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導讀

歷代志下

舊約・歷史書 共 36 章

全卷鑰匙

從所羅門建殿寫到聖殿被焚、猶大亡國,全卷用南國諸王的興衰講同一件事:尋求耶和華的就立得住,離棄他的就站不住。末了停在波斯王古列准許歸回重建聖殿的詔書上。

作者經文未署名。猶太傳統與多數中文解經家歸給文士以斯拉,理由有四項:文辭體裁與以斯拉記相近、本卷結尾與以斯拉記開頭幾乎相同、成書在被擄歸回之後、作者對祭司與聖殿事奉的條例十分內行。凱爾與德里慈只說同一位作者寫成歷代志與以斯拉記「較為可能」,並自承沒有強證據。十九世紀末英國的 Expositor's Bible 註釋叢書全書只稱作者為「歷代志作者」(the chronicler),不指名以斯拉;聖經綜合解讀也寫明現代學者無法確定。兩說並陳。
年代所記事件從所羅門登基寫到波斯王古列元年下詔准許歸回。各家推算的起訖不同:《雷氏研讀本》作所羅門主前 971 年登基、羅波安主前 931 年至西底家主前 586 年、古列詔書主前 539 年;黃迦勒作主前 973 至 538 年共約 435 年;倪柝聲《聖經提要》作主前 1015 至 536 年共約 479 年。耶路撒冷城破、聖殿被焚在主前 586 年。成書年代多數推定在歸回之後:《靈修版聖經註釋》作約主前 430 年,《雷氏研讀本》與林獻羔作主前 450 至 425 年,黃迦勒作主前 440 年或更晚,聖經綜合解讀作約主前五世紀中葉。
寫給誰寫給被擄歸回的猶大人。他們回到廢墟上重建聖殿,沒有王,受波斯管轄。巴恩斯判斷作者的用意就是回應自己那個時代的難處;黃迦勒說得更具體:要同胞認清神所揀選的王朝是大衛一脈,蒙福的路是遵行律法、在神所選定的地方按條例獻祭。

這卷書在講什麼

歷代志下接在歷代志上的最後一章之後。大衛把建殿的材料、圖樣、班次都交代完畢,然後去世;本卷第一句就是「大衛的兒子所羅門、國位堅固」(1:1)。全卷三十六章,前九章只寫所羅門一個人,重心幾乎全放在一座建築上。第 10 章國家裂開,剩下二十七章一位王一位王地寫南國猶大,直寫到耶路撒冷城破、聖殿被焚。最後兩節跳到波斯王古列下詔,准許被擄的人回去重建那座殿。涵蓋的年代與列王紀上下相同,北國以色列的王在這裡幾乎不出現。

所羅門那一半的骨架是聖殿。第 1 章他帶著全國的領袖到基遍獻一千犧牲為燔祭,當夜神向他顯現,他求智慧聰明好判斷這眾多的民,神連他沒有求的貲財豐富尊榮也一併給了(1:10-12)。第 2 至 5 章備料、動工、完工、把約櫃抬進至聖所,第 3 章 1 節寫明地點在摩利亞山,就是耶和華向大衛顯現、耶布斯人阿珥楠的禾場。第 6 章是獻殿的長禱告。第 7 章火從天上降下來燒盡燔祭,耶和華的榮光充滿殿宇,祭司不能進殿(7:1-2)。同一章的夜裡神再次顯現,話卻已經說到將來出事的時候:天閉塞不下雨、蝗蟲吃盡出產、瘟疫流行的時候,百姓若自卑禱告,他必垂聽赦免(7:13-14);若轉去事奉別神,這殿也必被捨棄不顧、在萬民中作笑談(7:19-22)。列王紀上第 11 章那段妃嬪與外邦神的記載,本卷沒有寫。

