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卷書在講什麼
列王紀上開頭第一句是「大衛王年紀老邁」,接的是撒母耳記下的結尾。全卷二十二章,從大衛交棒寫到亞哈的兒子亞哈謝登基為止,涵蓋約一百二十年。篇幅的分配很不平均:前十一章幾乎只講一個人,就是所羅門;後十一章講的是所羅門死後裂成兩半的國家。讀的時候會很明顯感覺到前後兩半的節奏不同,前半慢、細、集中,後半快、雜、跳來跳去。
所羅門那半段的重心是聖殿。第 3 章他在基遍的邱壇獻祭,神在夢中向他顯現,他求的是聰明智慧,神連他沒有求的富足尊榮也一併給了(3:12-13)。第 5 至 8 章一連四章寫建殿與獻殿,作者肯用這麼多篇幅本身就是一種評語。第 8 章的獻殿禱告發生在剛落成的聖殿裡,內容卻已經在替一件遙遠的事求:百姓若得罪神被擄到仇敵之地,在那裡回心轉意向這殿禱告,求神垂聽(8:46-48)。第 9 至 10 章寫國勢、貢物、示巴女王來訪,也寫到他聚集戰車一千四百輛、馬兵一萬二千名(10:26)。
第 11 章掉頭。所羅門年老時被外邦妃嬪牽動,去隨從別神,還為摩押的神基抹、亞捫人的神摩洛在耶路撒冷對面的山上建築邱壇(11:7)。神宣告要把國奪回,只留一支派給他兒子,理由講得很明白:因大衛的緣故,因所選擇的耶路撒冷(11:12-13)。這段話是全卷的支點,後面所有的分裂、戰爭、王朝更替,都掛在它上面。
第 12 章國家裂開。羅波安不肯減輕勞役,北方十個支派脫離大衛家。耶羅波安作了北國的王,隨即鑄了兩個金牛犢,一隻安在伯特利、一隻安在但,又立不屬利未人的凡民作祭司,自訂八月十五日為節期(12:28-33)。從此北國每一任王的判語幾乎都是同一句:行耶羅波安所行的道。第 15 至 16 章南北兩國交錯記事,王換得極快,其中心利只作了七日(16:15)。暗利買下撒瑪利亞山造城(16:24),北國從此有了新的首都。
第 17 章起,鏡頭離開王宮。以利亞登場,對頭是亞哈與他從西頓娶來的妻子耶洗別。接下來是延續到第三年的旱災、迦密山上降下來的火、耶洗別的追殺、何烈山上那個微小的聲音(19:12)、拿伯的葡萄園、米該雅在四百個先知面前說出相反的話。最後亞哈在戰場上被一支隨便開弓射出的箭射進甲縫(22:34)。全卷停在這裡,收尾感很弱,因為列王紀上下本來是同一卷書。
讀之前要知道的背景
上下卷本來是一卷。 希伯來文聖經裡的列王紀不分上下。七十士譯本(主前三世紀起把舊約譯成希臘文的譯本)先把它分成兩卷,同時把撒母耳記與列王紀合編成《王國記》四卷,列王紀上下分別是卷三和卷四。主後 1517 年出版的希伯來文印刷本才跟著這樣分,中文和合本沿用下來。所以第 22 章結束得毫無收尾感,那個位置只是分卷處。
作者未署名,成書大約在被擄期間。 全卷沒有署名。猶太傳統把列王紀歸給耶利米,《他勒目》(Talmud,猶太人口傳律法與歷代討論的彙編)Bava Batra 15a 這一段明文寫著:耶利米寫了自己的書、列王紀和耶利米哀歌。支持這個歸屬的理由有兩項:列王紀下的結尾與耶利米書 52 章幾乎相同;書中還寫著抬約櫃的杠「直到如今還在那裡」(8:8),表示動筆時聖殿仍在。反對的一方指出,列王紀下末尾記到猶大王約雅斤被擄後第三十七年獲釋,那時耶利米已經被帶到埃及(耶利米書 43:5-7 記載這件事),對二十年後巴比倫發生的事不會清楚。十九世紀的凱爾(Carl Friedrich Keil)與德里慈(Franz Delitzsch)因此主張作者是被擄巴比倫期間的一位先知,並非耶利米;中文的《新舊約輔讀》講得更直接,說耶利米作者說只是猜測。另有折衷的說法,認為大部分內容出自耶利米,結尾由後來的文士補上。成書年代各家反而比較接近,多半落在主前六世紀中葉;麥當諾(William MacDonald)把範圍收在主前 560 至 536 年之間,理由是書末記了約雅斤獲釋,卻沒有記主前 536 年百姓開始歸回這件更值得記的事。這裡三說並陳,不代讀者裁決。
作者手上有三份檔案。 11:41 提到《所羅門記》,14:19 提到《以色列諸王記》,14:29 提到《猶大列王記》。作者反覆寫「其餘的事都寫在某某書上」,那是在告訴讀者他刻意略過了什麼。這卷書是從宮廷紀錄裡挑材料編成的,挑選的標準見下一條。
