。他們的反應是「他們都不作聲」。答可以,等於承認控告不成立;答不可以,良心過不去。所以他們知道答案,卻選擇閉嘴。
第 5 節是全卷少見的一句:「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憂愁他們的心剛硬」。只有馬可記下這兩種情緒同時發生。原文的時態也分得很清楚:怒目而視是一個當下的動作,憂愁則是持續的狀態。「剛硬」這個字的辭典義是頑固、冷漠。祂的怒有明確的對象:一個人的需要就擺在眼前,這群人在意的卻是能不能告成祂。
然後是第 6 節。法利賽人熱心猶太傳統,希律一黨支持希律家的政權、間接為羅馬效力,這兩夥人立場相反,此刻卻坐在一起商議怎樣除滅祂。這是馬可福音第一次寫下要殺祂的計畫。
二、海邊的人潮
3:7–12
7耶穌和門徒退到海邊去.有許多人從加利利跟隨他.
8還有許多人聽見他所作的大事、就從猶太、耶路撒冷、以土買、約但河外、並推羅西頓的四方、來到他那裡。
9他因為人多、就吩咐門徒叫一隻小船伺候著、免得眾人擁擠他。
10他治好了許多人、所以凡有災病的、都擠進來要摸他。
11汚鬼無論何時看見他、就俯伏在他面前、喊著說、你是 神的兒子。
12耶穌再三的囑咐他們、不要把他顯露出來。
白話說明
第 8 節那串地名值得攤開看。「猶太」是南邊,「耶路撒冷」是猶太教的中心,「以土買」是以東人的地,在猶太更南邊(以東人後來被併入猶太版圖,希律家族就是從那裡出來的;這也是新約唯一一次提到這塊地),「約但河外」在東邊,「推羅、西頓」是西北邊的腓尼基海港。加上加利利,範圍幾乎涵蓋整個巴勒斯坦。
人潮的動機經文寫得很直白:「聽見他所作的大事」,並且「凡有災病的、都擠進來要摸他」。因此需要一隻小船在旁邊伺候,「免得眾人擁擠他」。
汚鬼又一次喊出祂的身分,祂又一次「再三的囑咐他們、不要把他顯露出來」。這條線從第一章拉到這裡沒有斷。
三、設立十二個人
3:13–19
13耶穌上了山、隨自己的意思叫人來、他們便來到他那裡。
14他就設立十二個人、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
15並給他們權柄趕鬼。
16這十二個人有西門、耶穌又給他起名叫彼得.
17還有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又給這兩個人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
18又有安得烈、腓力、巴多羅買、馬太、多馬、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達太、並奮銳黨的西門。
19還有賣耶穌的加畧人猶大。
白話說明
路加福音六章 12 節記下這件事之前的一夜:祂上山整夜禱告神。
第 14 節的目的句有兩半,次序很重要:「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同在排在差遣前面。「使徒」這個詞的原意就是奉差遣出去的人,而被差出去之前,先要有一段時間是單純地待在祂身邊。
名單本身有幾處值得停一下。雅各和約翰被起名「半尼其」,經文自己註明是「雷子的意思」,這個字由亞蘭文轉成希臘文,一般理解為指他們的性情。「奮銳黨的西門」屬於主張用武力反抗羅馬統治的一派;而「馬太」是替羅馬政府收稅的。這兩個人被放進同一組十二人裡,在當時的政治現實裡幾乎是不可能同桌的組合。
名單最後是「還有賣耶穌的加畧人猶大」。馬可寫名單的時候就先把結局點出來。「加畧人」這個稱呼的來源,解經家沒有一致看法,這裡不多推測。
四、家人要把祂拉回去
3:20–21
20耶穌進了一個屋子、眾人又聚集、甚至他連飯也顧不得吃。
21耶穌的親屬聽見、就出來要拉住他、因為他們說他癲狂了。
白話說明
這兩節與第 31 至 35 節是同一件事的頭和尾,中間夾著文士的指控。馬可常用這種寫法:把一件事剖開,中間插進另一件,讓兩件事互相說明。
「甚至他連飯也顧不得吃」。忙到這個程度,家裡的人聽見了。
第 21 節的「親屬」,原文直譯是「屬他的人」,指的是家裡的人。他們出來的目的是「要拉住他」,這個動詞有抓住、逮住的意思。理由寫在後半句:「因為他們說他癲狂了」。這個「癲狂」的原文,辭典列的義項之一就是失常、發瘋,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五章 13 節用的是同一個字。
註釋家對這裡的理解是:他們認為祂是宗教上的熱昏了頭,做事已經超出常軌。所以這一節記的是自家人的誤解,並且誤解到要動手把人帶回去。
五、別西卜的指控
3:22–30
22從耶路撒冷下來的文士說、他是被別西卜附著.又說、他是靠著鬼王趕鬼。
23耶穌叫他們來、用比喻對他們說、撒但怎能趕出撒但呢。
24若一國自相分爭、那國就站立不住。
25若一家自相分爭、那家就站立不住。
26若撒但自相攻打分爭、他就站立不住、必要滅亡。
27沒有人能進壯士家裡、搶奪他的家具.必先捆住那壯士、才可以搶奪他的家。
