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導讀

約翰福音

新約・福音書 共 21 章

全卷鑰匙

作者在 20:31 自己寫出寫這卷書的理由:叫人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因信得生命。全卷用七個神蹟、七句「我是」和幾段長篇講論,一路回答同一個問題:這個人到底是誰。

作者經文沒有署名。書中只稱作者是「耶穌所愛的那門徒」,並在 21:24 說「為這些事作見證、並且記載這些事的、就是這門徒」。教會傳統與多數註釋家歸給使徒約翰(西庇太的兒子)。外證從二世紀起:愛任紐、亞歷山大的革利免、特土良、穆拉多利經目都這樣歸屬,愛任紐並自述師承坡旅甲、坡旅甲師承約翰。內證由十九世紀的聖公會學者魏斯科(B. F. Westcott)整理成一串推論:作者是猶太人、住過巴勒斯坦、是親眼見過的人、是使徒、是那位刻意不寫出自己名字的門徒。反方也存在:《活石新約聖經注釋》提到,過去一百多年這卷書的作者歸屬爭議極大,反方的主張是本書出於一位不知名的作者,並非親眼見過的人所寫。另有註釋家認為 21:24 的「我們」是後來加上的見證,Ellicott 說那是「認識他的人」補上的話,Pulpit Commentary 說可能出自以弗所的長老,Meyer 則主張仍是約翰自己的口吻。
年代所記的事是耶穌公開服事到復活顯現,本卷按耶路撒冷的節期排時序,因此推算出約三年。成書年代各家不同:李道生作主後七十五至八十五年,Ellicott 作主後八十至九十年並說古代傳統多指八十五或八十六年,黃迦勒作八十五至九十年,《活石新約聖經注釋》作八十五至九十五年,信望愛 a2z 作九十年左右。若愛任紐所說「約翰在以弗所寫成」為真,最早不會早於主後六十九至七十年。另有少數學者因死海古卷的關係主張四十五至六十六年。本站不代讀者裁決。
寫給誰寫作目的由作者自述(20:31)。讀者身分各家說法:黃迦勒認為主要是受異端影響的外邦教會,信望愛 a2z 認為是不諳希伯來語、不熟猶太風俗的猶太人與外邦人,書中一路把亞蘭文詞語翻成希臘文、把猶太規矩解釋一遍,正合這個對象。至於本書是要不信的人信、還是要已經信的人繼續信,註釋家分兩派,Ellicott 讀成前者,Pulpit Commentary 讀成後者。

這卷書在講什麼

這卷書不從出生開始,從「太初」開始。1:1 寫「太初有道、道與 神同在、道就是 神。」信望愛的原文資料指出,這裡的「太初」(SG 746)就是七十士譯本(舊約的希臘文譯本)用來翻譯創世記 1:1「起初」的那個字;「道」(SG 3056)基本意思是「言語」,在舊約裡神以言語創造天地、以言語表明心意,在希臘哲學裡則指宇宙背後的理性與秩序。Guzik 的說法是,約翰等於對猶太人和希臘人同時說話:你們談了幾百年的那個「道」,我現在告訴你們祂是誰。前十八節通稱序言,講道創造萬物、道是生命與光、光照在黑暗裡黑暗不接受、施洗約翰來為光作見證、自己的人不接待他,最後落在 1: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劍橋聖經註釋指出,「住」這個動詞直譯是「支搭帳棚而住」,新約裡只出現在約翰的著作(本卷與啟示錄);埃利科特(Charles Ellicott)把它連到會幕,並指出這個字與猶太人稱神同在的「舍金納」(Shekinah)發音相近。

1:19 之後進入公開服事,一路到第 12 章。施洗約翰指著耶穌說「看哪、 神的羔羊」(1:29),頭幾個門徒跟上;接著是迦拿婚宴上變水為酒(2:11 稱為「頭一件神蹟」)、潔淨聖殿、尼哥底母夜裡來見他、井邊與撒瑪利亞婦人談話、醫治大臣的兒子、畢士大池邊的病人、餵飽五千人、在海面上走、住棚節在殿裡的爭論、醫治生來瞎眼的、好牧人的話、叫拉撒路從死裡復活。這一段的骨架是耶路撒冷的節期:逾越節(2:13)、一個沒有指名的節期(5:1)、又一個逾越節(6:4)、住棚節(7:2)、修殿節(10:22)、最後一個逾越節(12:1)。這一大段收在 12:37:「他雖然在他們面前行了許多神蹟、他們還是不信他。」

