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卷書在講什麼
何西阿書第二節就是一道命令。1:2 說「你去娶淫婦為妻、也收那從淫亂所生的兒女、因為這地大行淫亂、離棄耶和華。」何西阿娶了滴拉音的女兒歌篾,三個孩子接連出生,名字一個比一個重。長子叫耶斯列,理由寫在 1:4:「我必討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女兒叫羅路哈瑪,和合本自己夾註「就是不蒙憐憫的意思」。幼子叫羅阿米,夾註「就是非我民的意思」。到 1:9 話講到底:「因為你們不作我的子民、我也不作你們的 神。」凱爾與德里慈(Carl Friedrich Keil、Franz Delitzsch)與 Pulpit Commentary 都指出,這一句宣告的是整個立約關係被取消。
判決下完,經文立刻翻面。1:10 說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從前在甚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在那裡必對他們說、你們是永生 神的兒子。」2:1 要他們改口,稱弟兄為阿米(我民)、稱姐妹為路哈瑪(蒙憐憫)。到 2:22-23,三個名字一次全部翻正,連耶斯列都被和合本註明是「神栽種的意思」。第 3 章再演一次同樣的動作:神叫何西阿去愛一個淫婦,他用「銀子十五舍客勒、大麥一賀梅珥半」把她買回來。凱爾與德里慈算過,這些加起來約等於三十舍客勒,正是出埃及記 21:32 訂下的奴僕身價,而其中一半用大麥支付,把這個女人當時的處境標得更低。古澤克(David Guzik)對這個算法有保留,他認為經文沒有明說她已經淪為奴隸,讀成贖回也講得通。
第 4 章起換了體裁。情節沒有了,剩下一疊講章。4:1 是總綱:「耶和華與這地的居民爭辯、因這地上無誠實、無良善、無人認識 神。」「爭辯」原文是法庭上的爭訟,凱爾與德里慈把這一段讀成神正式提出的控告。被告先是祭司,4:8 寫他們「吃我民的贖罪祭、滿心願意我民犯罪」,靠百姓犯罪過日子。接著擴到全國:山頂樹下的獻祭、伯特利的金牛犢、政變、生意上的假天平(12:7「以法蓮是商人、手裡有詭詐的天平、愛行欺騙」)。外交被總結成一個畫面,7:11:「以法蓮好像鴿子愚蠢無知、他們求告埃及、投奔亞述。」
這一疊講章沒有一路罵到底。控告推到某個地方就轉,轉完再推。6:1-3 出現一段歸向耶和華的呼籲;11:8-11 是全卷情緒最集中的一段;14:4-8 收在醫治與復興上。凱爾與德里慈的分段就是照這個節奏切的:第 4 章到第 14 章分成三塊,每一塊都停在應許上。
全卷最後一節換了口氣,聽起來像箴言。14:9 說「誰是智慧人、可以明白這些事、誰是通達人、可以知道這一切.因為耶和華的道是正直的、義人必在其中行走、罪人卻在其上跌倒。」這一節不再對以色列說話,改成對讀這卷書的人說話。
讀之前要知道的背景
座標一句話:主前八世紀後半,北國以色列,耶羅波安二世晚年到撒瑪利亞陷落之前,當權帝國是亞述。同時代的先知有阿摩司、以賽亞、彌迦。
耶羅波安二世在位時北國經濟繁榮,那是表面。他一死,局面就散了。之後六個王當中有四個死於政變:撒迦利雅作王六個月被沙龍所殺,沙龍作王一個月被米拿現所殺,比加轄被比加所殺,比加被何細亞所殺,最後一位何細亞在亞述手中亡國。Pulpit Commentary 指出,先知書的年代標記之所以改用猶大的王,正是因為北國的王位接不下去,排不出可靠的紀年。
宗教這一面要先懂巴力。巴力是迦南地的神,管的是雨水與農作物的收成。北國把耶和華信仰與這一套混在一起,向誰求雨、求五穀,界線模糊掉了。2:8 直接點破這個錯位:「他不知道是我給他五穀新酒、和油、又加增他的金銀、他卻以此供奉〈或作製造〉巴力。」這也是全卷為什麼用「淫亂」講宗教。4:13-14 寫敬拜的場合牽涉到性交易,凱爾與德里慈與劍橋聖經註釋都把它連到迦南生殖崇拜的儀式。另一層是金牛犢:北國自耶羅波安一世起在伯特利立了金牛犢,何西阿在書中把伯特利改叫「伯亞文」。依信望愛原文字典,伯特利的字義是神的家,伯亞文的字義是虛華之家、罪孽之家。