28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
29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
30這話是因為他們說、他是被汚鬼附著的。
白話說明
這批文士是「從耶路撒冷下來的」,代表官方層級的查察。
他們的說法有兩句:「他是被別西卜附著」,以及「他是靠著鬼王趕鬼」。「別西卜」是猶太人對鬼王的稱呼,一般認為與列王紀下一章 2 節那個以革倫的神明有關,這個名字的確切字義解經家給的說法不一,這裡不下定論。
要注意他們承認了什麼。他們沒有說祂沒趕出鬼,趕鬼的事實他們否認不了,於是換一個解釋:能力來自鬼王。
耶穌的回應先講邏輯:「撒但怎能趕出撒但呢」。一國自相分爭站立不住,一家自相分爭站立不住,撒但若自相攻打,牠自己就完了。他們的指控在自己的邏輯裡先垮掉。
接著祂給了正解,用的是壯士的比方:「沒有人能進壯士家裡、搶奪他的家具」,除非先把壯士捆住。壯士指撒但,家具指被牠挾制的人。祂趕鬼這件事的意思,是有一位更強的已經進來,並且已經把那壯士制住了。第一章曠野四十天的那一場,答案在這裡。
最後是那句嚴重的警告。第 28 節先給了極寬的範圍:「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第 29 節才劃出唯一的例外。第 30 節馬可補上一句解釋這段話的由來:「這話是因為他們說、他是被汚鬼附著的」。這個問題後面單獨處理。
六、誰是我的母親
3:31–35
31當下耶穌的母親和弟兄、來站在外邊、打發人去叫他。
32有許多人在耶穌周圍坐著.他們就告訴他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在外邊找你。
33耶穌回答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
34就四面觀看那周圍坐著的人、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
35凡遵行 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
白話說明
第 31 節接回第 21 節。家人到了,站在外邊,打發人進去叫祂。屋裡坐滿了人,話傳進去:「你母親、和你弟兄、在外邊找你」。
祂的反問是「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接著四面觀看那些坐在祂周圍的人,說這些就是。最後給出判準: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祂的弟兄姐妹和母親。
這段話不是拒絕血親。經文其他地方記著祂在十字架上仍安排人照顧母親(約翰福音十九章 26 至 27 節)。祂在這裡宣告的是一種新的親屬關係:進到神的家裡,靠的不是血緣。
順帶說明一個歷代有分歧的地方。第 31 節的「弟兄」指誰,解經傳統有兩種讀法。一種認為是耶穌肉身的兄弟,其中的雅各後來成為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另一種認為是親族中的堂表兄弟。經文本身沒有交代,兩說並陳,不代讀者決定。
全章脈絡
- 枯手 安息日當眾醫好枯乾的手,一個提問逼出他們的沉默(3:1-5)
- 合謀 立場相反的法利賽人與希律一黨聯手,第一次商議除滅祂(3:6)
- 人潮 名聲傳到巴勒斯坦四境,人為病擠上來,祂備了小船(3:7-12)
- 設立 上山揀選十二個人,先要同在,然後才差出去(3:13-19)
- 兩種指控 家人說祂癲狂,耶路撒冷來的文士說祂靠鬼王趕鬼(3:20-30)
- 真親屬 母親和弟兄在外邊,祂指著屋裡的人說出誰是家人(3:31-35)
這章的排列本身就是訊息。同一位耶穌,在宗教與政治的高層那裡換來殺意,在群眾那裡換來擁擠,在十二個人那裡換來跟隨,在自家人那裡換來一句癲狂。馬可把這四種反應並排放好,然後在最後一段給出判準:誰在裡面誰在外邊,看的是遵不遵行神的旨意。血緣的遠近在這件事上使不上力,那天站在外邊的,正是與祂血緣最近的人。
你可能會問
經文說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該怎麼理解祂的怒氣?
先照經文讀。第 5 節寫的是兩件同時發生的事:怒目周圍看他們,並且憂愁他們的心剛硬。原文用的「怒」就是憤怒這個字,沒有被沖淡;「憂愁」的原文帶有同感、心裡難受的意思。時態上也分得開,怒目而視是那一刻的動作,憂愁是持續的狀態。
註釋家指出的重點是這怒氣的對象。前面幾章祂自己被人挑剔、被人窺探,經文沒有記祂發怒;這一次祂發怒,是因為有一個人的手就在眼前,而這群人關心的是能不能告成祂。他們的沉默不出於無知,第 4 節的問題他們答得出來,只是不肯開口。
換句話說,這裡的怒與憂是同一件事的兩面。看見人的心硬到這個地步,會生氣,也會難過。
什麼是褻瀆聖靈?我會不會已經犯了?
