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卷書在講什麼
但以理書從一場敗仗開始。主前 605 年,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兵臨耶路撒冷,把聖殿裡一部分器皿搬回巴比倫、收進他自己神明的廟裡,同時挑走一批猶大宗室與貴族的少年帶回宮中受訓(1:1-4)。但以理和他的三個朋友在這批人裡面。經文交代這件事的時候,把主詞放在耶和華身上:「主將猶大王約雅敬、並 神殿中器皿的幾分交付他手」(1:2)。器皿落到巴比倫手裡,是主自己交出去的。
一至六章是六段宮廷記事,用第三人稱寫但以理和他的朋友。六段的形狀幾乎一樣:外邦的權力提出一個要求(吃王的膳食、拜金像、三十日內不准向別神祈求),神的僕人不從,被推到死路上,神出手,最後由外邦王親口承認耶和華。尼布甲尼撒說「你們的 神、誠然是萬神之神、萬王之主」(2:47),大利烏降旨要全國「在但以理的 神面前、戰兢恐懼」(6:26)。
七章以後換了人稱,也換了文體。但以理自己成了說話的人,四段異象接連而來:四隻從海裡上來的獸(7 章)、公綿羊與公山羊相鬥(8 章)、七十個七(9 章)、南方王與北方王長年的拉鋸以及末後的大艱難(10 至 12 章)。這幾章屬於啟示文學,特徵是用獸、角、數字與天象講歷史和末後,並且由天使出面解釋異象。讀法跟前六章不同,要先把畫面看清楚,再看經文自己給了哪些解釋。
把前後兩半綁在一起的是一句話。尼布甲尼撒發瘋的那一段裡,「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連著出現三次(4:17、4:25、4:32),伯沙撒那一章又用同樣的話回顧一次(5:21)。與它成組的是另一個反覆出現的判語,落在神的國上:「永不敗壞」(2:44、6:26、7:14)。人的帝國會換手,神的國不會。
但以理書在先知書裡是個異數。其他先知站在以色列人中間對以色列人說話,但以理在外邦朝廷任職,書中的預言又多半關乎外邦列國。希伯來聖經沒有把它排進「先知書」,而是放在第三部分「聖卷」;基督教的舊約沿用七十士譯本(主前三世紀起譯成的希臘文舊約)的次序,把它排在先知書中。兩種排法的先後關係,現有資料不足以斷定。
讀之前要知道的背景
三批被擄,但以理在第一批。 猶大的淪亡分三階段。主前 605 年,尼布甲尼撒在迦基米施擊敗埃及軍後南下,擄走一批人質,但以理在其中。主前 597 年,巴比倫攻破耶路撒冷,擄走猶大王約雅斤和約一萬人,先知以西結在其中。主前 587 年城破殿毀,西底家被擄。所以但以理與以西結同在巴比倫,耶利米則留在猶大。讀到書中「我但以理」在異象裡的震驚與虛脫,要記得那是一個十幾歲被抓走、一路做到帝國高位、七十年沒有回過家的人。
一章 1 節的年代要怎麼算。 但以理書寫「猶大王約雅敬在位第三年」(1:1),耶利米書卻把尼布甲尼撒元年對應到約雅敬第四年(耶二十五1)。多數註釋家的解釋是兩種記年法的差別:巴比倫把王登基那一年剩下的月份算作「登基年」,不計入第一年;猶大則計入。同一個主前 605 年,照猶大算是第四年,照巴比倫算是第三年。接受批判學的註釋(如劍橋聖經註釋)不採這個調和,把它列為本書的歷史難題之一。
兩種語言,兩條交錯的分界線。 本書用兩種文字寫成:一章 1 節到二章 4 節上半是希伯來文,二章 4 節下半到七章結束是亞蘭文,八到十二章又回到希伯來文。亞蘭文是當時近東通行的外交與行政語言,經文自己在轉換的那一刻就標明了:「迦勒底人、用亞蘭的言語對王說」(2:4)。這使得全卷有兩條分界線互相交錯。按文體分,一至六章是記事、七至十二章是異象;按語言分,切點落在二章 4 節和八章 1 節。七章同時是亞蘭文段落的結尾和異象段落的開頭。為什麼要用兩種文字,學者沒有定論。
兩個曾被判為虛構的人物。 五章的伯沙撒和六章的「瑪代人大利烏」(5:31),長期被當成本書不可靠的例證。伯沙撒的部分已經翻案:1854 年在伊拉克南部吾珥的塔廟遺址出土的泥柱記載,巴比倫末代君王拿波尼度為自己和「長子伯沙撒」祈福,證實伯沙撒確有其人,並且是代父在巴比倫城主政。這也解釋了五章裡他為什麼只能封但以理「位列第三」(5:29),因為前面兩個位子是他父親和他自己。大利烏至今沒有對應的史料,各家提出的可能包括那是古列本人的另一個稱號、或是古列手下某位總督的頭銜。這一項仍然沒有共識。
成書年代的兩種讀法。 這是讀但以理書會撞上的第一道關卡。
一種讀法認為出自主前六世紀的但以理本人。依據是:七至十二章一貫用第一人稱「我但以理」;作者對巴比倫宮廷的細節相當熟悉;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 15 節引用本書「行毀壞可憎的」這句話時,明說那是先知但以理說的;死海古卷裡有多份但以理書抄本,最早的一份年代被定在主前二世紀後期,若本書成於主前二世紀中葉,抄本流傳與被接納為聖經的時間過於緊迫。
另一種讀法認為現有的形式成於主前二世紀,安提阿哥四世逼迫猶太人的年間(約主前 167 至 164 年)。依據是:十一章對主前三、二世紀埃及多利買王朝與敘利亞西流基王朝的爭戰寫得極其細密,到安提阿哥四世那一段最詳,之後轉為模糊;本書的希伯來文用字偏晚,並夾有波斯文與希臘文借詞;書中若干歷史細節(例如大利烏)與現存史料對不上;啟示文學這種文體本來就常託古人之名寫作。這個看法最早見於主後三世紀的哲學家波斐利(Porphyry),十九世紀的舊約學者凱爾(Carl Friedrich Keil)在他的註釋書裡用了大量篇幅回應。