第 10 章羅波安不肯減輕勞役,十個支派脫離大衛家。從這裡到第 36 章,敘事變成一位王一段:登基年歲、在位年數、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或看為惡、任內發生的事,末了一句「其餘的事都寫在某某書上」。中間有五段篇幅特別長的復興,分別在亞撒(14 至 16 章)、約沙法(17 至 20 章)、約阿施(23 至 24 章)、希西家(29 至 32 章)、約西亞(34 至 35 章)任內。動作幾乎每次都一樣:除掉偶像與邱壇、修理聖殿、召集百姓守節、把律法教給人。中文解經家對次數的數法略有出入,倪柝聲與張向晨都作五次,賈玉銘作六次,黃迦勒的分段作四次再加約西亞。

另一條主線是一個接一個被差來的人。示瑪雅攔住羅波安要去打北方的軍隊(11:2-4),亞撒利雅迎著亞撒說出全卷最像公式的一句話(15:2),先見哈拿尼責備亞撒仰賴亞蘭王(16:7-9),哈拿尼的兒子耶戶當面問約沙法「你豈當幫助惡人」(19:2),雅哈悉在會眾中間說「勝敗不在乎你們、乃在乎 神」(20:15),撒迦利亞被神的靈感動,說出離棄與被離棄那句話,隨後被石頭打死在耶和華殿的院內(24:20-21),一位先知攔阻亞瑪謝拜西珥的神被王喝止(25:15-16),耶利米一路勸西底家(36:12)。到 36 章 15 至 16 節,作者把這件事收成一句總結:神從早起來差遣使者,他們卻嘻笑、藐視、譏誚,「以致耶和華的忿怒向他的百姓發作、無法可救」。

歷代志下與列王紀下寫同一段年代,取材與說法卻常常不同。中文的聖經綜合解讀把本卷的定位講成「對歷史的注解」:作者的身分是神學家,寫的是那段歷史背後的緣由。實際讀起來的感覺是,列王紀常常只寫發生了什麼,歷代志會多寫一句為什麼。倪柝聲舉了幾組對照:亞比雅在列王紀只是一位行惡的王,本卷卻記下他戰前的講話與得勝(13:4-18);亞撒腳上有病,本卷加上一句「病的時候沒有求耶和華、只求醫生」(16:12);瑪拿西在列王紀是最壞的一位王,本卷多記了他被銅鍊鎖去巴比倫、在那裡極其自卑、神使他歸回耶路撒冷仍坐國位(33:11-13)。


讀之前要知道的背景

上下卷原是一卷,書名經過好幾手。 希伯來文聖經裡歷代志不分上下。七十士譯本(主前三世紀起把舊約譯成希臘文的譯本)先分成兩卷,取的名字意思是「被略過的事」,指撒母耳記與列王紀沒有寫進去的內容。凱爾與德里慈特別澄清,這個名稱的重點在「略過」,不作「補篇」解。主後四百年前後的教父耶柔米改用「編年史」稱呼這兩卷,後來的拉丁文與英文譯本沿用;和合本的書名依主後 1517 年出版的希伯來文聖經而定。

這是希伯來聖經的最後一卷。 中文和合本把歷代志排在列王紀之後,希伯來文聖經把它放在「聖卷」的末尾。劍橋聖經註釋因此說,36 章 22 至 23 節這幾句要算作舊約的末了話。舊約在那個排法裡以一道准許回去重建聖殿的詔書收尾。

為什麼只寫南國。 北國以色列的王在本卷幾乎不出現。中文的啟導本聖經註釋給的理由是北國諸王離棄正道、王室屢次被臣子弒殺篡奪,不能代表以色列民族。作者並沒有把北方的人一筆勾銷:希西家守逾越節時派驛卒往以法蓮、瑪拿西各處去請,經文明寫那裡的人戲笑譏誚,也明寫亞設、瑪拿西、西布倫中有人自卑前來(30:10-11)。

評王的標準,以及這卷書處理報應的方式。 判語只有兩種,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或看為惡。巴恩斯(Albert Barnes)指出歷代志比撒母耳記、列王紀更直接把每一次大災難或大拯救接在王與百姓的善惡上;黃迦勒也把「相當重視因果報應關係」列為本卷特點之一。這是作者解釋那段已經發生過的歷史時採用的寫法。把它倒過來當成一條套在自己身上的公式(遇到難處就代表我犯了罪),會超出經文的用意。

