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迦書・導讀

彌迦書

舊約・小先知書 共 7 章

全卷鑰匙

先知彌迦控告猶大的首領、祭司、先知拿職權換錢,用手段奪走窮人的田地房屋,卻同時相信神必然站在他們這邊。全卷分三段,每段都以「聽」開頭(1:2、3:1、6:1),每段都從判決走到應許,末了停在 7:18 的問句「有何神像你」,那正是先知自己名字的意思。

作者「摩利沙人彌迦」(1:1)。「彌迦」是「米該亞」的簡稱,意思是「有誰像耶和華」,各家譯法一致。經文沒有提他父親的名字,黃迦勒與信望愛 a2z 都據此推測他出身卑微。他的家鄉摩利沙(1:14 作「摩利設迦特」)是猶大西南低地的鄉村,到耶路撒冷的距離各家給的數字不同:Pulpit Commentary 作西南約二十英里,Guzik 作約二十五英里,信望愛 a2z 作三十三公里,黃迦勒作三十五公里。Guzik 的觀察是他跟阿摩司一樣,是從鄉下被差進城裡說話的人。
年代1:1 寫明是「當猶大王約坦、亞哈斯、希西家在位的時候」,與以賽亞同時期,開始得比以賽亞晚。換算成年份,各家的區間差距不小:Jamieson-Fausset-Brown 作主前 757 至 699 年,黃迦勒作主前 749 至 697 年,Guzik 作主前 739 至 686 年,信望愛 a2z 作主前 735 至 700 年。共同的判斷有兩點:他的工作跨過北國首都撒瑪利亞陷落那一年(主前 722 年,部分中文資料作 721 年),而全書沒有提到主前 701 年亞述王西拿基立圍攻耶路撒冷。
寫給誰1:1 說這默示是「論撒瑪利亞和耶路撒冷」,也就是北國與南國的兩座首都,實際挨罵的主要是猶大的三種掌權者:行審判的首領、施訓誨的祭司、行占卜的先知(3:11)。要處理的問題很具體:有能力的人夜裡圖謀、天一亮就動手奪走別人的田地房屋(2:1-2),司法與宗教的職務都可以出價買(3:11),而這批人同時堅信「耶和華不是在我們中間麼.災禍必不臨到我們」(3:11)。

這卷書在講什麼

全卷從一場開庭開始。1:2 喊「萬民哪、你們都要聽」,連地和其上所有的都要側耳而聽,因為主耶和華要從他的聖殿見證他們的不是。1:3-4 寫神離開居所降臨,眾山消化、諸谷崩裂。1:5 才說出理由:「這都因雅各的罪過、以色列家的罪惡.雅各的罪過在哪裡呢.豈不是在撒瑪利亞麼.猶大的邱壇在哪裡呢。豈不是在耶路撒冷麼.」問題出在兩座首都。1:6 宣告撒瑪利亞要變為田野的亂堆,1:9 說這傷痕「延及猶大和耶路撒冷我民的城門」。1:10-15 是一串猶大城鎮的名字,先知拿每個地名的讀音和字義作文章,寫災禍怎麼一路走過來,1:16 收在剪髮光禿這個動作上,a2z 註明那是猶大傳統的哀悼儀式。

控告的內容都指得出來。2:1-2 寫有能力的人「在牀上圖謀罪孽造作奸惡」,天一發亮就「貪圖田地就佔據.貪圖房屋便奪取」。2:9 寫他們「將我民中的婦人、從安樂家中趕出」。3:2-3 用屠夫處理牲口的畫面寫首領怎麼對待百姓:剝皮、剔肉、「打折他們的骨頭、分成塊子像要下鍋、又像釜中的肉」。3:11 把三種職務並排:「首領為賄賂行審判、祭司為雇價施訓誨、先知為銀錢行占卜」,緊接著寫出這些人的把握:「他們卻倚賴耶和華、說、耶和華不是在我們中間麼.災禍必不臨到我們。」3:12 是判決:錫安必被耕種像一塊田,耶路撒冷必變為亂堆。

判決話音剛落,4:1 立刻換了方向:「末後的日子、耶和華殿的山必堅立、超乎諸山、高舉過於萬嶺.萬民都要流歸這山。」4:3 是那句「他們要將刀打成犂頭、把槍打成鐮刀」。4:10 說錫安的民要從城裡出來、住在田野、到巴比倫去,並且在那裡蒙解救。5:2 指名一座小城:伯利恆以法他要出一位在以色列中掌權的。5:7-8 寫雅各餘剩的人在多國中的兩個樣子,一面像露水甘霖,一面像獅子。5:10-14 說神要從他們中間剪除馬匹、毀壞車輛、拆毀保障、除掉邪術與偶像。

