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卷書在講什麼
耶利米出身便雅憫地亞拿突城的祭司家庭,在約西亞王第十三年蒙召(一1-2),做到耶路撒冷城破之後。這四十年正好是猶大最後的四十年。他蒙召的那幾年,亞述帝國正在崩解,巴比倫剛從亞述獨立、開國稱王,埃及想趁機北上填補空缺,猶大這個小國卡在中間。全書的緊張感就從這裡長出來:這個國家要靠強權活下去,還是要回到耶和華這裡。
第二章到二十五章幾乎全是控訴。耶利米把猶大的病一次講清楚:他們離棄了活水的泉源,自己去鑿蓄水池,鑿出來的還是破的(二13)。表現出來的樣子有三層。第一層是拜偶像,向巴力燒香、使兒女經火歸摩洛(三十二35)。第二層是社會不公,欺壓寄居的、孤兒、寡婦。第三層最難察覺:宗教活動照常運轉。七章的聖殿講章寫他站在殿門口對進殿的人喊話,叫他們不要再倚靠「這些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這句話(七4)。凱爾與德里慈指出,同一個詞連講三次是希伯來文最強的加重方式,這句話當時被當成護身符在傳,意思是耶和華不會把自己的居所交給外邦人。耶利米叫他們去看示羅,那裡曾經是安放耶和華名的地方,後來一樣被毀了(七12-14)。
從二十六章起,鏡頭大量轉到耶利米本人身上。這一段是全書最像敘事的部分,多數解經資料稱它為傳記材料,信望愛研經資料直接把二十六至四十五章叫作「巴錄書」,因為記錄的人多半是他的文書巴錄。他在聖殿講完話,祭司、先知和眾民當場抓住他說「你必要死」(二十六8)。他口述的書卷被約雅敬王用文士的刀割破、丟進火盆燒掉,他再口述一次,內容比原來更多(三十六23、32)。他被下在牢裡、被扔進泥坑,主前 586 年城破時他還在護衛兵的院中。他一生未婚,這件事本身就是神給的記號(十六2)。像這樣用身體和生活演出來的記號,全書至少十二處:把麻布帶子藏在磐石穴裡(十三1-11)、當眾摔破瓦瓶(十九1-13)、把繩索與軛套在自己頸項上(二十七2)、請利甲族人喝酒看他們拒絕(三十五2-11)。
中間插進一整塊完全不同顏色的內容。三十章到三十三章被解經界通稱為「安慰之書」,講的是被擄之後的事:神要把以色列和猶大被擄的人帶回來,重建這地。這一塊的高點在三十一章 31 至 34 節,神宣告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把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不再需要人教人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希伯來書八章 8 至 12 節、十章 16 至 17 節整段引用了這幾節。三十二章的時間點更值得注意:巴比倫大軍正在圍城、耶利米人在監房裡,神吩咐他去把亞拿突的一塊祖產買下來、辦好契約,理由是「將來在這地必有人再買房屋、田地、和葡萄園」(三十二15)。判決和應許在同一個人身上、同一段時間裡同時進行。
最後一大塊是論列國的神諭(四十六至五十一章),從埃及、非利士、摩押一路點名到巴比倫本身。五十一章 64 節收在一句編輯註記上:「耶利米的話到此為止。」因此五十二章被視為附錄,重述城怎麼破、殿怎麼燒、王怎麼被剜眼帶走,末了記約雅斤在巴比倫獄中被提出來、得以抬頭。黃迦勒對全書結構下的判語是:以審判的預言開始,以審判的應驗結束。
讀之前要知道的背景
三十年之內霸主換了兩次手。 耶利米蒙召時猶大還名義上臣屬於衰敗中的亞述。主前 612 年,巴比倫與瑪代聯軍攻陷亞述首都尼尼微。主前 609 年,埃及法老尼哥二世率軍北上援助亞述殘部,約西亞出兵攔阻,戰死。主前 605 年迦基米施一役,尼布甲尼撒大敗埃及(四十六2),巴勒斯坦地區從此落入巴比倫手裡。猶大在這幾十年間先當埃及的附庸、再當巴比倫的附庸,中間反覆倒戈,被擄分三批發生:主前 605 年、597 年、586 年。讀前半那些看似重複的責備時,把這條時間線放在旁邊,很多段落的急迫感才會出現。