13 到 17 章換場景,只剩耶穌和門徒在樓房裡。耶穌洗門徒的腳、預告被賣、給了一條新命令(13:34「你們要彼此相愛」)、應許保惠師(和合本這樣譯聖靈,意思是被差來在旁邊扶助的那一位)、講真葡萄樹,最後在第 17 章向父禱告。這五章沒有任何神蹟,篇幅卻佔全卷近四分之一。

18 到 21 章是受難與復活。客西馬尼園被捉、彼得三次不認、在彼拉多面前受審、被釘、19:30 說了「成了」、埋葬;20 章空墳墓、抹大拉的馬利亞認出他、門徒受了聖靈、多馬說「我的主、我的 神」(20:28),接著就是 20:30-31 的寫作目的;21 章在提比哩亞海邊,一頓早飯,耶穌三次問彼得同一個問題。

本卷與馬太、馬可、路加差得很遠。那三卷編排材料的角度大致相同,可以並排對讀,因此稱為對觀福音;本卷的材料只有很少一部分與它們重疊,黃迦勒的說法是其餘都是新材料,而且是有目的地挑選過的。本卷沒有降生的記載、沒有家譜、沒有曠野受試探、沒有比喻、沒有登山變像、沒有設立聖餐;多出來的是尼哥底母、撒瑪利亞婦人、拉撒路、洗腳,以及樓房上那幾章長篇講論。Guzik 把差別歸納為:前三卷的重心在耶穌教了什麼、做了什麼,本卷的重心在耶穌是誰。


讀之前要知道的背景

這卷書寫在最後。 愛任紐、亞歷山大的革利免、耶柔米都認為四卷福音書裡本卷寫得最晚,部分理由是它看起來在補前三卷沒寫的。地點多半指以弗所,信望愛 a2z 提到另有人主張是敘利亞的安提阿。年代之所以難定,是因為書中沒有提耶路撒冷被毀這件大事;《活石新約聖經注釋》給了兩個相反的推論方向:若城破尚未發生,成書就在主後七十年之前;若成書在事件之後十五到二十年,震盪已減退,不提也說得通。同一份資料提到,一九二○年在埃及發現的一小片蒲草紙抄本(P52,信望愛 a2z 稱「賴蘭斯抄本」,年代給主後一二五至一五○年)抄的是本卷第 18 章,這件事把成書時間的下限往前推。

當時教會裡出現了否認耶穌真有肉身的說法。 信望愛 a2z 指出本書針對的異端是諾斯底主義與基督幻影說,並把諾斯底主義的基本主張講得很清楚:靈是好的、物質是惡的,所以基督只可能以靈的方式存在而沒有實體。埃利科特引愛任紐的話,說約翰寫這卷福音是要對付克林妥(Cerinthus)散播的錯誤。知道這個處境,1:14「道成了肉身」那句話的份量就出得來:作者要講的是一位真的有血有肉、會累會渴會哭的神的兒子。

「猶太人」這個詞在本卷有特殊用法。 和合本的「猶太人」在本卷出現六十多節,埃利科特說原文在本卷用了七十多次,多半指的是「這個民族的代表人物」,也就是站在耶穌對立面的那一群;劍橋聖經註釋說得更直接,這個詞在本卷通常指基督的敵對者,這種用法在前三卷福音書裡找不到;Vincent 的分法是「眾人」指一般百姓,「猶太人」指與耶穌對立的猶太教領袖;Pulpit Commentary 指出 1:19 派人來問話的是公會。讀的時候要一起看見經文自己寫下的另一面:耶穌自己是猶太人,並且說「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4:22);許多猶太人信了他(2:23、7:31、10:42、11:45、12:11),連官長中也有(12:42)。把本卷讀成一個民族集體加害,經文本身不支持。

8:1-11 有抄本問題,這裡直說。 那位行淫時被拿的婦人的故事,信望愛 a2z 寫「這一段經文在許多古卷中皆沒有出現」,並說今日大多數學者不接受它出自約翰之手,但不是約翰所寫並不表示所記載的不是事實;該站指出這段最早見於四世紀的武加大譯本與教父奧古斯丁。英文註釋書的講法一致:埃利科特說這是「原始經文之外一段無疑的增補」,但它屬於使徒時代、保存了主生平中的一件事,只是並非出自約翰的筆;Vincent 說最好的經文考據權威普遍判定它不屬於本卷。多數譯本把這段編為 7:53 至 8:11,本站採用的和合本文本把 7:53 併進 8:1,所以在這裡是 8:1-11。