1:2 那道命令歷來有幾種讀法,分屬不同的解經傳統,各有依據。一種讀成實際發生的事,巴恩斯的立場最直接:聖經當作事實來記的,沒有理由讀成比喻;埃利科特(Charles Ellicott)與古澤克也採這一說,古澤克的理由是何西阿的故事若不能是真的,救恩的故事也就不是真的。一種讀成先知內在的異象,凱爾與德里慈主張這幾樁婚姻是先知屬靈知覺裡的事實,依據是 1:2 要他連「從淫亂所生的兒女」一起收,那些孩子在婚前就存在,而第 3 章再娶一次若照字面執行,道德上說不過去。一種讀成寓言,Pulpit Commentary 傾向這一說,引奧古斯丁的原則:經文照字面讀若導出道德上不合宜的事,就該取比喻的意思,耶柔米與亞蘭文他爾根譯本也是這樣處理。劍橋聖經註釋不下判斷,只說這樁婚姻的象徵意義可以確定,字面性存疑。
在救恩歷史裡,何西阿書站在北國的最後一段路上。他宣告的審判在他有生之年應驗了:主前 722 或 721 年撒瑪利亞城破,十個支派被擄。他宣告的應許沒有在那時應驗。3:5 說以色列人後來必歸回,尋求他們的神耶和華和他們的王大衛,在末後的日子以敬畏的心歸向耶和華。凱爾與德里慈把這裡的「大衛」讀成彌賽亞,理由是「末後的日子」指的是神國度的終局。新約多次回到這卷書:黃迦勒列出的對照有 1:9-10 與 2:23 對羅馬書 9:25-26 和彼得前書 2:10、11:1 對馬太福音 2:15、13:14 對哥林多前書 15:55,加上耶穌兩次引用 6:6(馬太福音 9:13、12:7);凱爾與德里慈另指出 10:8 那句「對大山說、遮蓋我們」出現在路加福音 23:30 與啟示錄 6:16。要注意 11:1 的原意:那一節講的是以色列出埃及,馬太福音的用法是把它應用在耶穌身上,凱爾與德里慈明說先知的話並非直接指向基督。
全卷結構
- 婚姻與三個名字(1:1-3:5) 全卷唯一有情節的部分。1:2-9 娶妻、生子、取名,1:10-2:1 立刻翻正;2:2-13 是控訴與懲罰,2:14-23 是應許,收在三個名字全部翻正;第 3 章是何西阿用價銀把妻子贖回,並宣告以色列要有一段長時間沒有君王、沒有祭祀、沒有任何宗教器物。
- 神與這地爭訟(4:1-6:3) 法庭場景開場。4 章控告祭司與百姓,5 章把王家一起傳喚,收在 6:1-3 一段「來罷、我們歸向耶和華」的呼籲。
- 診斷書(6:4-11:11) 全卷最長的一塊。6:4 起神親自回應那段呼籲;7 至 10 章逐項清點政變、外交、金牛犢、伯亞文與吉甲的敬拜;11 章回到父親抱孩子學走路的畫面,收在 11:8-11 的「我怎能捨棄你」。
- 舊帳從雅各算起(11:12-13:16) 12 章翻到創世記,用雅各抓腳跟、與天使較力、逃到亞蘭為得妻服事人的舊事對照今天的以法蓮;13 章是全卷語氣最重的宣判,停在撒瑪利亞城破的畫面上。
- 回家的路怎麼走(14:1-9) 先知教百姓怎麼禱告(14:2-3),神應許醫治他們背道的病,最後 14:9 用一句智慧書口吻的話收全卷。
分法不只一種。凱爾與德里慈把 11:12 到 14:9 當成一整塊,因為它跟前兩塊一樣收在應許上;黃迦勒分成 1 至 3 章、4 至 13 章、14 章三段;信望愛 a2z 分成 1:1-3:5、4:1-11:11、11:12-14:9。上面這個五段只是閱讀的輔助。