亞拿突這個地名帶著一段舊帳。 亞拿突在耶路撒冷東北,各家給的距離從約四公里到約五公里不等,站在那裡看得見耶路撒冷的城牆。它是分給祭司的城(約書亞記二十一章 18 節)。所羅門登基後把祭司亞比亞他革職,趕回的正是這個地方(列王紀上二章 26 節),而亞比亞他是示羅祭司以利家族的最後一位。信望愛研經資料推測耶利米可能出自這一支,這層是推測,經文沒有明說。他父親希勒家和列王紀下二十二章那位發現律法書的大祭司同名,凱爾與德里慈、艾利考特與信望愛研經資料都認為這是兩個人,巴恩斯則說這一點歷來有爭論。
耶利米在自己人眼中是叛徒。 他傳的信息是巴比倫必得勝、抵抗沒有用、被擄的人要在巴比倫住下來。這在圍城期間等於動搖軍心。他被控通敵下獄(三十七11-16),首領要求處死他(三十八4)。城破之後,巴比倫護衛長反而給他自由,任他選擇去巴比倫或留下,他選擇留在猶大地(四十1-6)。這個處境要先弄清楚,否則讀三十七至三十八章會覺得他被關得莫名其妙。
這卷書不照年代排。 一章到二十章大致是約西亞與約雅敬年間的話,二十一章卻直接跳到西底家年間,中間跨過去的年代後面才補回來。這一點所有查到的來源都同意,是編排本身的特性。另外一件事影響更大: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的耶利米書比希伯來文短了約八分之一,論列國那幾章的位置也不同,被放在二十五章 13 節之後。死海古卷發現四份耶利米書殘卷,其中編號 4QJerb 的那一份較接近七十士譯本所根據的希伯來抄本,其餘較接近現行的馬所拉經文。中文和合本依照的是馬所拉經文。看到英文註釋書討論章節順序不一樣,原因在這裡。
在救恩歷史裡的位置。 這卷書站在舊約歷史的斷點上:聖殿被燒、大衛的子孫被鎖走、以色列人被趕出神所賜的地。耶利米要解釋的神學問題是,神為什麼把自己的百姓交出去,以及交出去之後還算不算數。他給的答案有兩層。一層是三十一章的新約,那份約不靠石版,靠寫在心上。另一層是二十三章 5 至 6 節那位「公義的苗裔」,大衛家的後裔,名字要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新約書卷直接引用本書的地方有十處左右,包括馬太福音二章 18 節引三十一章 15 節的拉結哭兒女、耶穌潔淨聖殿時引七章 11 節的「賊窩」。另有一節常被單獨引用:二十九章 11 節「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這句話的收信人是已經被擄到巴比倫的人,上一節剛講完七十年,多數人會死在那裡。引用它的時候要把原本的處境一起講。
全卷結構
各家分段不同,下面這個切法照經文自己的形式標記走,兩個主要接縫在二十五與二十六章之間、四十五與四十六章之間。
- 蒙召與差遣(1 章) 神在他出母胎以前就分別他,派他作列國的先知。兩個異象確認差遣:杏樹枝與燒開的鍋。整卷的任務在 1 章 10 節定案,四個拆毀的動詞加兩個建造的動詞。
- 控訴與審判的神諭(2–25 章) 全書篇幅最大的一塊,以詩體為主。反覆處理同一件事:背道、拜偶像、社會不義,以及倚靠聖殿的假安全感。二十五章收尾時把七十年與列國的審判一起帶出來。
- 與體制正面對撞(26–29 章) 聖殿講章引發的審判(26 章)、繩索與軛的記號和假先知哈拿尼雅(27–28 章)、寫給被擄之人的信(29 章)。這一段的爭執點是:誰講的話真的出於耶和華。
- 安慰之書(30–33 章) 全卷顏色最不同的一塊。被擄的人必歸回、新約必立、大衛的苗裔必興起,中間穿插耶利米在圍城中買地。
- 淪陷前後的紀事(34–45 章) 書卷被燒(36 章)、先知被囚(37–38 章)、耶路撒冷城破(39 章)、基大利被刺與餘民逃往埃及(40–43 章)、在埃及的最後信息(44 章)、給巴錄的一段話(45 章)。
- 論列國與歷史附錄(46–52 章) 埃及、非利士、摩押、亞捫、以東直到巴比倫(46–51 章);五十二章重述城破與被擄的經過。