評王的標準來自申命記。 判語只有兩種:「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與「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另外常配一句「效法他祖大衛」。政績、武功、國力都不列入。與這條標準綁在一起的是邱壇。邱壇是建在山丘高處的祭壇,有時附帶建築,古人認為在高處離神比較近。聖殿蓋好以前,百姓在邱壇獻祭,凱爾與德里慈認為那在當時難以避免,因為約櫃已經不在會幕裡,會幕作為敬拜中心的地位跟著鬆動;所羅門自己也上基遍的大邱壇獻祭(3:4)。聖殿蓋好之後,申命記 12 章「只在耶和華選擇立他名的地方獻祭」這條就沒有轉圜。所以連被判為好王的亞撒和約沙法,也各自帶著同一句尾註:「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15:14、22:43)。
申命記 17 章有一條給王的條例。 那條命令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不可多立妃嬪、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讀第 10 章的金子與戰車、第 11 章的妃七百嬪三百時,把這條放在旁邊,那幾章的敘述會突然變得有針對性。Guzik 指出,所羅門以智慧著稱,卻沒有把這條寫得極白的命令用在自己身上。
巴力是誰。 巴力是迦南人的風暴神,被認為掌管雷電與雨水。敘利亞北部 Arslan-Tash 出土的主前八世紀石雕裡,巴力手持閃電、站在一隻公牛背上(現藏羅浮宮)。亞哈娶了西頓王謁巴力的女兒耶洗別,在撒瑪利亞為巴力建廟築壇(16:31-32)。以利亞宣告不下雨這件事,正好落在巴力被認為最拿手的地方;迦密山上比的也是誰能降下火來。旱災延續到第三年(18:1),新約雅各書 5:17 提到這場旱災持續了三年六個月。
它在救恩歷史裡的位置。 撒母耳記下 7 章記神向大衛應許他的家與國必永遠堅立。列王紀是這個應許第一次受到嚴厲測試。聖殿落成是一路從出埃及走來的高點,神的名有了固定的地方。可是就在第 9 章,同一位神先把條件講明:百姓若轉去事奉別神,這殿也必捨棄不顧,使以色列人在萬民中作笑談(9:6-7)。列王紀下末了那把燒毀聖殿的火,在這裡已經先說過了。而在王一路失敗的同時,「因大衛的緣故」這個說法反覆出現,神留在耶路撒冷的那盞燈沒有熄(11:36、15:4)。
全卷結構
- 交棒(1–2 章) 大衛年老,四子亞多尼雅自立為王;拿單與拔示巴進言,所羅門受膏登基。第 2 章是大衛的遺囑與所羅門對舊帳的清算,亞多尼雅、約押被殺,祭司亞比亞他被革職。
- 所羅門的鼎盛(3–10 章) 基遍求智慧、兩個婦人爭一個孩子、朝中官員與國界、建殿與獻殿(5–8 章佔了四章)、神二次向所羅門顯現、財富與示巴女王來訪。
- 偏離與分裂(11–14 章) 所羅門年老心偏離,先知亞希雅預言國要裂開;羅波安失言,十個支派脫離;耶羅波安在但和伯特利立金牛犢;伯特利那位神人的下場;埃及王示撒攻取耶路撒冷,奪走所羅門的金盾牌,羅波安改用銅的(14:25-27)。
- 兩國交錯記事(15–16 章) 猶大的亞比央、亞撒,以色列的拿答、巴沙、以拉、心利、暗利,最後接到亞哈。這一段王換得最快,讀的時候最容易搞混自己在哪一國。
- 以利亞對抗巴力(17–19 章) 旱災、寡婦的麵和油、迦密山上的火、耶洗別的追殺、何烈山上的微小聲音、呼召以利沙。
- 亞哈的結局(20–22 章) 與亞蘭的戰事、拿伯的葡萄園、米該雅在四百個先知面前說反話、亞哈中箭而死。末尾兩段交代南國約沙法與北國亞哈謝。