讀的時候抓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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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愛」在和合本被拆成三個詞。 原文是 chesed,信望愛原文字典列的義項是善良、慈愛、忠誠。逐節查過原文編號,這個字在 4:1 譯成「無良善」、6:4 譯成「你們的良善」、6:6 譯成「我喜愛良善」、2:19 譯成「慈愛」、10:12 譯成「收割慈愛」、12:6 譯成「謹守仁愛」。中文讀者看不出這六處是同一個字,把它們連起來讀,會發現全卷的控告與應許都掛在同一根軸上:這地沒有的是它,神要的是它,神應許給的也是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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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神」是全卷控告的核心詞。 原文是 da’at(知識),4:1 說「無人認識 神」,4:6 一節裡出現兩次:「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你棄掉知識、我也必棄掉你」,6:3 說「我們務要認識耶和華、竭力追求認識他」,6:6 說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凱爾與德里慈解釋這個詞指的是在關係裡實際經歷神的慈愛、信實與憐憫,範圍比頭腦上知道有這位神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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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名字都會被翻回來。 耶斯列、羅路哈瑪、羅阿米三個名字在第 1 章是判決書,在 1:10-2:1 與 2:22-23 逐一翻正。同樣的翻轉還發生在稱呼上:2:16 說「那日你必稱呼我伊施、〈就是我夫的意思〉不再稱呼我巴力、〈就是我主的意思〉」;也發生在地名上:2:15 把亞割谷講成「指望的門」,而亞割谷正是約書亞記 7 章亞干被處死的地方。讀到一個帶審判意味的詞,可以留意它後面會不會再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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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在兩節之間轉彎,那是本卷的節奏。 責備與應許交替出現,讀到轉折處不用回頭找哪裡看漏了。要留意的是轉折之後常常立刻又翻回來:6:1-3 剛講完「來罷、我們歸向耶和華」,6:4 就說「因為你們的良善如同早晨的雲霧、又如速散的甘露」。這段悔改到底真不真,各家看法相反:古澤克讀成真悔改,是對神管教之手的正確回應;劍橋聖經註釋讀成過於樂觀的自信,說他們沒有認罪就先假定神會赦免。同一段的 6:2「過兩天他必使我們甦醒、第三天他必使我們興起」也有兩種立場,古澤克讀成基督復活的影子,凱爾與德里慈與劍橋都不接受,主張那只是「很短的時間」的表達方式。兩邊都列出來,讀者自己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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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與節號都要先有心理準備。 以法蓮、以色列、雅各、撒瑪利亞在這卷書裡指的是同一個對象,就是北國;和合本正文一次也沒有出現「耶路撒冷」。節號方面,希伯來聖經的何西阿書第 1 章只有 9 節,和合本有 11 節,從 1:10 起兩邊差兩節,所以註釋書寫的「2:1」很可能是和合本的 1:10;另外和合本把 12:4 與 12:5 併在一起印。查註釋書對不上章節時,先想到這件事。
名字與地名對照
| 名字 | 是什麼 | 為什麼出現在這卷書 |