第 6 章重新開庭,這一次神是原告。6:1-2 叫山嶺和地永久的根基聽這場爭辯,6:3 是神的問話:「我的百姓阿、我向你作了甚麼呢。我在甚麼事上使你厭煩。你可以對我證明。」6:4-5 數的是出埃及、摩西亞倫米利暗、摩押王巴勒與巴蘭那件事。6:6-7 是被告的回話,把祭物一路加碼到千千的公羊、萬萬的油河,最後問「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麼」。6:8 給的答案完全不在那條線上。6:10-12 回到具體的罪:小升斗、不公道的天平、囊中詭詐的法碼。

第 7 章開頭是先知的哀嘆。7:2 說「地上虔誠人滅盡、世間沒有正直人」,7:5-6 寫連鄰舍、密友、家人都不能信賴,「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7:7 轉向:「至於我、我要仰望耶和華、要等候那救我的 神」,信望愛 a2z 把這一節標為全章的轉捩點。從 7:8 起,說話的一方承認「我雖跌倒、卻要起來」,承認得罪了神、要忍受祂的惱怒,等祂辨屈伸冤。7:18-20 是全卷最後的頌讚。


讀之前要知道的背景

彌迦說話的年代,亞述是唯一的強權。信望愛 a2z 整理的處境是:約坦行耶和華眼中看為義的事,但生活奢侈、大興土木,使窮的更窮;亞哈斯在位時被迫向亞述納貢,到希西家初期,猶大仍靠年年進貢換取暫時的安寧;希西家在位時朝中有親亞述與親埃及之爭,北國在主前 722 年亡於亞述。北國首都陷落這件事,彌迦在 1:6 事先講過。所以這卷書的位置是:北邊的鄰國正在崩塌,南邊的耶路撒冷還站著,先知對還站著的那一邊說話。

2:1-2 的搶地為什麼算重罪,要看 2:5 的判詞:「所以在耶和華的會中你必沒有人拈鬮拉準繩。」a2z 的說明是,「耶和華的會」在這裡指以色列人的神聖集會,特別是分配土地的集會;「拈鬮」是分地的作法,「拉準繩」是給每一家量地。以色列的田地本來就是這樣一家一家分下來的。這句判詞的意思是:你們用手段拿走別人分到的地,將來輪到分地的時候,你們家不會有人在場。

全卷分三段、每段以「聽」開頭,是各家共同的觀察(1:2、3:1、6:1)。埃利科特(Ellicott’s Commentary)、巴恩斯(Barnes’ Notes)、黃迦勒、信望愛 a2z 都採這個分法;凱爾與德里慈(Keil-Delitzsch)分成三篇講論,範圍是 1 至 2 章、3 至 5 章、6 至 7 章,結果一樣。巴恩斯另外指出三段的走法相同,都從責備罪開始,經過審判的宣告,收在應許。Jamieson-Fausset-Brown 是少數,把全書切成兩部分(1 至 5 章、6 至 7 章)。

這卷書是不是一次寫成,學者的看法分歧,分歧點集中在後半。凱爾與德里慈認為三篇講論是彌迦自己在希西家年間、事奉將近結束時,把口頭講過的話整理濃縮寫成的。劍橋聖經註釋(Cambridge Bible for Schools and Colleges)的判斷不同:第 6 章與前面 1 至 5 章之間「必須容許一段相當長的間隔」,而且 7:7 之後思路斷開,後面那幾節看起來是後來才接上去的。同一種分歧落在 4:10 的「巴比倫」上。彌迦的年代強權是亞述,巴比倫還是被征服的地方,劍橋因此傾向這幾個字出自後來的編輯;Pulpit Commentary 與凱爾與德里慈都主張這是真正的預言,Pulpit 的說法是這件事在他那個年代只能靠啟示才會知道。兩種讀法各有依據,這裡並陳,不代讀者裁決。

這卷書在舊約裡留下一個少見的紀錄。一百多年後,耶利米因為講耶路撒冷要荒涼而被要求處死,猶大的長老站出來,逐字引了彌迦書 3:12 為他辯護,並且提到希西家王當年因此敬畏耶和華、懇求耶和華(耶 26:18-19)。凱爾與德里慈把這件事當成彌迦確實在希西家年間講過這番話的歷史佐證,巴恩斯進一步把希西家的改革接在這件事上。彌迦書因此有一個明確的時間座標:講在被擄之前,講在聖殿還在的時候,而它已經在講聖殿的山要變成長滿樹叢的山岡。


