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第十章

第十章

經文:和合本(1919 年版・維基文庫)

全章鑰匙

全章都在講「大小顛倒」:門徒兩次搶位置,耶穌兩次把答案指向服事與捨命。第 45 節是整卷書的樞紐,人子來是要服事人、捨命作多人的贖價;而懂得開口求的,是一個坐在路旁討飯的瞎子。

一、休妻可以不可以

10:1–12

1耶穌從那裡起身、來到猶太的境界、並約但河外。眾人又聚集到他那裡、他又照常教訓他們。

2有法利賽人來問他說、人休妻可以不可以、意思要試探他。

3耶穌回答說、摩西吩咐你們的是甚麼。

4他們說、〡摩西許人寫了休書便可以休妻。

5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寫這條例給你們。

6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 神造人是造男造女。

7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8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

9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10到了屋裡、門徒就問他這事。

11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

12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

白話說明

耶穌離開北方,走到猶太境內和約但河東岸。約但河東這一帶當時稱為比利亞,屬希律安提帕的轄區。從這裡開始,行程的終點只有一個:耶路撒冷。

法利賽人問「人休妻可以不可以」,經文直接寫出他們的用意:「意思要試探他」。這個問題在當時帶著火藥味。拉比分成兩派:沙買派(Shammai)認為申命記二十四章講的「不合理的事」專指婚姻上的不忠,只有這一項構成休妻的理由;希列派(Hillel)抓住同一段後面「不喜悅她」那句,主張丈夫看不順眼就可以休。耶穌站哪一邊,都會得罪另一邊。

耶穌沒有選邊。他先問「摩西吩咐你們的是甚麼」,對方答「摩西許人寫了休書便可以休妻」。耶穌接著點出這條例的性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寫這條例給你們。」它處理的是一個已經破裂的局面。解經家指出,休書在當時是給女方的離婚證明,讓她日後不被誤認為淫婦,也不再受前夫干擾,具有保護作用。這條例規範的是破裂之後怎麼收尾。

然後耶穌引創世記,把標準拉回起初:造男造女、離開父母、二人成為一體。結論是「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回到屋裡,門徒私下再問,耶穌把話講得更直:休妻另娶就是犯姦淫。第 12 節還加了一句「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當時猶太律法本來不容妻子主動提離婚,希臘羅馬的法律則容許;耶穌把同一把尺同時量在男女雙方身上,這在當時等於把女方從「被處置的一方」放到對等的位置。

二、小孩子與神的國

10:13–16

13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耶穌摸他們、門徒便責備那些人。

14耶穌看見就惱怒、對門徒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 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15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 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16於是抱著小孩子、給他們按手、為他們祝福。

白話說明

當時巴勒斯坦的母親習慣把年幼的孩子帶到有名望的拉比面前求祝福,這裡發生的正是這種事。門徒把人攔了下來,可能認為耶穌正趕路上耶路撒冷,不該為這種小事耽擱。

耶穌的反應,原文用了一個力道很重的字(和合本譯「惱怒」),字義是被激怒、憤慨。他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理由是「因為在 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像小孩子」到底像在哪一點,經文沒有明說。解經家提出的多半是謙卑、自知無力、單純信靠這幾樣,而且承認這些都是推測。可以確定的是:小孩子手上沒有可以拿來交換的東西,他只能被抱、被祝福。這一點剛好是下一段那位財主的反面。第 16 節寫耶穌「抱著小孩子、給他們按手、為他們祝福」,「祝福」的原文時態顯示是一個接一個地祝福。

三、財主與跟從的代價

10:17–31

17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他面前問他說、良善的夫子、我當作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18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19誡命你是曉得的、〢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20他對耶穌說、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21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22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23耶穌周圍一看、對門徒說、有錢財的人進 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24門徒希奇他的話。耶穌又對他們說、小子、倚靠錢財的人進 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25駱駝穿過鍼的眼、比財主進 神的國、還容易呢。

26門徒就分外希奇、對他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27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是不能、在 神卻不然.因為 神凡事都能。