|---|---|---|
| 以法蓮 | 北國十個支派中最強的支派 | 全卷用它代表整個北國,與「以色列」「雅各」「撒瑪利亞」指同一個對象 |
| 撒瑪利亞 | 北國的首都 | 8:5-6 的金牛犢、13:16 的宣判都落在這座城 |
| 耶斯列 | 撒瑪利亞與加利利之間的平原與城 | 耶戶在這裡殺盡前朝王室,長子的名字就是這筆舊帳(1:4) |
| 伯特利/伯亞文 | 北國的敬拜中心 | 耶羅波安一世在這裡立金牛犢;何西阿改叫它伯亞文(10:5、10:8) |
| 吉甲 | 北國另一處敬拜地點 | 4:15、9:15、12:11 三次點名,語氣都是負面的 |
| 基比亞 | 便雅憫境內的城 | 士師記 19 章利未人之妾的暴行發生地,9:9 與 10:9 兩次拿它當墮落的標尺 |
| 巴力毘珥 | 出埃及路上的一處地方 | 以色列在那裡拜巴力(9:10) |
| 亞割谷 | 約書亞記 7 章亞干被處死的谷 | 2:15 把這個出過事的地方講成「指望的門」 |
| 押瑪、洗扁 | 與所多瑪、蛾摩拉同時傾覆的城 | 11:8 拿它們當毀滅的極限 |
| 亞述、埃及 | 當時的兩大強權 | 北國在兩邊之間搖擺求援(7:11、12:1) |
地名的位置與典故依凱爾與德里慈的說明整理。伯亞文在約書亞記與撒母耳記上是伯特利東邊另一座城,何西阿書裡的用法是拿它當伯特利的別稱。
鑰節
2:23
23我必將他種在這地、素不蒙憐憫的、我必憐憫、本非我民的、我必對他說、你是我的民、他必說、你是我的 神。
第 1 章三個孩子的名字在這一節全部翻正。羅路哈瑪(不蒙憐憫)翻成「素不蒙憐憫的、我必憐憫」,羅阿米(非我民)翻成「本非我民的、我必對他說、你是我的民」,而「種在這地」用的正是耶斯列這個字的另一面,和合本在 2:22 註明它是「神栽種的意思」。保羅在羅馬書 9:25-26 引用這一組話講外邦人被接納,彼得前書 2:10 也用它形容收信的教會。
6:6
6我喜愛良善、〈或作憐恤〉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 神、勝於燔祭。
全卷被引用得最多的一節,耶穌在馬太福音 9:13 與 12:7 兩次引用它。「良善」原文是 chesed,和合本在別處把同一個字譯成慈愛、仁愛,句末的「認識 神」是全卷的控告詞。要注意這節的位置:它接在 6:4 那句「你們的良善如同早晨的雲霧」後面,講的是同一件事的兩面。劍橋聖經註釋的說明是:這一節排的是先後次序,獻祭本身沒有被判為錯。
11:8
8以法蓮哪、我怎能捨棄你、以色列阿、我怎能棄絕你、我怎能使你如押瑪、怎能使你如洗扁、我回心轉意、我的憐愛大大發動。
全卷情緒最集中的一節。押瑪與洗扁是與所多瑪、蛾摩拉同時傾覆的城,這一句是把毀滅推到極限之後停住。和合本的「回心轉意」容易讓人以為神改了主意,下一節給了理由:「因我是 神、並非世人、是你們中間的聖者、我必不在怒中臨到你們。」凱爾與德里慈的讀法是,這句話的依據在神自己的性情,祂不像人那樣更動自己的定意。前面十章的控告沒有一句被收回,它們與這一節同時成立。
本卷參考
Keil-Delitzsch《舊約註釋》・Cambridge Bible for Schools・Pulpit Commentary(Exposition)・Barnes’ Notes・Ellicott’s Commentary・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黃迦勒、倪柝聲《聖經提要》)・信望愛 a2z 研經資料・信望愛原文字典與逐字分析・David Guzik《Enduring Word》
章目錄
- 1第一章
- 2第二章
- 3第三章
- 4第四章
- 5第五章
- 6第六章
- 7第七章
- 8第八章
- 9第九章
- 10第十章
- 11第十一章
- 12第十二章
- 13第十三章
- 14第十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