主張六世紀的一方對上述依據的主要回應是:預言本來就可以講到作者身後的年代,這場爭論的底層是要不要接受這種可能;至於巴比倫的風俗細節與亞蘭文的用法,晚期作者不容易寫得出來。
兩種讀法都把這十二章當作聖經來讀,差別在於這些話是誰在什麼時候寫下的。本站並陳,不代讀者決定。
在救恩歷史裡的位置。 但以理書站在被擄期。聖殿被毀、大衛家的王被廢,舊約前半靠土地與王朝維繫的那條線斷了。本書給的答案往兩個方向走。近的方向是:神的子民可以在外邦帝國底下活下去,而且活得住。遠的方向是:人的帝國之後有一個永不敗壞的國,交在「一位像人子的」手中(7:13-14)。耶穌在福音書裡最常用來自稱的正是「人子」,受審時也引用了這一段(馬太福音二十六章 64 節)。十二章 2 節「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常被視為舊約講身體復活最明確的一句。新約的啟示錄大量借用本書的畫面。
全卷結構
- 被擄與入宮(1 章) 尼布甲尼撒圍城,把聖殿器皿與一批貴族少年帶回巴比倫。四個猶大少年被改名(但以理改稱伯提沙撒,另三人改稱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受三年迦勒底文字與學問的訓練。但以理「立志、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飲的酒、玷汚自己」(1:8),提出用十天素菜白水做試驗。這一章定下全卷的處境:人在外邦的體制裡,信仰要守在哪一條線上。
- 宮廷裡的五段遭遇(2–6 章) 尼布甲尼撒的巨像之夢與但以理解夢(2 章)、三個朋友拒拜金像被扔進火窯(3 章)、尼布甲尼撒的大樹之夢與他發瘋七期後復原(4 章)、伯沙撒宴會上牆上出現的字與當夜城破(5 章)、但以理照常一日三次禱告被扔進獅子坑(6 章)。
- 四獸與人子(7 章) 全卷的轉軸。四隻獸從海裡上來,最後由「亙古常在者」設座審判,權柄交給「一位像人子的」(7:9、7:13-14)。這一章與二章的巨像講同一段歷史。註釋家常指出的差別在視角:巨像是尼布甲尼撒夢見的,看起來威嚴華美;四獸是但以理夢見的,凶猛可怕。亞蘭文到這一章結束。
- 公綿羊與公山羊(8 章) 異象自己給了解釋:雙角的公綿羊是瑪代和波斯,公山羊是希臘,大角折斷後長出的四角是四個從中興起的國(8:20-22)。這是本書少數由經文自己指名的象徵。之後從中長出一個小角,褻瀆聖所、除掉常獻的燔祭。
- 七十個七(9 章) 但以理讀耶利米書,得知耶路撒冷荒涼的年數是七十年(9:2),於是禁食披麻認罪禱告。天使加百列來回應,宣告「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9:24)。這四節(9:24-27)是全本聖經解釋分歧最大的段落之一。
- 末後的大爭戰(10–12 章) 波斯王古列第三年的最後一個異象,篇幅最長。十一章逐段描寫「南方王」與「北方王」的拉鋸,註釋家一致認為指埃及的多利買王朝與敘利亞的西流基王朝;十一章 21 節以下集中在一位用諂媚的話得國、褻瀆聖所、除掉常獻燔祭的王身上。十二章講大艱難、復活與末期,末了天使叫但以理「隱藏這話、封閉這書.直到末時」(12:4)。
讀的時候抓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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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是全卷的論旨。這句話在第四章連出現三次(4:17、4:25、4:32),第五章再回顧一次(5:21),而且每一次都是對著當時最有權勢的人說的。與它成組的是「永不敗壞」這個判語,落在神的國上(2:44、6:26、7:14)。看到這兩句話,那一段通常正在處理同一件事:權力最後在誰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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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段記事的落點都在外邦王開口。二章結束在尼布甲尼撒說「你們的 神、誠然是萬神之神、萬王之主」(2:47),三章結束在他降旨不准人謗讟三個朋友的神(3:29),四章結束在他自己稱頌至高者(4:34-35),六章結束在大利烏傳旨曉諭全國(6:26-27)。每一段的重心都放在外邦王被迫承認耶和華,但以理獲救只是路上發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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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國有兩種算法,先知道自己在跟哪一套走。金頭是巴比倫,這一點各家沒有異議。之後分兩派。傳統的算法是巴比倫、瑪代波斯、希臘、羅馬,早期教父與凱爾等保守派學者採這一說。