28彼得就對他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了。

29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

30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

31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白話說明

跑來、跪下,這兩個動作只有馬可記下來,看得出這人是認真的。對照馬太與路加,他年輕、有錢、還是個官。他的問題是「我當作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問法裡已經藏著一個前提:永生是靠做成某件事換來的。

耶穌先處理稱呼:「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良善的夫子」這種稱呼當時不會用在一般拉比身上。耶穌在這裡沒有否認自己,他是把這個稱呼的重量放回對方面前:你如果只當我是個好老師,這個詞你用得太重;你如果知道自己在說甚麼,那你面前站的是誰。

接著耶穌列了六條誡命,全屬十誡的後半段,講的是人跟人的關係。其中「不可虧負人」原文帶著欺詐、剝奪的意思,舊約用它形容扣住雇工工錢這種行為,多數解經家把它對應到第十誡的「不可貪戀」。這人回答「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第 21 節有全章最重的一句:「耶穌看著他、就愛他」。接下來那個要求是從愛裡出來的:「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他缺的那一件,正好卡在他最放不下的地方。結果他「臉上就變了色」(原文有天色轉陰、發黑的意思),「憂憂愁愁的走了」。

這個要求並非給每一位信徒的通則。解經家的判斷是:這是為這個人開的處方,要讓他看見自己其實沒有守住律法,也讓他明白永生不能靠做成甚麼來換。

人走了以後,耶穌一連講了三次「難」。門徒「希奇」,因為當時普遍把財富當作神賜福的記號;照那個邏輯,財主應該是最有把握的一群人。耶穌用了一個誇張的畫面:「駱駝穿過鍼的眼、比財主進 神的國、還容易呢。」駱駝是當地最大的牲畜,針孔是人所知最小的通道。同時期的拉比也用「大象穿過針眼」形容做不到的事。門徒的反應是「這樣誰能得救呢」,這句話證明他們聽懂了:耶穌講的是絕無可能。

耶穌的回答把門重新推開:「在人是不能、在 神卻不然.因為 神凡事都能。」財主能不能得救,答案不在財主身上。

彼得接了一句「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了」。耶穌的回答有三層。第一層是承諾:為主和福音撇下的,今世得百倍。這個「百倍」按解經家的理解是關係上的百倍,信仰群體裡的人彼此成為家人。第二層是馬可獨有的一句「並且要受逼迫」,其他福音書沒有記。第三層是提醒:「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這句話緊接在彼得那句話後面,針對的正是「我已經付出多少」這種盤算。

四、第三次預告受難

10:32–34

32他們行路上耶路撒冷去.耶穌在前頭走、門徒就希奇、跟從的人也害怕.耶穌又叫過十二個門徒來、把自己將要遭遇的事、告訴他們說、

33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交給外邦人。

34他們要戲弄他、吐唾沫在他臉上、鞭打他、殺害他.過了三天、他要復活。

白話說明

這幾節的畫面感很強:「耶穌在前頭走、門徒就希奇、跟從的人也害怕」。所有人都知道耶路撒冷有甚麼在等著,只有耶穌走在最前面。

這是馬可記的第三次預告,比前兩次都詳細,而且第一次點出「交給外邦人」。整段的順序是: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定死罪、交給外邦人、戲弄、吐唾沫、鞭打、殺害、第三天復活。後面每一項都照著發生了。門徒聽完之後的反應,就是下一段。

五、求左右座位與作眾人的僕人

10:35–45

35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約翰進前來、對耶穌說、夫子、我們無論求你甚麼、願你給我們作。

36耶穌說、要我給你們作甚麼。

37他們說、賜我們在你的榮耀裡、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

38耶穌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麼.我所受的洗、你們能受麼。

39他們說、我們能。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也要喝.我所受的洗、你們也要受.