聖殿蓋在哪裡。 3 章 1 節把三件事接在一起:摩利亞山、耶和華向大衛顯現的地方、耶布斯人阿珥楠的禾場。凱爾與德里慈指出摩利亞就是創世記 22 章亞伯拉罕要獻以撒的那座山,禾場則是歷代志上 21 章大衛買下築壇的地方。所以第 3 章動工的那一刻,作者一句話就把亞伯拉罕、大衛、所羅門串在同一塊地上。

基遍為什麼還有一座壇。 第 1 章所羅門到基遍獻祭,那不是隨便找的高處。聖經綜合解讀說明基遍在便雅憫境內,是利未人的城邑,離大衛城約十四公里;示羅被毀之後,摩西在曠野所造的帳幕和比撒列所造的銅壇都在基遍。大衛已經把約櫃接到耶路撒冷(1:4),帳幕與銅壇卻仍留在基遍,敬拜的器物分在兩個地方。第 5 章約櫃抬進聖殿,這件事才算收攏。

這卷書在救恩歷史裡的位置。 撒母耳記下 7 章記神應許大衛的家與國永遠堅立,列王紀寫這個應許第一次受到嚴厲測試,歷代志下寫在測試出結果以後。作者動筆時,聖殿已經燒過一次,大衛家已經沒有王了。全卷用四百年的南國歷史回答歸回的人手上那兩道題:神所選定的敬拜地點還算不算數,神所揀選的王朝還算不算數。


全卷結構

  1. 所羅門與聖殿(1–9 章) 基遍獻祭與求智慧,向推羅王希蘭備料,在摩利亞山動工,聖殿完工、約櫃抬進至聖所,獻殿禱告,火降下、榮光充滿,神夜間第二次顯現定下條件,末了寫國勢、示巴女王與所羅門去世。
  2. 國家裂開(10–12 章) 羅波安不肯減輕勞役,十支派脫離;祭司利未人與各支派中立定心意尋求耶和華的人投奔猶大(11:13-16);埃及王示撒上來,王與首領自卑,神留下他們。
  3. 一位王接一位王(13–28 章) 亞比雅、亞撒、約沙法、約蘭、亞哈謝、篡位六年的亞他利雅、約阿施、亞瑪謝、烏西雅、約坦、亞哈斯。中間夾著兩次大復興(亞撒、約沙法)與兩次半途而廢(約阿施在耶何耶大死後轉向 24:17-18,亞瑪謝行得正卻心不專誠 25:2、25:14),到亞哈斯任內把耶和華殿的門封鎖起來(28:24)。
  4. 希西家(29–32 章) 開殿門、潔淨聖殿、邀北方支派同守逾越節、重整祭司利未人的班次與供養,然後是亞述王西拿基立圍城與退兵。經文把這場入侵直接接在「這虔誠的事以後」(32:1)。
  5. 從瑪拿西到亡國(33–36 章) 瑪拿西作惡、被擄、自卑、歸回;亞們不肯自卑;約西亞修殿時找出律法書、當眾立約、守空前的逾越節、在米吉多陣亡;末四王在埃及與巴比倫之間換來換去;城破、殿焚、七十年;古列下詔。

讀的時候抓什麼

  1. 「尋求」這兩個字。 和合本在本卷用了二十四次,散在二十二節裡(7:14、11:16、12:14、14:4、14:7、15:2、15:4、15:12、15:13、15:15、17:3、17:4、19:3、20:3、20:4、22:9、25:15、25:20、26:5、30:19、31:21、34:3)。黃迦勒與倪柝聲都把它列為本卷鑰字。它正反兩面都用:約沙法「不尋求巴力、只尋求他父親的 神」(17:3-4),亞瑪謝卻「尋求以東的神」(25:20),羅波安行惡的理由寫成「因他不立定心意尋求耶和華」(12:14)。看到這兩個字就停一下,那一段多半正在下判語。