讀的時候抓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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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判語,就問這一次的惡具體是什麼。 「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在本卷出現幾十次,讀久了會疲乏。北國諸王的惡幾乎都寫成同一句:「行耶羅波安所行的道、犯他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15:34)。那罪指的是但和伯特利的金牛犢,耶羅波安並沒有換神,他換的是敬拜的地點、器物、祭司和節期。南國的判語不同,好王會被稱讚「效法他祖大衛」,但常補一句邱壇還沒有廢去。亞哈的判語又更重一層,因為他在金牛犢之外又加上巴力(16: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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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因大衛的緣故」這條線。 措辭每次略有出入:11:12 作「因你父親大衛的緣故」,11:13 作「要因我僕人大衛」,11:32、11:34 又換了說法,15:4 作「因大衛的緣故」。國分裂了,王敗壞了,這個理由仍然在。全卷所有的保留、寬限、暫緩,根據都不在當時那位王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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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出去,後面收回來。 列王紀特別愛記「應驗耶和華所說的話」。撒母耳記上 2 章對以利家的預言,到 2:27 亞比亞他被革職才收完。12:15 直接告訴讀者,羅波安不肯依從百姓這件事出於耶和華,為要應驗亞希雅所說的話。13:2 那位神人對著伯特利的壇喊出一個還沒出生的人的名字,那件事要到列王紀下 23:15-16 約西亞王的時候才應驗,中間隔了三百年。讀到「應驗」二字就停一下,回頭找那句話原本說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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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是互相標記的。 北國王的登基一律用南國王的第幾年來標(「猶大王亞撒二十六年、巴沙的兒子以拉在得撒登基作以色列王」16:8),南國王則反過來用北國王的年份標(22:41)。這種寫法容易讓人在第三段才發現自己搞錯了國。每讀到一位新王,先看那一句就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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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半與後半的主角換人。 前半的主角是王與聖殿,後半的主角是先知。從第 17 章起,敘事的鏡頭幾乎不再跟著王走,改跟著以利亞走;亞哈出現的場合,多半是被先知堵在路上的時候。同一個作者在王的部分寫得像檔案,在先知的部分寫得像現場。
鑰節
2:3-4
3遵守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照著摩西律法上所寫的行主的道、謹守他的律例、誡命、典章、法度、這樣、你無論作甚麼事、不拘往何處去、盡都亨通。
4耶和華必成就向我所應許的話說、你的子孫若謹愼自己的行為、盡心盡意誠誠實實的行在我面前、就不斷人坐以色列的國位。