40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為誰豫備的、就賜給誰。

41那十個門徒聽見、就惱怒雅各、約翰。

42耶穌叫他們來對他們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尊為君王的、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

43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

44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

45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白話說明

剛聽完受難的預告,雅各和約翰上前來求「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也就是國度裡僅次於耶穌的兩個位置。第九章他們才因為爭誰為大被責備過,這是第二次。

耶穌的回答是「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接著問「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麼.我所受的洗、你們能受麼」。「杯」在舊約可以指分給人的福分,也可以指苦難與刑罰,這裡是後者;「受洗」在這裡的意象是被災難淹沒。兩人答「我們能」。耶穌沒有拆穿他們,只說這杯他們確實要喝。後來也應驗了:雅各是使徒中最早殉道的(使徒行傳十二章),約翰被放逐到拔摩海島(啟示錄一章)。

至於座位,耶穌說「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為誰豫備的、就賜給誰」。

另外十個門徒惱怒,正好說明他們心裡想的是同一件事。耶穌把兩種制度攤開:外邦人的君王和大臣是「操權管束」;在你們中間,方向倒過來,「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用人」的原文與「執事」是同一個字,指的是服事別人的人。

第 45 節是全卷的樞紐,許多解經者視它為馬可福音的鑰節:「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贖價」這個字在當時通常用來指買回奴隸所付的代價。前半句講的是榜樣,後半句講的是價錢,而他付出的是自己的命。

六、瞎子巴底買

10:46–52

46到了耶利哥.耶穌同門徒並許多人出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討飯的瞎子、是底買的兒子巴底買、坐在路旁。

47他聽見是拿撒勒的耶穌、就喊著說、大衛的子孫耶穌阿、可憐我罷。

48有許多人責備他、不許他作聲、他卻越發大聲喊著說、大衛的子孫哪、可憐我罷。

49耶穌就站住、說、叫過他來.他們就叫那瞎子、對他說、放心、起來、他叫你喇。

50瞎子就丟下衣服、跳起來、走到耶穌那裡。

51耶穌說、要我為你作甚麼。瞎子說、拉波尼、我要能看見。〈拉波尼就是夫子〉

52耶穌說、你去罷.你的信救了你了。瞎子立刻看見了、就在路上跟隨耶穌。

白話說明

耶利哥在耶路撒冷東北方,兩地相距約二十七公里,從耶利哥上耶路撒冷是一路爬升的山路。逾越節前後,這條路上滿是上京過節的人。

「巴底買」在亞蘭文就是「底買的兒子」。他一聽見是拿撒勒的耶穌,就喊「大衛的子孫耶穌阿、可憐我罷」。「大衛的子孫」是猶太人對彌賽亞的稱呼,這個瞎子喊出了整章裡最準的一句話。眾人責備他,他喊得更大聲。

耶穌站住,叫他過來。他「丟下衣服、跳起來」,走到耶穌那裡。耶穌問他「要我為你作甚麼」,這句話與第 36 節問雅各約翰的一模一樣。那兩個人要的是位置,巴底買說「拉波尼、我要能看見」。「拉波尼」是亞蘭文,意思是「我的主」,比「拉比」重。

耶穌說「你的信救了你了」。最後一句才是重點:他「就在路上跟隨耶穌」,而那條路通往耶路撒冷。


全章脈絡

  1. 休妻 法利賽人拿離婚設局,耶穌把標準推回創造的起初
  2. 孩子 手上沒有籌碼的人,正是神國的樣子
  3. 財主 守了一輩子誡命的人,卡在自己最放不下的那一件上
  4. 預告 第三次講明受難的全部細節,只有他一個人走在前頭
  5. 座位 剛聽完十字架,門徒立刻開口要寶座,耶穌把大小翻過來
  6. 開眼 討飯的瞎子求對了東西,得了眼睛,就走上同一條路

整章像一組對照題。財主帶著全部產業來,走的時候仍然帶著;瞎子甚麼都沒有,丟下衣服就跳起來。門徒要坐在榮耀的左右,耶穌說能給的是杯和洗。人衡量大小是往上比,這一章把尺倒過來,量到最後落在第 45 節:人子來是要服事人,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你可能會問

耶穌說休妻另娶就是犯姦淫,那已經離過婚的人怎麼辦?