全卷結構

  1. 序言:道成了肉身(1:1-18) 從太初講到肉身,把全卷的關鍵詞一次擺出來:道、生命、光、見證、真理、榮光、獨生子。1:6-8 插進施洗約翰,1:11-12 先講不接待、再講接待的人得權柄作神的兒女。
  2. 向世人顯明:見證、記號、與衝突(1:19-12:50) 以耶路撒冷的節期為時序骨架,七個神蹟排在其中,每個神蹟後面多半接一段講論或一場辯論。衝突從 5:16 起逐段升高,到 11 章叫拉撒路復活之後,公會決定要殺他。這一段結束在 12:37 的總評:神蹟行了許多,他們還是不信。
  3. 樓房上的話別與禱告(13:1-17:26) 從 13:1「逾越節以前」起算,場景不再換。洗腳、新命令、預告分離、應許保惠師、真葡萄樹,最後是第 17 章的禱告。
  4. 受難與埋葬(18:1-19:42) 被捉、審問、彼得不認、彼拉多的來回、釘十字架、19:30 的「成了」、安葬。
  5. 復活、顯現與附錄(20:1-21:25) 20 章三場顯現(馬利亞、門徒、多馬),接著是 20:30-31 的寫作目的;21 章在加利利海邊,收在「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21:25)。

分段是閱讀的輔助,經文自己沒有標段。黃迦勒把全卷切成九段,切點放在傳道的年份與對象上(第一年的顯明、第二三年的抵擋、末後的講論、離別的禱告等);Guzik 用的是更粗的三段(公開服事、樓房、受難與復活)。上面這五段取的是各家都認的自然邊界。


讀的時候抓什麼

  1. 「神蹟」在本卷是「記號」。 和合本譯作「神蹟」的那個字(SG 4592),信望愛的原文資料給的字義是「記號」;黃迦勒的說明是,本卷所列的神蹟都帶有特殊的意義,可以從這些記號認出耶穌是誰、在做什麼。所以讀神蹟時,重點在它指向什麼,而不停在它有多驚人。2:11 說行完頭一件之後「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這就是本卷神蹟的固定模式:行動、顯出、有人信、有人不信。

  2. 七句「我是」,和第八次沒有補語的那一句。 黃迦勒列出七句:我是生命的糧(6:35)、世界的光(8:12)、羊的門(10:7)、好牧人(10:11)、復活與生命(11:25,他註明這是照原文的讀法)、道路真理生命(14:6)、真葡萄樹(15:1)。另有一句沒有補語:8:58「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註釋家一致指出這句碰到了神在荊棘火中向摩西宣告自己是誰的那句話(出 3:14,和合本作「我是自有永有的」):劍橋聖經註釋說它表達絕對的存在,Barnes 直接連到出埃及記,Gill 說這是永恆的「我是」。下一節他們就拿石頭要打他,JFB 與 Pulpit Commentary 都認為這證明聽的人聽懂了。

  3. 「時候」這條線串起全卷。 前半反覆說時候還沒有到(2:4、7:6、7:30、8:20),到 12:23 轉成「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13:1「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17:1「父阿、時候到了」。同時要留意「得榮耀」在本卷指向什麼:Pulpit Commentary 說本卷把受難與榮耀織在一起,受難成了得勝的前奏;Barnes 說得榮耀落在他的死、復活與升天上;埃利科特把 12:23 之前希臘人求見耶穌那一幕,讀成敲響這個時辰的第一聲。

  4. 「我實實在在」出現二十五次,每一次都是耶穌在說話。 這是雙重的「阿們」,劍橋聖經註釋、Pulpit Commentary、Meyer 都給二十五這個數字,並指出新約其他地方沒有這個雙重形式,而且一律出自耶穌口中;Vincent 補充說約翰從不像其他福音書作者那樣只用單個。看到這四個字,後面接的是本卷認為要緊的話。