  2. 「自卑」是 7 章 14 節開出來的條件,後面一位一位王在這個詞上分邊。 7 章 14 節列了四個動作: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之後羅波安與眾首領自卑,神說「必不滅絕他們」(12:6-7);希西家心裡驕傲之後一同自卑,忿怒沒有臨到(32:26);瑪拿西在急難中極其自卑(33:12);亞們「不在耶和華面前像他父瑪拿西自卑」(33:23);約西亞聽見律法書上的話心裡敬服、在神面前自卑(34:27)。這個詞最後一次出現在西底家身上:「他仍不在耶利米面前自卑」(36:12)。這條線是作者自己拉起來的。

  3. 7 章 14 節的「醫治」與 36 章 16 節的「無法可救」。 這兩處在原文相關:逐字對照顯示 36:16「無法可救」是名詞 marpe’,信望愛原文字典的義項是「健康、醫治、痊癒」,並註明它源自 7:14「醫治」那個動詞。現代美國福音派的解經者 Guzik 讀 36:16 時說,那句話的意思是神醫治這地的應許到此為止。全卷從一個帶條件的應許開始,停在條件再也無法成立的地方,然後才有 36 章 22 至 23 節的詔書。

  4. 每位王後面那句「其餘的事都寫在某某書上」。 拿單、亞希雅、易多、示瑪雅、哈拿尼的兒子耶戶、以賽亞、何賽都以撰寫者的身分出現(9:29、12:15、13:22、20:34、26:22、32:32、33:19)。黃迦勒把它們列為本卷引用的「經外參考書」,今天都沒有傳本留下。這些句子同時說明兩件事:作者手上有材料,以及他刻意略過了很多。

  5. 跟列王紀對讀時,先問這一卷多說了什麼、少說了什麼。 有兩處數字對不上:本卷寫亞哈謝登基時四十二歲,列王紀下 8 章 26 節作二十二歲;本卷寫約雅斤登基時八歲,列王紀下 24 章 8 節作十八歲。和合本自己在正文裡用夾註把這兩處標了出來。劍橋聖經註釋指出七十士譯本在亞哈謝那一處與列王紀相合。學者對這類差異沒有一致的處理方式,多數認為出在抄寫傳遞的過程,這裡不代讀者裁決。


鑰節

7:14

14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

中文解經界普遍把這一節當作全卷鑰節,黃迦勒、林獻羔、《靈修版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都列它。它出現的位置值得注意:聖殿剛落成、火剛降下、榮光剛充滿,神在夜間顯現,開口講的卻是將來出事的時候怎麼辦,前一節先列了天閉塞不下雨、蝗蟲、瘟疫三種災(7:13)。四個條件按順序排: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Guzik 指出「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最初指的是以色列人。從第 8 章到卷末的二十九章,每一位王的記載都可以拿這四個動作去對。

15:2

2他出來迎接亞撒、對他說、亞撒和猶大便雅憫眾人哪、要聽我說、你們若順從耶和華、耶和華必與你們同在.你們若尋求他、就必尋見.你們若離棄他、他必離棄你們。

先知亞撒利雅對亞撒王說的話,也是本卷用來解釋每一位王的公式。三個條件句排成一組:順從就同在、尋求就尋見、離棄就被離棄。這句話在卷內還有回聲,24 章 20 節撒迦利亞對百姓說「因為你們離棄耶和華、所以他也離棄你們」,用的是同一個句型,說完他就被石頭打死在殿的院內。黃迦勒把 7:14、15:2、20:20 三處並列為鑰節,倪柝聲則以 20:20 為單一鑰節。

36:22-23

22波斯王古列元年、耶和華為要應驗藉耶利米口所說的話、就激動波斯王古列的心、使他下詔通告全國、說、

23波斯王古列如此說、耶和華天上的 神、已將天下萬國賜給我、又囑咐我在猶大的耶路撒冷為他建造殿宇.你們中間凡作他子民的、可以上去、願耶和華他的 神與他同在。

全卷的最後兩節。劍橋聖經註釋指出,希伯來文聖經把歷代志排在最後一卷,所以這幾句要算作舊約的末了話。這段文字與以斯拉記 1 章 1 至 3 節的開頭幾乎相同;凱爾與德里慈認為作者在這裡收筆,是因為歸回之後的歷史他打算另寫一部書。第 19 節聖殿被燒毀,四節之後就出現重建它的命令,中間隔著七十年。