先把經文的範圍講清楚。馬可這一章記的話沒有任何例外條款;馬太十九9 記載耶穌同一段話時多了「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這個但書;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七15 另外處理一種情形,不信的配偶要離去就由他離去。三處經文擺在一起,各宗派的解讀並不相同,尤其在「離婚之後可不可以再婚」這一點上,歷代解經書明白承認看法不一,這裡不代讀者裁決。

可以確定的是這段話當時的作用。法利賽人問的是「哪些理由可以合法休妻」,耶穌回答的是「婚姻本來是甚麼」。他把討論從技術問題挪回設計原意,並且把責任同時放在丈夫和妻子身上。對已經走過破裂的人,這段經文的第一個用途是照出問題的重量,不是拿來當定罪的判決書;福音書接下來的內容,講的正是耶穌為著這種重量去釘十字架。

「駱駝穿過鍼的眼」是不是在講一道很窄的門?

有一種流傳極廣的說法:耶路撒冷城牆上有一道又矮又窄的通道叫這個名字,商隊夜間進城要把貨卸下、讓駱駝跪著擠過去,所以財主只要肯放下就進得去。這個說法查不到根據。耶路撒冷從來沒有這樣一道通道,沒有考古或文獻證據,它最早出現在中世紀的註釋裡,距離耶穌講這句話已經一千年。另有人主張抄本上的字應該讀成「纜繩」,這個讀法只出現在極少數晚期抄本,絕大多數古抄本都是駱駝。

照字面理解就好:最大的牲畜,最小的孔。當時的拉比也用「大象穿過針眼」講同一件事。門徒聽完的反應是「這樣誰能得救呢」,如果耶穌的意思只是「有點難」,他們不會嚇成這樣。把它軟化成一道窄門,剛好抹掉耶穌下一句話的力道: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

耶穌說「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他是在否認自己嗎?

歷代解經家的共識是沒有。耶穌沒有說「我不良善」,他問的是一個問題:「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良善的夫子」這個稱呼在當時的猶太環境裡不會加在拉比身上,因為良善屬於神。那人隨口用了這個詞,耶穌把它接住,反問他知不知道自己說了甚麼。這一問也同時打掉他的另一個前提:如果連被稱為良善的人都沒有,那「我從小都遵守了」這句話又站在哪裡。

路加說耶穌快到耶利哥時醫好瞎子,馬可說是出耶利哥的時候,哪一個對?

兩卷書都沒有錯字。解經家提出的解法是:當時耶利哥有新舊兩座城,舊城是古代的耶利哥,新城是希律另建的,兩城之間有路相連。馬可記的是耶穌離開舊城的時候,路加記的是將近新城的時候,事情發生在兩城之間的那段路上。這是一種解法,不是經文自己說的,福音書作者本來也各自取捨取材的角度。福音書的重點不在行程紀錄的精確度,而在這人喊了甚麼、耶穌怎麼回應。


領受

  1. 神國的入場方式,跟人習慣的方式相反。 這一章把兩種人擺在一起:小孩子甚麼都拿不出來,被抱著祝福;財主樣樣齊全,憂憂愁愁地走了。所有「我已經做到甚麼程度」的計算,在這裡都不管用。耶穌對門徒說得很清楚,在人是不能。這句話不是要人放棄,是要人換一個方向求。
  2. 主愛一個人的時候,會摸他最不想被摸的地方。 第 21 節先寫「就愛他」,才寫「你還缺少一件」。那個要求之所以難,正因為它問對了地方。信仰生活裡最不想被談到的那一塊,通常也是最需要被談到的那一塊。承認它的存在,比繞開它安全。
  3. 服事不是升遷的階梯,它就是位置本身。 門徒兩次爭大,兩次被同一句話擋回來。耶穌沒有禁止人想要為大,他改掉的是為大的路線:在你們中間,越大的越是服事人的。這一點的驗證方式很簡單,看一個人在沒有人看見、也不會被記功的服事上做得如何。
  4. 懂得開口求,比甚麼都不缺更接近恩典。 全章講了那麼多次「求」,只有討飯的瞎子求對了。他求的東西具體,他知道自己缺甚麼,他也不管別人叫他閉嘴。得了眼睛之後,他做的第一件事是跟著耶穌走上那條通往耶路撒冷的路。看得見了,才知道要跟去哪裡。

本章參考 Pulpit Commentary・Cambridge Bible for Schools and Colleges・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David Guzik・信望愛 a2z 專卷註釋・信望愛原文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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