讀的時候抓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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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住「從早起來」。 這個詞組在全卷出現十一次(七13、七25、十一7、二十五3、二十五4、二十六5、二十九19、三十二33、三十五14、三十五15、四十四4)。凱爾與德里慈、信望愛研經資料都指出,這是希伯來文表達「不斷地、不放棄地」的慣用語。每一次出現,句子後面幾乎都接著「你們卻不聽從」。整卷書用這個詞組把一件事釘住:判決下來之前,警告已經發了幾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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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出哪幾段是耶利米在對神說話。 全書有幾處記的是他向神抱怨、討公道、甚至咒詛自己生日的話。解經傳統把這些段落稱為耶利米的「自白」,常列出的有十一章 18 節至十二章 6 節、十五章 10 至 12 節與 15 至 21 節、十七章 9 至 10 節與 14 至 18 節、十八章 18 至 23 節、二十章 7 至 12 節與 14 至 18 節,有學者把範圍再拉大。二十章 14 至 18 節是全書最黑的一段,他咒詛自己出生的那日。這些是先知本人的話,神的判語另在別處,讀的時候要分開看。同一章的第 9 節寫他想封口卻封不住:心裡像有燒著的火閉塞在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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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徵行動照三拍讀。 神叫他做什麼、他真的做了(連同代價)、這代表什麼。麻布帶子(十三1-11)、瓦瓶(十九1-13)、軛(二十七2)、圍城中買地(三十二6-15)都照這個節奏。經文自己給了解釋的就照經文的解釋讀,經文沒有解釋的不要自己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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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假先知這條線。 「平安了、平安了.其實沒有平安」這句判語在六章 14 節和八章 11 節逐字重複出現。二十三章整章處理假先知,二十八章讓哈拿尼雅當面與耶利米對嗆,他宣告兩年之內聖殿的器皿都要帶回來(二十八3),聽起來比耶利米的話中聽得多。耶利米當場回他「耶和華並沒有差遣你」(二十八15),那一年七月哈拿尼雅就死了(二十八17)。這條線牽動全書的核心衝突:兩個人都自稱奉耶和華的名說話,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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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 1 章 10 節那六個動詞的比重。 拔出、拆毀、毀壞、傾覆是四個,建立、栽植是兩個。巴恩斯指出這個四比二的比例正是全書的實際配重,凱德納(Derek Kidner,Guzik 轉引)也把這道差遣讀成四個拆毀的動詞加兩個更新的動詞。讀到大段大段的責備時,記得那兩個建造的動詞也在差遣裡面,安慰之書就是它們的落點。
鑰節
1:10
10看哪、我今日立你在列邦列國之上、為要施行拔出、拆毀、毀壞、傾覆、又要建立栽植。
全卷的任務書。這一節同時解釋了兩件讀者常覺得矛盾的事:為什麼這卷書大部分在講毀滅,以及為什麼中間會突然冒出三十至三十三章那樣的應許。四個動詞在前,兩個動詞在後,順序本身就是耶利米一生的順序。
2:13