猶大列王一覽

從所羅門到西底家共二十位王,另有亞他利雅篡位六年。名字相近、在位極短的擠在一起,讀著容易亂。下表按經文出場順序排列,判語一律照經文的說法。

章節 在位 經文的判語
所羅門 1–9 40 年 建殿、獻殿;作王四十年後與列祖同睡(9:30-31)
羅波安 10–12 17 年 行惡,因他不立定心意尋求耶和華(12:14);示撒上來時自卑(12:6-7)
亞比雅 13 3 年 未給正邪判語;戰前講鹽約,得勝是因倚靠耶和華(13:5、13:18)
亞撒 14–16 41 年 行耶和華眼中看為善為正的事(14:2);晚年病時沒有求耶和華、只求醫生(16:12)
約沙法 17–20 25 年 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20:32);因幫助亞哈被耶戶責備(19:2)
約蘭 21 8 年 行以色列諸王的道、與亞哈家一樣(21:6);去世無人思慕(21:20)
亞哈謝 22:1-9 1 年 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像亞哈家一樣(22:4)
亞他利雅 22:10–23:15 篡位 6 年 剿滅猶大王室,約阿施被藏在神殿裡六年(22:10-12)
約阿施 23:16–24 40 年 祭司耶何耶大在世的時候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24:2);後來下令打死撒迦利亞(24:21)
亞瑪謝 25 29 年 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只是心不專誠(25:2);帶回西珥的神像叩拜(25:14)
烏西雅 26 52 年 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26:4);強盛後進殿燒香,額上發出大痲瘋(26:16-21)
約坦 27 16 年 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只是不入耶和華的殿;百姓還行邪僻的事(27:2)
亞哈斯 28 16 年 不像他祖大衛;鑄巴力的像,在欣嫩子谷焚燒兒女,封鎖耶和華殿的門(28:1-3、28:24)
希西家 29–32 29 年 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效法他祖大衛一切所行的(29:2);元年正月開了殿門(29:3)
瑪拿西 33:1-20 55 年 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33:2);被擄到巴比倫後極其自卑,神使他歸回仍坐國位(33:12-13)
亞們 33:21-25 2 年 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像他父瑪拿西自卑,越犯越大(33:22-23)
約西亞 34–35 31 年 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不偏左右(34:2);修殿時得律法書,在米吉多陣亡(34:14、35:23-24)
約哈斯 36:1-4 3 個月 未給判語;被埃及王尼哥廢掉並帶到埃及(36:3-4)
約雅敬 36:5-8 11 年 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36:5)
約雅斤 36:9-10 3 個月零 10 天 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36:9)
西底家 36:11-21 11 年 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利米勸他,他仍不自卑(36:12)

亞他利雅是這條線上唯一的例外。經文寫約蘭娶了亞哈的女兒為妻(21:6),又稱亞他利雅是暗利的孫女、亞哈謝的母親(22:2);兒子死後她剿滅王室自立,六年後被祭司耶何耶大推翻(23:1-15)。除了她那六年,猶大的王位從所羅門一路傳到西底家都在大衛家手裡,這正是作者要歸回的百姓看清楚的一件事。表中「未給判語」是經文本身沒有寫,不是本站略過。

章目錄

  1. 1第一章
  2. 2第二章
  3. 3第三章
  4. 4第四章
  5. 5第五章
  6. 6第六章
  7. 7第七章
  8. 8第八章
  9. 9第九章
  10. 10第十章
  11. 11第十一章
  12. 12第十二章
  13. 13第十三章
  14. 14第十四章
  15. 15第十五章
  16. 16第十六章
  17. 17第十七章
  18. 18第十八章
  19. 19第十九章
  20. 20第二十章
  21. 21第二十一章
  22. 22第二十二章
  23. 23第二十三章
  24. 24第二十四章
  25. 25第二十五章
  26. 26第二十六章
  27. 27第二十七章
  28. 28第二十八章
  29. 29第二十九章
  30. 30第三十章
  31. 31第三十一章
  32. 32第三十二章
  33. 33第三十三章
  34. 34第三十四章
  35. 35第三十五章
  36. 36第三十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