全卷結構

  1. 兩座首都的判決(1:1-16) 1:1 給時間與對象。1:2-5 開庭,神降臨,理由是雅各的罪過。1:6-9 宣告撒瑪利亞成為亂堆,並說傷痕延到耶路撒冷的城門。1:10-15 用十一個猶大城鎮的名字作雙關,寫災禍一路走過來的路線,1:16 收在剪髮光禿的哀悼動作上。
  2. 奪田者的下場與招聚餘民(2:1-13) 2:1-5 是「禍哉」開頭的控告與判決,a2z 註明「禍哉」是悲嘆語,不是咒罵。2:6-11 處理不准先知講話的人,以及只想聽好聽的話的百姓。2:12-13 忽然翻成應許:神要招聚以色列剩下的人,「開路的〈或作破城的〉在他們前面上去」。
  3. 三種領袖與耶路撒冷成為亂堆(3:1-12) 3:1-4 罵首領,3:5-7 罵為利說平安的先知,3:8 是彌迦自己的職分宣告,3:9-12 三種職務一起清算,收在耶路撒冷變為亂堆。
  4. 錫安的山與伯利恆的掌權者(4:1-5:15) 4:1-5 是末後的日子萬民流歸這山、刀打成犂頭。4:6-8 招聚瘸腿的與被趕出的。4:9-13 從被擄巴比倫講到列國被聚到禾場。5:1-6 講那位從伯利恆出來的掌權者。5:7-9 講餘剩之民的兩個樣子。5:10-14 講神要拆掉他們一切的倚靠,5:15 轉向不聽從的列國。
  5. 耶和華與百姓對簿(6:1-16) 6:1-5 開庭,山嶺作見證,神數算出埃及的恩典。6:6-7 被告開價。6:8 給答案。6:9-16 列舉買賣詐欺與強暴,宣告吃不飽、撒種不得收割,理由是「因為你守暗利的惡規、行亞哈家一切所行的」。
  6. 國中無良善,先知仰望(7:1-20) 7:1-6 哀嘆國中連家人都不能信。7:7 轉向仰望。7:8-13 是跌倒後起來、忍受惱怒等候伸冤的一段。7:14-17 求神像出埃及那樣重新牧養。7:18-20 頌讚,全卷結束。

上面六段對應三次「聽」的分法是:第 1、2 段合成第一篇(1 至 2 章),第 3、4 段合成第二篇(3 至 5 章),第 5、6 段合成第三篇(6 至 7 章)。各家的細部切法不完全一樣,經文本身沒有標出分段。


讀的時候抓什麼

  1. 三次「聽」撐起全卷,每一段都從判決走到應許。 1:2、3:1、6:1 各起一段,走法一樣:先控告,再宣判,然後翻到應許(2:12-13、4:1 以下、7:8 以下)。巴恩斯的說法是三段都以責備罪開始、以應許憐憫收尾。知道這個節奏,讀到最黑的地方就不會以為書要這樣結束。「聽」這個字在全卷還出現於 3:9、5:15、6:2、6:9、7:16。

  2. 3:12 與 4:1 貼在一起,講的是同一座山。 3:12 說「這殿的山必像叢林的高處」,a2z 的解釋是長滿樹叢、無人居住的山岡。4:1 緊接著說「耶和華殿的山必堅立、超乎諸山」。中間沒有任何過渡句。a2z 對這個落差的說明是:3:12 的錫安會因假信息而陷落,4:1 的錫安會成為吸引萬民的地方,差別在有沒有神的話。

  3. 和合本的「公平」與「公義」,在第 3 章和 6:8 是同一個字。 依信望愛的逐字分析,3:1「你們不當知道公平麼」、3:8「滿有力量公平才能」、3:9「你們厭惡公平」與 6:8「只要你行公義」用的都是 מִשְׁפָּט(編號 04941),信望愛字典列的義項有審判、公平、公義、律例。彌迦罵領袖失職用這個字,講神向人所要的也用這個字。中文譯詞不同,讀的時候容易錯過這條線。

  4. 「餘剩的人」是一條貫穿的線,五處都同一個字。 2:12「以色列剩下的人」、4:7「餘剩之民」、5:7 與 5:8「雅各餘剩的人」、7:18「你產業之餘民」,逐字分析顯示五處都是 שְׁאֵרִית(編號 07611)。a2z 對 4:7 的說明是「仍生還的一群」。應許的對象是經過審判之後還在的那一群人,經文沒有說整個國家會照原樣保下來。

  5. 6:8 要人做的,7:18 與 7:20 說是神自己所喜愛的。 6:8「好憐憫」的「憐憫」、7:18「喜愛施恩」的「施恩」、7:20「向亞伯拉罕施慈愛」的「慈愛」,逐字分析顯示是同一個字 חֶסֶד(編號 02617)。信望愛字典給的義項是善良、慈愛、喜愛,用在神身上時包含守約這一層。和合本在這三處用了三個不同的中文詞,原文是同一個。