  5. 對話常常卡在同一個地方:耶穌講一個層次的事,對方照字面聽。 尼哥底母聽見「重生」就問人老了怎能再進母腹(3:4),撒瑪利亞婦人聽見活水就說你沒有打水的器具(4:11),聽見耶穌說要把自己的肉賜給人吃,猶太人就彼此爭論這個人怎能這樣做(6:52),連門徒也常常是事後才明白(2:22、12:16、20:9)。信望愛 a2z 在多處標出這種誤解。這個落差是敘事者刻意留給讀者看的,經文往往接著就給出解釋。


鑰節

1:14

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序言十八節的落點。前面十三節講的是創造、生命、光、不接受,到這一節才落到地上。黃迦勒把它列為本書鑰節之一。劍橋聖經註釋指出「住」直譯是支搭帳棚,埃利科特把它連到會幕與神同在的榮耀,並說「恩典和真理」是一組希伯來慣用語,出埃及記 34:6 神向摩西宣告自己的名字時用的就是同一組詞(那一節的和合本作「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放在諾斯底主義否認基督有真實肉身的處境裡,這一節是全卷立場最清楚的一句。

8:58

58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

本卷的耶穌到底自稱什麼,這一節說得最直。Meyer 指出原文在這裡刻意換了動詞:亞伯拉罕是「成為」(有一個起點),耶穌用的是「是」(沒有起點)。Vincent 的說法是,亞伯拉罕的生命受時間限制,耶穌的生命從永遠到永遠。緊接著的 8:59 說他們就拿石頭要打他,JFB 認為這反應本身就說明他們聽懂了這句話等於自稱與神同等,Pulpit Commentary 指出 8:12 的「我是世界的光」只惹來不信,這一句卻惹來動手。

20:31

31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 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作者親自寫出的寫作目的,也是選材的標準。20:30 先說「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31 節接著說明留下來的這些為什麼留下來。劍橋聖經註釋據此說本卷是一卷福音書而不是一部傳記,目的在使人得著能救人的信;同一份註釋指出「因他的名得生命」的意思是這生命現在就領受得到,不是等到將來才拿的獎賞。這一節同時是四本福音書裡唯一一處作者自述寫作意圖的地方。


七個神蹟

神蹟 章節 地點 後面接著什麼
變水為酒 2:1-11 加利利的迦拿 經文自己稱為「頭一件神蹟」,顯出他的榮耀,門徒就信了
醫好大臣的兒子 4:46-54 耶穌在迦拿,病人在迦百農 經文標為「在加利利行的第二件神蹟」,那人全家都信了
醫好三十八年的病人 5:1-9 耶路撒冷,畢士大池邊 因為在安息日,5:16 起衝突正式開始
餵飽五千人 6:1-14 加利利海邊 接出「我是生命的糧」的長篇講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6:66)
在海面上走 6:16-21 加利利海 只有門徒在場,經文沒有記下旁人的反應
醫好生來瞎眼的 9:1-7 耶路撒冷,西羅亞池 引出整章的盤問與「我是世界的光」的對照
叫拉撒路復活 11:1-44 伯大尼 許多猶太人信了他(11:45),公會從那日起商議要殺耶穌(11:53)

這份清單取自《活石新約聖經注釋》與 Guzik,兩處都作七件。李道生的算法是八件,把 21:1-12 復活後在提比哩亞海邊網住一大群魚也算進去;《活石》的處理是把它列為復活之後的「第八個神蹟」,與公開服事期間的七件分開。地點欄位透露出本卷的另一個特色:耶穌在加利利與耶路撒冷之間來回,而前三卷的重心多半留在加利利。


本卷參考
Ellicott’s Commentary・Cambridge Bible for Schools and Colleges・Pulpit Commentary・Meyer’s NT Commentary・Vincent’s Word Studies・Barnes’ Notes・Gill’s Exposition・Jamieson-Fausset-Brown・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黃迦勒提要與導論拾穗,內含《活石新約聖經注釋》、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每日研經叢書》、《新舊約輔讀》)・信望愛 a2z 約翰福音註釋・信望愛原文字典・David Guzik《Enduring Word》

章目錄

  1. 1第一章
  2. 2第二章
  3. 3第三章
  4. 4第四章
  5. 5第五章
  6. 6第六章
  7. 7第七章
  8. 8第八章
  9. 9第九章
  10. 10第十章
  11. 11第十一章
  12. 12第十二章
  13. 13第十三章
  14. 14第十四章
  15. 15第十五章
  16. 16第十六章
  17. 17第十七章
  18. 18第十八章
  19. 19第十九章
  20. 20第二十章
  21. 21第二十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