大衛臨終給所羅門的囑咐,也是全卷評王的標準。判準寫在第 3 節:照摩西律法上所寫的行主的道。第 4 節接著把大衛之約的條件講出來:子孫若謹慎自己的行為,就不斷人坐以色列的國位。後面每一位王被判為正或惡,都是拿這兩節在量。
11:11
11所以耶和華對他說、你既行了這事、不遵守我所吩咐你守的約和律例、我必將你的國奪回、賜給你的臣子。
全卷的轉軸。前面十章寫智慧、聖殿、財富與名聲,這一節把它整個翻過去。神給出的理由寫在句子中間:「不遵守我所吩咐你守的約和律例」。國力、財富、外交都不在這個判斷裡面。從這裡開始,剩下的十一章都在演這句話怎麼一步一步實現。
18:21
21以利亞前來、對眾民說、你們心持兩意要到幾時呢.若耶和華是 神、就當順從耶和華.若巴力是 神、就當順從巴力.眾民一言不答。
後半段的核心問題。以色列人並沒有公開宣告放棄耶和華,他們同時保留兩邊。以利亞逼他們在迦密山上把話說死。眾民一言不答這五個字,比任何回答都更說明當時的光景。中文解經家黃迦勒與倪柝聲都把這一節列為全卷鑰節。
列王紀上的兩國諸王
分裂之後南北兩國交錯記事,同名的、相鄰的、在位極短的擠在一起,很容易讀亂。下表按經文出場順序排列。
| 國 | 王 | 章節 | 在位 | 經文的判語 |
|---|---|---|---|---|
| 猶大 | 羅波安 | 11:43、14:21-31 | 17 年 | 猶大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比列祖更甚(14:22) |
| 以色列 | 耶羅波安 | 12:20、14:20 | 22 年 | 立金牛犢,叫百姓陷在罪裡(12:28-30) |
| 猶大 | 亞比央 | 15:1-8 | 3 年 | 行他父親一切的惡,心不像他祖大衛(15:3) |
| 猶大 | 亞撒 | 15:9-24 | 41 年 | 效法他祖大衛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邱壇還沒有廢去(15:11、15:14) |
| 以色列 | 拿答 | 15:25-31 | 2 年 | 行他父親所行的(15:26),被巴沙所殺 |
| 以色列 | 巴沙 | 15:33-16:7 | 24 年 | 行耶羅波安所行的道(15:34) |
| 以色列 | 以拉 | 16:8-14 | 2 年 | 被臣子心利所殺 |
| 以色列 | 心利 | 16:15-20 | 7 日 | 城破時自焚而死(16:18-19) |
| 以色列 | 暗利 | 16:23-28 | 12 年 | 作惡比以前的列王更甚(16:25);買下撒瑪利亞山造城 |
| 以色列 | 亞哈 | 16:29-22:40 | 22 年 | 娶耶洗別、事奉巴力,惹神怒氣比以前諸王更甚(16:30-33) |
| 猶大 | 約沙法 | 22:41-50 | 25 年 | 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邱壇還沒有廢去(22:43) |
| 以色列 | 亞哈謝 | 22:51-53 | 2 年 | 效法他的父母,事奉敬拜巴力(22:52-53) |
心利死後北國一度分成兩半,一半跟隨基納的兒子提比尼,一半跟隨暗利,提比尼死後暗利才作成王(16:21-22),表中未另列。第 22 章結尾提到約沙法的兒子約蘭接續作猶大王(22:50),他的事蹟記在列王紀下。北國八位王沒有一位得到正面判語,王位還兩次因為臣子背叛殺王而易主(巴沙殺拿答 15:27、心利殺以拉 16:9-10);南國四位王同屬大衛家,父死子繼沒有斷過,其中亞撒與約沙法被判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章目錄
- 1第一章
- 2第二章
- 3第三章
- 4第四章
- 5第五章
- 6第六章
- 7第七章
- 8第八章
- 9第九章
- 10第十章
- 11第十一章
- 12第十二章
- 13第十三章
- 14第十四章
- 15第十五章
- 16第十六章
- 17第十七章
- 18第十八章
- 19第十九章
- 20第二十章
- 21第二十一章
- 22第二十二章