13因為我的百姓、做了兩件惡事、就是離棄我這活水的泉源、為自己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
全書對猶大的診斷書。後面所有的控訴都可以收回這一節。泉源是活水,自己會湧;池子是人鑿出來的,只能存住別處流來的水,鑿裂了連存也存不住。凱爾與德里慈把這組對比講得很明白:死的偶像沒有生命,也給不出生命,正如有裂縫的池子留不住水。舊約很少用「活水的泉源」形容神,除了這裡只有十七章 13 節再出現一次,兩處互相呼應。
31:33-34
33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 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34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
安慰之書的最高點,也是舊約裡「新約」這個詞的出處。前面二十九章的判決說明了舊的約為什麼守不住:問題出在人的心。這兩節給的解法是換一個位置放律法,從石版換到心上。希伯來書八章與十章整段引用這裡,用來說明基督所立的約與西乃的約差在哪裡。要留意這是在耶路撒冷即將被毀的時候說的,宣告的對象是那批正在失去一切的人。
猶大最後五位王
耶利米書的年代標記大量掛在王的名字上,這幾位又都有別名,容易讀錯人。下表按時間排。
| 王 | 在位 | 怎麼上台、怎麼下台 | 在本卷的位置 |
|---|---|---|---|
| 約西亞 | 主前 640–609 年 | 八歲登基,推動宗教改革;在戰場上攔阻埃及法老尼哥北上,陣亡 | 耶利米在他第十三年蒙召(一2) |
| 約哈斯(又名沙龍) | 主前 609 年,在位三個月 | 接父親的位,被法老尼哥廢掉帶去埃及 | 二十二11 說他必不得再回來 |
| 約雅敬 | 主前 609–598 年 | 法老尼哥所立;主前 605 年迦基米施之役後轉向巴比倫稱臣,後來又背叛 | 用文士的刀割破耶利米的書卷丟進火盆(三十六23) |
| 約雅斤(又名哥尼雅、耶哥尼雅) | 主前 597 年,在位三個月 | 巴比倫攻城後與大批猶大人一同被擄 | 二十二24-30;五十二31 記他在巴比倫獄中被提出來 |
| 西底家 | 主前 597–586 年 | 尼布甲尼撒所立;轉向埃及求援而背叛,城破後被剜眼帶走 | 三次私下召耶利米問話(二十一1-7、三十七17、三十八14-28) |
約哈斯、約雅敬、西底家都是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斤是約雅敬的兒子。表中的在位年份採信望愛研經資料的年表,各家在末兩年上有一年的出入,本站一律以主前 586 年城破為錨點。一章 3 節只點出約雅敬和西底家兩位,跳過了兩位只做三個月的王,這也是全卷不照年代排的第一個徵兆。
章目錄
- 1第一章
- 2第二章
- 3第三章
- 4第四章
- 5第五章
- 6第六章
- 7第七章
- 8第八章
- 9第九章
- 10第十章
- 11第十一章
- 12第十二章
- 13第十三章
- 14第十四章
- 15第十五章
- 16第十六章
- 17第十七章
- 18第十八章
- 19第十九章
- 20第二十章
- 21第二十一章
- 22第二十二章
- 23第二十三章
- 24第二十四章
- 25第二十五章
- 26第二十六章
- 27第二十七章
- 28第二十八章
- 29第二十九章
- 30第三十章
- 31第三十一章
- 32第三十二章
- 33第三十三章
- 34第三十四章
- 35第三十五章
- 36第三十六章
- 37第三十七章
- 38第三十八章
- 39第三十九章
- 40第四十章
- 41第四十一章
- 42第四十二章
- 43第四十三章
- 44第四十四章
- 45第四十五章
- 46第四十六章
- 47第四十七章
- 48第四十八章
- 49第四十九章
- 50第五十章
- 51第五十一章
- 52第五十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