1:10-15 的地名雙關

1:10-15 一連點名十一個猶大城鎮,幾乎每一句都拿地名的讀音或字義作文章。Pulpit Commentary 指出這種雙關在希伯來文與古典文獻裡都常見,不是彌迦獨創的手法。Guzik 的補充是:在古代,名字被當成描述一個人或一座城的性情與結局的東西。下面的對照取自信望愛 a2z 與 Guzik,兩份資料的說法大致一致。

地名 經節 名字近似或相同的字 經文那一句
迦特 1:10 與「報告」讀音相近 不要在迦特報告這事
伯亞弗拉 1:10 意思是「灰塵之家」 我在伯亞弗拉輥於灰塵之中
沙斐 1:11 意思是「美麗」 沙斐的居民哪、你們要赤身蒙羞過去
撒南 1:11 與「出來」讀音相似 撒南的居民不敢出來
伯以薛 1:11 意思是「鄰埠」或「收回」 伯以薛人的哀哭、使你們無處可站
瑪律 1:12 與「苦毒、災禍」讀音相似 瑪律的居民、心甚憂急、切望得好處
拉吉 1:13 與「馬」音似 拉吉的居民哪、要用快馬套車
摩利設迦特 1:14 「摩利設」意思是「許了婚的女子」 你要將禮物送給摩利設迦特
亞革悉 1:14 意思是「欺騙」 亞革悉的眾族、必用詭詐待以色列諸王
瑪利沙 1:15 與「奪取」讀音相似 我必使那奪取你的來到你這裡
亞杜蘭 1:15 大衛躲避掃羅時藏身的洞穴所在地 以色列的尊貴人必到亞杜蘭

Guzik 指出這些城都在示非拉,也就是猶大山地與沿海平原之間的低地,彌迦自己的家鄉摩利設迦特就在名單裡。a2z 另外提到拉吉是當時從埃及購入戰馬戰車的中途站;同一節說「錫安民〈民原文作女子〉的罪、由你而起」,經文沒有寫明那罪指的是哪一件事。


鑰節

5:2

2伯利恆以法他阿、你在猶大諸城中為小、將來必有一位從你那裡出來、在以色列中為我作掌權的.他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

新約明文引過這一節。希律問彌賽亞當生在何處,祭司長和文士的回答引的就是這裡(太 2:5-6),這是新約自己指認的,不是後人的比附。經文自己強調的是反差:伯利恆「在猶大諸城中為小」,a2z 註明「諸城」原文作「千」,可以指部落或鄉鎮。至於「他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a2z 只註明「根源」指出處,Guzik 讀成這位掌權者的存在早於伯利恆的降生。這一節出現的位置也值得記:前一節 5:1 還在寫仇敵圍攻、用杖擊打以色列審判者的臉。

6:8

8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 神同行。

這是被告把價碼開到極端之後的回話。6:6-7 一路加碼:一歲的牛犢、千千的公羊、萬萬的油河,最後問「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麼」。a2z 指出把兒女燒給偶像是當時迦南的風俗,而聖經明令禁止,這句是諷刺的語氣。劍橋聖經註釋對本節的說明是神所要的是心的獻上,並把它與以賽亞書 1:10-15 對讀。這一節沒有在廢掉獻祭,a2z 的說法是它處理的是一面犯罪一面獻祭的表面功夫。

7:18

18 神阿、有何神像你、赦免罪孽、饒恕你產業之餘民的罪過.不永遠懷怒、喜愛施恩。

全卷最後一段的開頭,也是先知名字的意思。「彌迦」是「米該亞」的簡稱,意思是「有誰像耶和華」,7:18 第一句就是「有何神像你」。劍橋聖經註釋直接指出這一句的句式讓人想起先知的名字,a2z 也註明「有何神像你」即「彌迦」之意。一卷書從「萬民哪、你們都要聽」開場,控告了三段,收在這個問句上。7:19 接著說神要「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7:20 說這是按古時起誓應許列祖的話。


本卷參考
Keil-Delitzsch《舊約註釋》・Cambridge Bible for Schools and Colleges・Pulpit Commentary・Barnes’ Notes・Ellicott’s Commentary・Jamieson-Fausset-Brown・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黃迦勒)・信望愛 a2z 研經資料・信望愛原文字典與逐字分析・David Guzik《Enduring Word》

章目錄

  1. 1第一章
  2. 2第二章
  3. 3第三章
  4. 4第四章
  5. 5第五章
  6. 6第六章
  7. 7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