另一派算成巴比倫、瑪代、波斯、希臘,理由是第四國的描述(尤其是那個小角)處處吻合安提阿哥四世,劍橋聖經註釋等接受批判學的註釋採這一說。中文的信望愛研經資料另指出,瑪代從來沒有單獨成為一個大帝國,這是傾向傳統算法的理由之一。這兩套算法各自成套,會一路影響七章、八章、十一章怎麼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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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數字,都要知道學者沒有共識。七十個七(9:24)、一載二載半載(7:25、12:7)、二千三百日(8:14)、一千二百九十日與一千三百三十五日(12:11-12)。歷代對這些數字有各種算法,有人照字面換算年份,有人主張七與七十本來就是象徵完全的數字。經文本身沒有給換算公式。遇到把這些數字對應到當代國際新聞或某個年份的說法,那是後人套上去的,經文沒有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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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三章 17 至 18 節那個轉折。三個朋友先說神能救他們脫離火窯,接著說「卽或不然」,還是不拜金像。他們的忠心沒有建立在神一定會出手這個條件上。這一節也是理解前六章的鑰匙:這些記事寫的是神確實救了,但人先做了不以獲救為前提的決定。
鑰節
3:17-18
17卽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 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窰中救出來.王阿、他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
18卽或不然、王阿、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三個朋友站在火窯前面說的話。前半句認定神有能力救,後半句把結果交出去。全卷前六章的忠心都是這個形狀:先決定站在哪一邊,再看神怎麼做。這一節也是這卷書防止被讀成「順服就會平安」的關鍵,因為說這話的人當時並不知道自己會被救。
4:17
17這是守望者所發的命、聖者所出的令、好叫世人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或立極卑微的人執掌國權.
全卷的論旨句,而且它在第四章連著出現三次。說話的場合值得留意:這是天上的「守望者」對當時世上最有權勢的人下的判語(和合本用「守望的聖者」稱從天而降傳令的那一位,見 4:13、4:23)。「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這句話管前六章的宮廷,也管後六章的帝國更替。
7:13-14
13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
14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
四獸的異象走到最後,權柄沒有落回任何一個帝國,交給了「一位像人子的」。前面所有的國都是從海裡上來的獸,這一位是從天上來的。耶穌在福音書裡最常用的自稱就是「人子」,受大祭司審問時也引用了這兩節(馬太福音二十六章 64 節),啟示錄的畫面同樣接續這裡。
誰在位、哪一章
本書的記事與異象不是照時間順序排的。七、八兩章的異象發生在伯沙撒年間,時間上早於五章的宴會與六章的獅子坑。這張表按章排列,讀到人名對不上的時候可以回頭查。
| 章 | 經文標出的年份 | 在位者 | 身分 |
|---|---|---|---|
| 1 | 約雅敬第三年(1:1) | 尼布甲尼撒 | 巴比倫王,主前 605 至 562 年在位 |
| 2 | 尼布甲尼撒第二年(2:1) | 尼布甲尼撒 | 同上 |
| 3–4 | 未標明 | 尼布甲尼撒 | 同上 |
| 5 | 未標明 | 伯沙撒 | 末代王拿波尼度之子,代父在巴比倫城主政 |
| 6 | 未標明 | 大利烏 | 經文稱「瑪代人大利烏」,身分沒有定論 |
| 7 | 伯沙撒元年(7:1) | 伯沙撒 | 同第 5 章 |
| 8 | 伯沙撒第三年(8:1) | 伯沙撒 | 同上 |
| 9 | 大利烏元年(9:1) | 大利烏 | 同第 6 章 |
| 10–12 | 古列第三年(10:1) | 古列 | 波斯王,主前 539 年攻取巴比倫城 |
一至六章講的是巴比倫到瑪代波斯之間的事,七至十二章的異象則越過當時的年代,講到波斯與希臘,以及更遠的末後。
章目錄
- 1第一章
- 2第二章
- 3第三章
- 4第四章
- 5第五章
- 6第六章
- 7第七章
- 8第八章
- 9第九章
- 10第十章
- 11第十一章
- 12第十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