先看經文自己給的判準。馬可在警告後面特意補了第 30 節:「這話是因為他們說、他是被汚鬼附著的」。這一句就是解讀這段話的鑰匙,它把警告釘在一個具體的情境上。
那個情境是:從耶路撒冷下來的文士親眼看見祂趕鬼,事實否認不了,於是把這件明顯出於神的作為說成是鬼的作為。他們看懂了,然後選擇反著說。
歷代註釋家對這段的理解相當一致,可以整理成兩點。
第一點是關於「什麼」。這段警告針對的是一種持續的、定意的態度。人在軟弱裡沒有順從聖靈的感動,那可以得赦免;一次口不擇言的話也在第 28 節涵蓋的範圍裡。長期把聖靈的作為指認為鬼的作為並且不肯鬆手,那是另一回事。
第二點是關於「為什麼永不得赦免」。神的赦免沒有上限,第 28 節自己就說了「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問題出在人這一邊。聖靈的工作是叫人看見自己的罪、認出耶穌是誰;人若把這個工作認定為鬼的作為,他就把唯一那扇門從裡面反鎖起來,赦免進不去。
至於「我會不會已經犯了」。註釋家在這一點上的答覆很一致:會為這件事害怕、還想回到神面前的人,這份掛慮本身就顯示聖靈仍在他裡面作工。真正走到那一步的人不會為此不安,他早已不在乎。所以如果你讀到這裡心裡發緊,那個發緊就是答案。這段話是給那些看見了還故意反著說的人的警告,不是拿來嚇唬想親近神的人。
家人說祂癲狂,這裡的「親屬」和「弟兄」是誰?
第 21 節的「親屬」原文直譯是「屬他的人」,指家裡的人。第 31 節把人講明了:母親和弟兄。所以第 21 節和第 31 節說的是同一批人,中間隔著文士那一段。
至於「弟兄」指誰,解經傳統有兩種讀法。一種讀作耶穌肉身的兄弟,其中雅各後來成為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另一種讀作親族中的堂表兄弟。經文本身沒有交代,這裡並陳,不替讀者決定。
要留意經文沒有寫的部分:它沒有說母親也認為祂癲狂,只說親屬出來要拉住祂,因為「他們說他癲狂了」。這裡不必替她補上心理描寫。
祂說「誰是我的母親」,是不要家人了嗎?
經文沒有這樣說。同一位耶穌在十字架上還安排門徒照顧祂的母親(約翰福音十九章 26 至 27 節)。
祂在這裡回答的是一個更根本的問題:在神的家裡,關係從哪裡來。答案在第 35 節,是遵行神的旨意。血緣可以讓人離祂很近,近到可以派人進去叫祂,卻仍然站在外邊。屋裡那些沒有血緣關係的人,反而被祂指著說是母親和弟兄。
這對兩種讀者都有話。家人不信主的人可以知道,你並不因此就少了一個家。家人都信主的人也要留意,血緣不會自動變成屬靈的關係。
領受
- 祂的怒氣有明確的對象。 主在會堂裡怒目周圍看他們,同時為他們的心剛硬憂愁。祂被挑剔、被窺探的時候經文沒有記祂發怒,這一次發怒,是因為有一個人的需要被人拿來當作陷阱。這給我們一個可以檢查的標準:我的怒氣通常為誰而發。經文也把另一半擺在旁邊,怒與憂愁是一起出現的,只有火沒有心疼的樣子,這裡看不到。
- 與主同在排在為主做事前面。 第 14 節的次序很清楚,先是常和自己同在,然後才是差他們去傳道。差遣從同在裡長出來,順序倒過來就撐不住。這對忙碌的人是提醒,也是解脫:同在的部分若掉了,做得再多也只是空轉。
- 人可以看得很清楚,卻選擇反著說。 文士否認不了趕鬼的事實,於是換一個解釋。這是全章最沉重的一段,因為問題出在心已經定了,補再多資訊也無濟於事。求主保守我們,不要用聰明去替自己的抗拒找理由,那是最難回頭的一條路。
- 離祂最近的位置,不由血緣或資歷決定。 這章裡站在外邊的是至親,坐在祂周圍的是一群沒有血緣的人。判準只有一條:遵行神的旨意。這句話拿掉了很多人的優越感,也拿掉了很多人的自卑。沒有人因為出身好就自動在裡面,也沒有人因為背景差就注定在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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